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嗝少女

夏天的宵夜摊总是人头攒动,每个人都向往在朦胧的烟气下吃上一口烫嘴的美味,再喝一杯挂满水珠的冰啤酒。从关东煮到小龙虾,所有味道冗杂在一起,露天桌椅间水汽弥漫,嬉笑怒骂在背景音乐中火花四溅,仿佛置身一场热闹的舞台情景剧中。方沫向往的,是这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钢筋混凝土的城市大厦中,是超负荷的工作量,拥挤的地铁,和永远排着长队的网红店铺在支配着所有白昼。自从大学毕业工作以后,方沫很少在宵夜摊逗留,一个人的时候,泡面总会显得更安心一点。今天依旧是加班到十点以后。其实距离租房不远处就有一个宵夜摊,在方沫当初搬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开了很多年,据说他家的炒河粉做的特别正宗。方沫下班并不路过那里,所以也没有专门去光顾过,只是每次都能瞧见外面门庭若市,塑料的桌椅板凳上人声鼎沸,劣质音响里循环播放着各种热门歌曲,这一切都显得与这座整肃的城市格格不入。

方沫侧身靠在阳台窗户上,看着远处这家让他挪不开眼的小店,刚出锅热气腾腾的小吃,和边上碰杯高呼的人们,从四周涌入刺激着方沫。

“这样的日子,有多久了?”

方沫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过才刚工作了四个月,搬到这里的日子也仅仅刚满三个月,这样的问题脱口而出时,连自己都跟着吓了一跳。曾经每天下课都要拉着自己去学校旁边的小吃街胡吃海塞一遭的人,似乎也并不经常记起了。

“果然时间能治愈一切啊。”方沫对着玻璃上忽明忽暗的灯光喃喃道。

记忆中的脸,说不上陌生,也算不上熟悉,像是某个许久未见的远方朋友,偶尔会猛然记起,却没有一定要见面的理由。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记忆开始在脑海中依稀显现,方沫闭上眼,这一次,他没有阻拦。

当时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方沫,是在一次招新会上见到修夏的。那个时候大一刚入学,加入了很多新鲜的面孔,熙熙攘攘挤在活动大厅里聊天说笑,方沫很抗拒这种需要公开讲话的场面,所以只是简单的欢迎了大家后就准备离开了。

“哎方沫你去哪儿啊,见面会还没开始呢走个屁,有节目看。”洛奇一把拉回准备溜之大吉的方沫,洛奇是方沫的朋友也是社团搭档。两个人算是旧相识,经常混在一起。

洛奇的大嗓门儿这么一喊,想走也走不成了,方沫只好继续留在大厅里一边看节目一边玩手机。

突然一个声音吸引了方沫的注意,是下面正在唱歌的新人,歌方沫没有听过,只觉得这女孩唱的好听。

“这是谁?”方沫指了指那个女孩,转头问洛奇。

“我哪知道,待会儿问问,怎么啦,见色起意了?”洛奇一脸戏谑地调侃道。

“滚,老子可不是你。”

方沫回过头仔细观察了下那女孩。皮肤很白,头发的长度恰好搭在肩膀,有着一双让人无法忽视的眼睛,闪烁着捉摸不透的光亮。是不是书里写的“眼睛里盛满了星辰大海”就是在描述这样的人。方沫不知道这样的想法算不算奇怪,只希望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好像就能在里面安营扎寨住下来。

“同学留步,请问尊姓大名?”突然说话的洛奇把方沫着实吓了一跳,“这个疯子又在搞什么鬼”,方沫心里有点不安。都说最怕朋友突然的关心,更何况是大庭广众之下的一个陌生人,修夏显然也被惊了一跳,但还是故作镇定,她整整衣服,刚要张嘴,可能是因为确实被洛奇问了个猝不及防,名字还没说出口,嗝却抢先一步从嘴边滑了出去。修夏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泛红,“修,修夏。”

一旁的方沫,也没想到眼前的女孩会毫无征兆的通过麦克风打了个嗝。所以无论是因为那双眼睛,那几句清唱还是这一声嗝,方沫第一次就彻底记住了修夏。

大家身处同一个社团,修夏又刚好被分在方沫负责的几个部门中,他知道是洛奇在其中搞了鬼,也就没有多问,由于工作的关系,两人很快便熟络起来,见面会上“一嗝惊人”的修夏,也因此收获了“打嗝少女”的响亮名号。白天需要上课,所以社团的很多工作都是安排在晚上进行的,经常一忙就忙到十点钟,每到这个时候,修夏就会一边伸着懒腰一边说:“工作完了就应该好好犒劳自己,比如学校门口的关东煮就不错。唯美食不可辜负也。”也不等方沫回答,就一把拽着他朝人群最拥挤的小吃街奔去。久而久之吃宵夜摊成了方沫和修夏每天晚上必去的一站。其实很多时候方沫并没有很饿,他只是喜欢一边看着修夏在对面手忙脚乱大快朵颐,一边盯着她的眼睛思考怎么才能住进去。他明白自己要想住进她的眼睛,就要先走进她的心里,可是i眼前的这个女孩,这个浑身都散发着光芒的人,方沫不能确定再前进一步究竟会是转角遇到爱还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哎你怎么不吃,今天这个甜肠绝对是霸王甜肠,宇宙无敌赞。”

