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有很多民间借贷当事人是没有借条的。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时间较久,不慎遗失借条;
二是,借贷关系形成时,双方关系较好或是出于其他原因而没有出具借条。
当手中没有借条,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欠款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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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打官司,该做哪些准备 ?
① 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催取方式,在聊天记录中,获得对方对借款事实进行确认的证据;
② 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③ 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名义,要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或者补出具欠条;
④ 起诉前,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
⑤ 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之前的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
⑥ 起诉前,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 借款达成一致意愿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而在这段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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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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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无转账凭证,法院如何处理?
一方以借条向法院起诉,但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如借款时提供的是现金,对方答辩说借款已经还清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义务的规定,必须对还清的事实进行举证。
如果对方抗辩说根本就未获得借条中相应金额的借款,且原告也无法提供款项出借的证据的,则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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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周围的亲戚还是朋友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资金紧张向他人借款的情况。在面对债务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诉讼,但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很浪费朋友们的时间。对于民间借贷债权,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