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剧院魅影》的小说。最近提到“剧院魅影”的频率有点高,但是遇到让自己热血沸腾的作品时还是忍不住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感受。总的来说,这部由加斯顿·勒鲁写的短篇悬疑小说只属于三流,但幸运的是,韦伯爷爷把它改编成了一流的音乐剧,于是乎,声名大噪的它便顺理成章地被列入了名著的行列。
其实诸如这样的文笔一般,剧情凑活,但是却让人印象深刻的小说还有很多,他们的共同点便是——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灵魂人物。“魅影”Eric扮演的正是这样一个角色。一个用现在的话来说,很“傲娇”的角色。从小说一开始他便是一个如幽灵般神出鬼没,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似乎剧院中所有的命案都与他有关,可是小说却始终没有明示他亲手杀过任何人。他绑架克里斯汀,扬言她不嫁给他就点燃炸药,炸毁巴黎,用成百上千人的性命作为让克里斯汀点头的交换条件,可最终他不但没有炸毁巴黎,反而还成全了克里斯汀和拉乌尔,仅仅是因为克里斯汀在他额头上的亲亲一吻,而不是如音乐剧中所现亲吻他的双唇,因为他本身就是个没有双唇的人。
整本小说很简短,看起来很快,可是最后两个章节却让我十分感动。最终魅影将自己的戒指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了克里斯汀,并告诫她,如果自己死了,希望她把这枚戒指与他葬在一起。没过多久他的尸体就被发现在了喷泉旁,文中没有提到他是怎么死的,只是说,喷泉是魅影第一次拥抱克里斯汀的地方。
这个波斯帝国曾经的宠臣,机关专家,有着天使般嗓音的音乐天才,因为相貌丑陋而变得内心扭曲,可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对克里斯汀就像一条忠诚的狗,虽然有时让她恐惧,可是始终没有伤害过他。而对于克里斯汀来说,魅影是个如魔鬼般摆脱不掉,可是又如天使般让她着迷的人,有时候,他似乎更像是一种信仰,高高在上,可是又让克里斯汀崇拜不已。
正如拉乌尔所问,如果Eric拥有英俊的外表,克里斯汀会做何选择?这是个另克里斯汀无法回答也不敢面对的问题。
小说中的魅影似乎比音乐剧中的更让人心疼。我始终认为,音乐剧中的魅影之所以令人着迷,很大一部分也是出于扮演者的外表。半遮半露的英俊脸庞,瘦长的身材,绅士又儒雅的举止,反而让人浮想联翩。即使最后揭开面具后的扮相吓人,之前的铺垫也足以让人忘却恐惧。可是,如果忠于原著,恐怕更多的人在看完表演后,也会跟克里斯汀一样,说一声“可怜的Eri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