修夏把甜肠戳到方沫跟前,把他从苦恼拉回了现实。

“管他妈的,吃饱了再想。”方沫那天晚上吃了十五根甜肠,以后的一个月,无论看见什么肠都反胃。

那个一直困扰他的问题很快就不存在了,他没有转角遇到爱也没有一头摔进深渊,而是几乎被红牌罚下,永久禁赛了。

暑假来临前的考试月,修夏被看到和姜迅在一起了。姜迅也是社团负责人,不过和方沫并不相投。

洛奇在放假的前一晚,和方沫蹲在路边吃一碗炒河粉,“姜迅这个狗娘养的。”洛奇把烟掐了,一边碾碎一边骂。

“感情嘛,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错,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事。祝福就完事儿了。”方沫续了一根烟。

“你他妈就当一辈子满分朋友吧。”

“时间是个急性子,什么都等不了。”方沫感觉这个六月出奇的热,还好暑假很快就到了。

回到家的方沫,忽然就没了吃宵夜的胃口,好像自己从来都不是个深夜食堂患者。他们偶尔还是会聊上几句,只是修夏从来都没有主动提起过姜迅,方沫也没主动问过。两个人像是商量好了的,默契的绕开了有关这个人的所有话题。

“我要去做义工,去丽江那边的客栈,正好一边工作一边玩,这几天就走了,等我回来给你带纪念品啊。”

“要是能带回个失意美女就最好了,注意安全。”方沫其实很想问修夏是不是和姜迅一起去,可他是一百分的朋友啊,所以他没问,不能问,因为他善解人意。

方沫打开修夏的朋友圈又退出,点进微博搜索刷新。“这个人真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啊。果然幸福的人都没有网瘾,因为他们忙着在现实中幸福。” 一个月的时间快得就像随便喝下一罐可乐。

生活是无数意外的灵光乍现,就在方沫决定要放弃每天晚上的宵夜摊,继续扮演好他满分朋友的角色时。上帝又把故事书翻过了一篇,修夏做义工的客栈出事了。

修夏做义工的客栈外面是一个小酒吧,丽江那段时间随处都是这种用五颜六色荧光笔写满各种艳遇的酒吧,似乎每一个进来喝酒的人都必须人生失意。

酒过三巡的“人生失意家们”对每一个经过的异性都不怀好意,体内的荷尔蒙在酒精支配下严重超标,每一杯喝掉的酒都是助燃剂,胸腔里翻腾的欲望‘砰’地一声火光四射。修夏不仅爱打嗝,也爱打抱不平,电光火石之间就把手里所有的财产全都赔了进去。男人气不过把修夏拎去了警察局,要讨个说法。

警察抬头瞧着男人:“你这叫恶人先告状,这顿打活该挨”。

“那我下次换家酒吧,这事儿不追究了。”男人扭身走掉了。

见义勇为后身无分文的修夏也丢了工作,老板说你他妈这是在砸我招牌,你听说过在艳遇酒吧里没找着艳遇找了顿打的事么,赶紧收拾东西另谋高就吧。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方沫在古城的城墙边找到修夏以后听来的。

那个时候的修夏正背着自己那把唯一没赔出去的木吉他,坐在行李箱上,披散着头发,一脸陶醉唱歌呢。在古城昏黄的灯光下,方沫站在不远处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多时未见,她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胸前,额前的碎头发调皮的摇来晃去,似乎也在轻轻附和着吉他的和弦。“灰头土脸”这样的词从来就不是用来描述修夏这种人的。即便身无分文,穿了几天的衣服皱皱巴巴,也不能让人把她和落魄联系起来,就像此刻,褪色开裂的城墙下,来自陌生城市的女孩熟练拨弄着手里的吉他,微低着头,浅浅的笑在脸上绽开,目光相遇,吹来凉爽的风,一个不慎就跌进它的深邃。

“又见面了啊,在这样一个住满光怪陆离想法的地方。”方沫一边走近修夏,一边也听清了她唱的正是见面会上自己没听过的那首歌,丢火车乐队的晚安。

修夏背着吉他,方沫拉着箱子,两个人一前一后沿着城墙漫无目的的闲逛。

“你来了我就安心了,不过没想到你来得这么快。其实你给把机票钱银行转给我就行,也不用自己大老远跑过来。”修夏踢着脚边的碎石子,和跟在后面的方沫说。

“凌晨的航班便宜,正好我也不放心你。就当旅游了,说走就走才潇洒啊。”

