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半斤烈酒下肚,脸上泛着红光,说话也利索了不少。手起刀落,整只羊骨肉分离,分装两包,一气呵成。
老罗是我同村的玩伴,老婆勤谨,儿女双全。前些年做生意挣下两处房产,手头宽裕,风光无限。后来弃旧业,置新车,跑运输,生意照样兴隆顺遂,就是这么能干。
白色的轻卡,泛着红晕的脸,明晃晃的眼镜,眯缝着眼,干练、精明、得意,奇闻不断。几个月前,有美女租他车往省城搬家,路途近,价钱高,还管饭,一张饭桌,分坐两边,四目相对,相谈甚欢……回来后见到我们免不了吹嘘一番,我们也添油加醋,百听不厌。二十多克的大金戒指他自然舍不得买,那是捡的,也算是得了夜草。自从捡到后,就像入了保险柜,我也只能从别人的描述中知道那是一个黄橙橙金灿灿硕大无比的物件儿。这事儿搞得满村风雨人尽皆知,他却一味低调一笑置之。
这就是老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