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遇而安

文/陈迷



我大四的时候,在孙可可的寝室找到了她。她当时正无所事事,因此我一进门便和她对视,我感觉她正在等我。我和她有两年没见面了。我们每天走过同一棵梧桐树,每天在同样盛开或者凋落的花儿旁突然陷入沉思,但我们一直有意无意地错开彼此。但是这天,由于一个他人口中的传言,我有了契机,去找到了孙可可。


我找到她,和她说了很多话。这些话有的我早就说过,有的我也许一辈子都不应该和她说。但是我的叙述是沉着的,我几乎是一字一顿,于是叙述的速度也就是心跳和回忆的速度。


我的叙述里总共会出现四个女孩儿。


这四个女孩儿中一个身穿着正装,和我远远地相对而坐。另一个女孩儿则穿着T恤和短裤,她站在我们寝室卫生间的外面,不断地拍着门,不断地说着话。第三个女孩儿是最让人怜爱的,我们偶然相遇,她出现的时候我正和她分别。第四个女孩儿总是以温柔的形象待人,这让我感到无可抗拒,如果要我选出我的最爱,我是最爱她的。


这四个女孩儿全然不同,她们一个充满了克制,另一个则充满了对他人的克制,一个让人感到心疼,另一个人总是心疼他人。所以如果我接下来突然说,现实就是这四个女人是同一个人,这是很难以接受的。不过我无法否认,这四个人在碎片般的现实中有着同样的普通的身材以及同样的平凡的脸蛋儿,她们甚至有着同样的名字——孙可可。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和孙可可谈恋爱。


要说这事儿,得从一场辩论赛说起。那时候,我刚进入大学,充满了自信,并且不要脸。都说人至贱则无敌,所以这场首秀我十分出彩。我甚至还有精力去发现对方的二辩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那时候狂得不行,就想着要多和她辩论辩论。在最后自由辩论阶段的时候,她一说话我就站起来反驳她。我们那次比赛的辩题很敏感,严肃的道德感让她反驳我的时候怒气冲冲,她质问我,为什么能够如此丧心病狂。她还问,“你就能保证你以后不会爱上一个女人吗?”


我却得意洋洋,我说女人只会影响我思考的速度,所以我这辈子不会陷入爱河。这样无情无义的话听起来很带感,很有辩论精神,所以我说完以后全场都很兴奋,我的兄弟乐哥甚至站了起来疯狂地甩着他的外套,嘶吼着,“陈迷,陈迷......”。这助长了我的气焰。


女孩子自然没有见到过如此场面,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应对。我看见她满脸通红,停顿了好一会儿,然后决定把她自己放进了辩论中,“那我呢?如果我来做你女朋友,会影响你思考速度吗?”


我此时完全没有注意到一个叫孙可可的女孩儿正低着头坐回到二辩的位置上,她低着头就是为了让人看不见她红扑扑的脸蛋。确实没人看见她脸红,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我的没心没肺鼓掌,所有人都只是图个热闹。而那时候我正享受着一阵阵掌声,并对此感到很满意,就没有思考,顺着自己先前的逻辑说下去了。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我现在光是看着你我就无法思考。”


我大四的时候回想打辩论赛那时候的情形,恍然大悟,一个女孩儿因为疯狂爱上了我的野蛮,而那时候的我却没有准备好坐以待毙的态度来对待这份爱情。


就在辩论赛的第二天,我蹲在厕所里,听见孙可可在厕所外面说话。同时,我还听见我的室友在嘻嘻哈哈,搞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安全感,我的腿也已经因为长久的蹲伏开始不支,我的身体就好像是风中的跳蚤一样颤抖着。我开始期盼这个疯女人会突然神志恢复从而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是丢人的。不过事实证明,永远不要对女人有所期盼。我在用手撑着厕所的地板撑了三分多钟之后听见女孩儿的声音依旧清脆有力,我终于是无法忍受了。当时她正在问我,“你昨天和我说的算不算数?”我求饶似的告诉她算数,我听见她笑出了声,她说那我就做她男朋友。我那时候双眼直冒金星,所以仅仅能够作一些简单的思考,我想了两个问题,一是我有没有女朋友,二是孙可可怎么样。我想完了,就同意了。


