在Y公司已经工作一年了,一直想着写这么个文章的,因为好多事在常理看来,确认是挺奇葩的。以下就开始第一个小故事吧。
政令后颁布,前施行
话说在2014年9月的某一天,老板突然颁布一条制度:从今天开始,以后但凡迟到的同志(原来是早上8:05刷脸卡的,不算迟到;现在是超过8:00就算迟到),要扣迟到钱钱,超过一秒都不行。5分钟内迟到的,一律扣10元;超过5分钟,未达10分钟的,扣20元,以此类推……该制度从2014年7月开始施行。因为7月份 工资还拖着未发,从这个时候开始,可以扣不少。
另外,老板还专门开会发话了,如果觉得不公,可以找他要回这笔扣款,他当面给现金。他还说:“我这样做,是为了惩罚我自己,之前让大家少上了5分钟的班”。
为此,各位同事,从几十到几百不等,硬是被扣得七不爽八不高兴的。个个当下气愤得不行,但最后却没人有找他要回扣款。为啥不要回呢,全当赏给老板了,没见过这么奇葩的,只有更奇葩的。
总结:政府颁布条令,人家还是今天颁布,往后的一段时间之后再实施的。而我们公司的制度却是:要往前推算的,而且这么做是为了惩罚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