事实是方沫挂掉电话以后,也顾不上制定什么行程计划,随便胡乱塞了几件衣服,让洛奇帮自己定了最早一班的飞机,就急匆匆出发上路了。顺着电波传来的久违声音,夹杂着电流声,让方沫感觉心底藏着的某个开关被‘啪’得一声开启了,他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的冲动,就好像这一刻他已经期待已久。让自己愿意飞跃几千公里,顾不上思考后果,就踏上一片全然陌生的土地。

飞机落地后,刚打开手机就看到洛奇发来的微信:“咱不缺对的朋友,缺对的爱情,这次天时地利都在,不成功机票钱翻十倍。”

方沫把这些话都卷进烟里,揉进夜晚的风中,说给古城的角落听,说给陌生的旅人听,说给每一处拂过的绿瓦红墙。

“我和姜迅根本就没在一起,可我也没能和你在一起。我试着去喜欢你,可人心是不受控制的,原来友情以上,恋人未满是比微积分还难的问题。”修夏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方沫。

“因为我是你最善解人意的朋友啊。”方沫点了一支烟,顿了顿接着说,

“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唱了一首我没听过的歌,可我就是觉得好听。我盯着你的眼睛看,恨不得马上收拾行囊在里面安营扎寨再也不出来。你被洛奇问得不知所措,打了那个经典的嗝,我觉得有趣又可爱。我们从街头一路吃到街尾,从炎炎夏日到冰天雪地,从啤酒小龙虾到梨汤烤红薯。我们陪伴了对方很久,在彼此的生活中驻足停留,所到之处沿途风景刚好。就像留恋每个夜晚的宵夜摊,和你共度的所有时间都珍贵。关于遗憾,茫茫世界,何其幸运能遇见,又需要花费多少运气才能并肩而行,所以我不遗憾,只是可惜,在并肩时没能牵手,仅仅是相遇相知就耗尽了我所有的运气。”

修夏拨了拨头发,“我明白没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她轻轻拥抱了眼前这个因为突然说了一大段话而略显局促的男孩,也替他拥抱了自己。

回来之后,那天晚上的事情没人提起,似乎那段对话从来都不曾存在过,明明没喝酒,方沫却有种醉意朦胧断了片儿的错觉。他强迫自己不去想,因为想也没有结果,只能徒增烦恼。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

只是少了一起吃宵夜的人,那天过后修夏并没有跟着方沫从丽江回来,而是坐车去了宁蒗县,在那里的一所希望小学教孩子们读书。方沫知道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愿望,从佟大为演的那部电影开始,这样的想法就一直围绕着修夏,在城墙下唱歌的那个晚上,在方沫找到自己之前,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孩子一本正经蹲在自己面前看她弹吉他。就是那一刻,短短的十几秒钟,让修夏决定把人生清单减少一项。

晨光交替着黄昏,时间的指针绕了一圈又一圈,方沫毕业了。

“毕业快乐,我与你同在” 这是毕业典礼修夏送给方沫的祝福,一条短信,算上标点十个字,那天晚上方沫一个人去吃了宵夜。

山区的信号不好,网络也慢,修夏只能偶尔和方沫聊聊天,她说这里的孩子们都太可爱,让她感觉自己也变得更纯粹了。每天的生活重复却不单调。另一边的方沫终于在北京安定了下来,工作重复单调,压力倒是与日俱增。

“挺充实的,让我头一回知道日子还可以这么过,去认真享受现实生活传递出的真实感。我想现在的我,应该距离自己想成为的人更进一步了。对了,我寄了照片给你。”修夏在最近的一次通话中告诉方沫。

照片是三天后送到的,修夏剪短了头发,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四溢,围成一圈的孩子们笑的前仰后合,头顶的阳光正好,天空蓝的有些不真实,至少在北京这样的天空是遥不可及的想象。那双眼依旧动人,内外明澈。初见时的灵动,岁月经年后的笃定,至深至浅清溪。

“你眼中有春与秋,胜过我见过爱过”,方沫猛然记起自己在书上曾经看过的一句话。

照片的背面是修夏手写的一段话:

“很久不见愿一切都好,丽江古城的那个晚上,我在江边问自己的问题,曾经千方百计,苦心孤诣想要找到一个答案,却百思不得其解,一年时间,我远离世俗喧闹,和世界上最单纯的人朝夕共处,好像变得更加纯粹,不再试图左右逢源,困扰许久的问题竟不攻自破,所以,我们见面吧。怀揣着我寻觅已久的答案与思念,与你常在。”

“就是明天了。时间依旧是个急性子啊。”靠在窗边的方沫直了直身子,捏着手上的照片说。

他收起照片,起身推门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方沫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的宵夜摊,他点了一份炒河粉,听说特别正宗,手机里滚动着丢火车乐队的歌词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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