我上大一的时候十八岁,经历了十八个春天。那是野花肆意开放的季节,人们走在新鲜的生命中,总会忍不住芳心荡漾。这也就是说,我经历了十八次芳心荡漾的季节,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说我是一个纯情男孩儿,那么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我并不是渣男,我是老油子,在一些司空见惯的情形里,我巧舌如簧,总能渡过大部分的危机。但是还有那么一些情况是不可理喻的,所以在大学时期,我无数次地经历了相遇和分离,甚至还想过要随遇而安。


这份爱情的到来就好像是闪电,我下意识捂上耳朵。在此之前我还是个黄金单身汉(我身材高大,虽然长得有些像是一坨石灰,但是我声音很好听,所以总的来说,我的优点大于缺点),可等我睁开眼的时候,我就看见一个平庸的女孩儿在我身边,她以女朋友的眼神看着我,又用女朋友的口气关心我。这使得我一脸诧异,就跟她说,“你谁啊?”


我在去上课的路上问孙可可,“你和我走这么近,你谁啊?”我当然知道她是谁,就在昨天她还堵在厕所外面逼我成为她的男朋友。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达我似有似无的懊悔,我觉得自己的爱情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到。我觉得爱情应该更加正式一些,我应该穿着西服,举着红酒杯对一个女孩儿说,我爱她之类的,而不是在厕所里,闻着自己的恶臭于绝望中呼喊一般地同意对方的请求。但是我言语攻击她之后看见她一脸天真地回答,“我啊。”我只好假装不知道说,“你啊。”她一听我这样说很高兴,就问我是不是逐渐熟悉她的声音了,我没有否认,我说,“对啊,一听到你的声音,我就似曾相识,我就双腿发酸,就浑身没劲儿,就想要便秘,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实话说,孙可可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儿,只不过我对她的初始印象不太好,导致了她的平凡成为了一种缺点。在和她谈恋爱的时候,我总喜欢把她和别的女孩儿比较,我说别人的屁股有多么多么圆,还说别人的皮肤白得就像是漂过一样。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充满了恶意,我的恶意另有目的。我是想让孙可可厌烦我,这样我就不用背上始乱终弃的恶名了,我完全可以把孙可可找个机会甩掉然后对外说,是孙可可三心二意,是她对我的爱淡了,而我是受害者,是可怜的。


这个邪恶的计划是我的好兄弟,也是我的室友乐哥给我出谋划策的结果。我一共有三个室友,那天孙可可站在我的厕所外絮絮叨叨让我想死不能,就只有乐哥没有笑。所以后来他知道我真的和孙可可谈恋爱了,就说我太草率了,说我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我握着他的手,像是找到了海内唯一的知己。乐哥告诉我,对付女人,要学会占领道德高地。他说我不能像那时候接受孙可可一样草率地把孙可可甩掉,那样我就会沦为万劫不复的境地。那时候只要孙可可一哭一闹,我的事儿就尽人皆知了。


乐哥说,“对付女人就像是对付一只猛兽,要学会智取。”


我说我不取,我就想把她甩了。


乐哥改口,“要学会攻心!”

此时我的大学生活因为我的一时疏忽和一个女孩儿的执着而处在崩溃的边缘,乐哥就是我的曙光,他告诉我一个绝妙的计划,“釜底抽薪。”

我大四的时候,在寝室里和孙可可说了很多话,我说的时候她认认真真听着,我看着她倾听的模样就像是在听音乐。无可避免,在有些特定的叙述中,我感到很愧疚。我认为,我和孙可可谈恋爱那时候,我才大一,我的脑子刚从无数无用的知识里面解放,我想要去爱,我想要和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去爱,我想的就只有现在,而关于过去和未来,前者我深恶痛绝,后者我不屑一顾。这也就解释了我为什么这么烂。


