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有志者,事竟成”,有人把它调侃成“有志者,誓进城”。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奔向城市的人流,如水归大海,城市的压力逐步增大,但却表现出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锦绣之城的天总是阴沉的让人诚惶诚恐,每天如此。太古里的霓虹灯闪烁着国际奢侈品和潮流品牌的店招,星巴克的卡布奇诺里流动着小资的旅行和音乐会,宽窄巷子和锦里的街巷里熙攘着如织的游人,大街小巷的火锅店过着不打烊的大小节日,而凌晨的南延线写字楼每天灯火通明。实际上,你难以理解这座城市的天气,却无法不喜欢这样的暧昧。
锦绣之城在诗人眼里,这里是巴黎的左岸;在建筑师眼里,这里是纽约之苏荷;在每一个和蓉城辗转缠绵过的人眼里,是吃货的天堂,是文艺青年的圣地,是充斥着荷尔蒙气息的放纵之所,也是混合着酸甜苦辣滋味的生活之处。而对于我,这里是悲欢离合的站台,是通往家乡,通往工作地的必经之地。
16岁经站,送至昆明;23岁经站,送至重庆;26岁经站,送至红河……就这样,越走越远,越走越偏,无数次的来来回回,细水长流,对这座城爱恨交加。虽然这座城市带给我的伤痛要远远大于喜乐,但我还是很喜欢,像你妈打你,不讲道理。天下河流有九十九道弯,我不知道还要辗转多少城市、多少地方,才能长久驻足我魂牵梦萦的地方,不管要历经n帆,你依然会是我注目的焦点。时间有序,万物有灵,若两个灵魂有缘,拐着弯也能相见,时间罢了。哪怕最后是死路一条,我也要向死而生。
青春是一坛喝不醉的老酒, 却能在回味的时候醉成狗。我只活了二十多年,没什么资格谈人生,也谈不了。滚滚红尘里滚一滚,大概谁都是有故事的男女同学。但从春入夏,电影的情节还是要留给自己写,也算是情绪宣泄,别有一番风味。我也愿意珍藏这些记忆片段里产生的情绪, 在我一个人的时候, 给孤独下酒。小时候能力不足,想要的东西一旦获得,就得到了天大的快乐。 慢慢长大了,翅膀能承受住更大更重的风,却不知道该在哪处水源、哪处树林栖息。 会遇到很多个措手不及的瞬间,总有暴风雨没带伞还打不到车的时候,总有被领导骂到气馁的时候,总有想做的事,身边的朋友乃至最亲的家人都不会支持的时候。于是当自己有了足够的能力,认为自己变得百毒不侵的时候, 却很容易被一杯温水、一口热饭、一个人帮你撩去进到嘴里的头发而感动。春天的桃花李花开过了,夏天还有夏天的花事。世间万物,一矛一盾,坦然面对。最穷无非讨饭,不死就会出头。
在岁月雕刻的皮肤纹路上,苍天又饶过了谁呢? 少年子弟江湖老,故事里男女同学的鬓角最终也会落一抹白雪茫茫。或黑或白,都要保持心向明月。该喝醉的时候一定不能少喝,该唱歌的时候一定不要干坐。无趣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我们没有坚持那些有趣的活法而已。
只要拥有自由的灵魂,这世界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困得住你,金蝉脱壳正面刚!
风云
201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