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又爆出小学老师殴打学生被严厉处理一事。事件曝光一天不到,当地教育局就做出处理决定:对涉事教师做出待岗处理,教育局监察室立案调查;涉事学校校长免职;全县抽调有资质的心理老师对被打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局成立专案组进驻学校开展整顿。
老师殴打学生,当然不对。但如果是惩戒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呢?学生犯了错,屡教不改,甚至顶撞打骂老师,影响班风、校风,需不需要惩戒呢?
这似乎是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师德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所以教师不敢轻易处罚学生,而空洞的说教对问题学生根本没有效果;另一方面,问题学生不服管教,屡次挑战老师底线,敢于顶撞甚至忤逆老师。在他们的意识里,尊重老师、敬畏老师的意识已经严重缺失。
所以,对老师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处罚学生的行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味的处理老师去将就学生,助长其无视规矩和秩序的气焰!
对贵州六盘水事件,不能单是处理老师了事,我们需要对其中关键问题进行拷问。
一是,教师的行为,究竟是无情的“殴打”,还是教育过程中有情的“惩戒”?处理这种事情,从教育职业的特殊性来说,是有必要分清楚的。这个通过走访学生调查,加上视频回放,不难了解清楚。但我更愿意把老师的行为理解为“惩戒”。试想,一个老师面对自己的学生,自然是没有深仇大恨的,怎么会有下死手和重手殴打学生的动机。学生不听话,违反纪律,扰乱课堂秩序,屡教不改,且当堂和老师顶撞,自然是恨铁不成钢,除了惩戒,还会有其他原因可解释的吗?事件中敢于顶撞老师的还是小学生,如果不把苗头掐住,谁能保证这种行为不会演变为成年后的更有危害性的行为呢?所以,媒体报道也要尊重事实,用词当要慎重。教育部门通过调查弄清楚,如若是惩戒,当如实向社会公布,为老师说话,教育方式分寸不当重在批评教育,帮助老师成长。如若老师真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伤人,自然应该重处,甚至开除教师队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绝不能单单处理教师息事宁人就结束。
二是教师教育管理学生,还需不需要适当惩戒?没有适当的惩戒,对无法无天的问题学生,刺头学生该怎么管理?放任他们危害班级,其他家长答不答应?学生公然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甚至是在老师维护课堂秩序的时候,当事学生公然顶撞老师,挑战了老师底线,老师该何去何从?且不说是老师了,家长在教育自己的子女,子女挑战父母的底线时,父母会听之任之吗?父母不是也“黄金棍子出好人”吗?所以孩子再刺头,就不敢和父母叫板。而老师面对全班几十个学生,管不住一个刺头,还谈什么管好全班?老师和家长的心情其实一样,用严厉手段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也是教师教育职责所在,是为家长和社会负责。为什么社会却对老师的惩戒行为不予理解,反而群起而攻之呢?
三是教育主管部门该给老师营造一个怎样的教育管理环境?教育部门该不该在教师开展教育本身没有过错的时候为老师说句话?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既是老师的上级,也是老师的靠山。教育部门一方面要求老师教育管理好学生,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拿出优异的成绩,另一方面对老师管理班级的问题学生和问题家长没有具体的支持和保障措施,反而一味迎合家长和社会舆论。老师没有管好学生,处理老师;老师严管出了问题,先处罚老师来迎合社会和媒体。这难道不是让老师们寒心吗?以后还有谁愿意去管理和教育问题学生?还有,如果学生也有严重过错,该不该处理?即使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连他的过错也一并要进行保护?
现在的教育生态中,已经积累了太多的问题。尤其作为被教育者的学生,已经开始公然挑战老师底线,这与教育法规中强制要求不允许惩戒学生不无关系。现在的问题学生,不服管,天不怕地不怕,连师道尊严都不遵守,还怎么开展教育?
该不该实行适当的惩戒,这是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专家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