乐哥是我的好军师,他给我出了个杀招儿,叫做釜底抽薪。可是我在一天晚上找到他,对他说他的计策没有用,无论我怎么去侮辱孙可可,她都对我一心一意。我一开始说她不好看,后来又说她性格不好,最后我甚至想说出一句很伤人的话——这话的大意如此,“你不会真的以为你配得上我吧。”但是在我说到她性格不好的时候,她为了自证,很方便地挽住了我的胳膊。我就心软了,没说最后那一句话。任何一个男人在女孩子撒娇中都很难狠下心的,那时候我没能彻底侮辱孙可可,导致了她对我的爱依旧没有退却。我很苦恼,需要找一个人来责骂。骂孙可可吧,此时她正把头贴在我的胳膊上,我已经没这个心思了,骂我自己吧,我又不贱,想了一会儿,我就去找乐哥了。


我在寝室找到乐哥,我一见面就指着他的光头骂,我把我所有的憋屈都发泄出来,我说他是个臭皮匠,没主意还要学诸葛亮。我还说,他这样的,就算来一万个,也只能出一万个馊主意。


乐哥忙问我怎么了。我告之,乐哥就和我说,我可能遇到狠角色了。乐哥补充,“这女人分三种,一种是愤怒的,另一种是温柔的,还有一种最为可怕,那就是愧疚的。”乐哥说那第三种是最能够让人产生怜爱的,所以也是最危险的。我一想当时确实是想要骂孙可可但是没有骂出口,就一阵后怕,说,“我差点儿爱上她啦。”

乐哥又问我孙可可是哪一类。我揣摩着说,有一点像是第一类,也有一点像是第二类,但是我觉得应该是第三类。


乐哥这时候正在慢慢悠悠喝一口茶,他在听到第三类的时候猛地把嘴里的茶吐了出来,然后悻悻地道,“那我就无计可施了。”




我在大二上学期的时候和孙可可正式分手,分手的时候我们走在没有尽头的环山公路上。她突然转头对我说了声对不起。听见这话的同时,我看见一片很大的梧桐叶子落了地,我心里一颤。


那天我低着头一直走,推开了门,发现自己回到了寝室。我看见乐哥坐在床上打游戏,我就告诉他,我有些不明白。乐哥把手机丢一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把孙可可甩了,还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甩的她,她亲口告诉我要和我分手,然后我同意了。乐哥说这是好事儿啊,我的长达一年之久的持久战总算是打出成绩了,我以后就恢复了黄金单身汉的身份了。为了庆祝,乐哥找了一家饭馆,又点了一瓶很难喝的白酒,他说他陪我喝。和他喝到第二杯的时候,我突然想要哭泣,于是我不断地说,“我就是不明白。”乐哥安慰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由此我感到一种很强烈的欲望——我想要吐露心声。


我想说,我之前在环山路上感到莫名其妙,我看着孙可可的背影,突然有一种想要抱住她的冲动。那天在环山公路上,周围的景色实在太好看了,这景色有一点像是孙可可的家乡——鄂西的景色,让我触景生情。我觉得自己应该在这种环境下和孙可可相吻,那时候,我们简直是走在画里。这是一幅很老练的山水画,画中的意境要让我抬起手去摸孙可可的头发,我就抬起了手,我想着这大概就是艺术。我摸孙可可的头发不是喜欢她,而是屈服于艺术。毕竟艺术无人能敌。不过现实最后还是打败了艺术,墨制的山水点缀不知所终,我抬起的手最后不得不落下来,因为孙可可在这时候回过头来,她红着眼圈,眼神迷离地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我决定把这事儿告知乐哥,我说,“那一次我和她在鄂西……”我本来想接着说,但是我刚一开口,喉咙里就一阵酸楚。


那晚,乐哥带着我和我的呕吐物回到了寝室。从那以后,他用嫌弃的眼神看我看了好几个月。他嫌弃我是无可厚非的,我那一吐就好像是把自己的灵魂给吐了出来。我在吐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灵魂居然如此丑陋。这说明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很自责。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金秋晚会上,乐哥三番五次请求我去参加他的乐队,我最终还是没办法参加。那次晚会我在台下掌控着灯光,看着台上表演,那些表演没了我一样热闹非凡。那天我过得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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