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那段历史,品味别样人生--读《流血的仕途-李斯传》

  吕思清 《如歌的行板》

图片发自简书App

曹昇所著的《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文风亦庄亦谐,重现战国末年群雄逐鹿的历史盛况,刻画出千古第一丞相李斯传奇、曲折的一生。全书分上下两册,上册读来流畅欢快,意气风发的李斯,充满希望的秦国。我或坐、或站、或躺、或趴地花了周六一整天读完了它,整个阅读过程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读下册花了一周的时间,这并不是文笔艰涩造成的,因为已了然那段两千年前的历史,知道了每个人物豪迈的登场和怆然的谢幕,每一场谢幕无不伴随着血腥和残酷;知道了李斯与他呕心沥血、一手推动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的坍塌,经常有种想看却不愿看,甚至不忍看下去的为难和心塞。《流血的仕途》被推崇成为官、从商、自我成功不可错失的秘籍。幸好没有因这功利、俗套的广告语而舍弃这套书,让我重温了一遍战国末年的那段历史,体味了曹昇鲜活的文字,妙趣横生的叙事手法,还有散落在字里行间的真知灼见。

  我重新认识了三个历史人物:李斯、嬴政还有郑国。

  李斯

  公元前254年,年逾二十的李斯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时任粮仓保管员的他偶然发现仓鼠食米,而厕鼠只能吃粪便,大发感触:人之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果断辞去安稳的公务员,直接投奔荀子学习帝王之术,意欲游说诸侯、定国安邦。这一学就是七年,学业大进,才华尽显。

后世有人评价李斯为投机的老鼠,我不敢苟同。所谓投机,是利用现有的时机谋求私利。在2000年前,人的平均寿命极低,且战乱和瘟疫多发,二十多岁几乎已是人生一半的岁数,普通青年李斯因为不甘如厕鼠般苟活,下定决心精进自己,活出别样人生。辞别稳稳的幸福,拜在当世的圣人荀子门下求学七年,这分明是一场有勇气、有智慧、有耐心的人生投资与布局。2000年后的我们喊着: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过了二十五岁就哀叹年华已逝,机会不再。想想是何等的可笑和急功近利。

李斯自始至终的梦想是帮助年轻的秦王嬴政统一中国,建立强大的帝国。没见到嬴政之前,他一直隐忍着,坚持自己的判断和理想。布衣李斯没有被相国吕不韦的权利和荣华晃花眼,他宁愿遭受冷遇,不要眼前的富贵,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等,等到遇见嬴政,施展自己抱负的那一刻。这便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不忘初心。

书中关于李斯与嬴政第一次相遇的那段写得画面极美,让人动容。

李斯举目向庭院望去……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悠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混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服,神情淡然……

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位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苍,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初次会面,李斯慷慨陈词,他让嬴政体会到王者荣光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唤醒了少年嬴政心底的梦:统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国,做空前绝后的王。这一刻,决定了秦国未来的二十三年,更是影响了中国未来的两千多年。这一年嬴政十六岁,李斯三十三岁。李斯画出了帝国的蓝图,嬴政促成了帝国的竣工。这对君臣相互成全,成就了各自的辉煌,创造了千古第一帝国,读来真是热血沸腾。

谋划诛杀嫪毐,逐走吕不韦,帮助嬴政完全掌控秦国的政权,此时的李斯位居客卿,成了外客集团的代表人物。秦国本土势力和宗室对外客们日益强烈的敌意和排挤终于促成嬴政颁发逐客令,凡六国来秦之人,一切驱逐不论,李斯也包括在内。无数外客们做着“秦国梦”,背井离乡,满怀希望,为秦国拼搏奋斗,交税赋服兵役,却在北风凛冽,天寒地冻时被军队押解着,驱逐出境。李斯就是在这样的期望和压力之下,在旷野中端坐,挥笔写成千古流传的名篇《谏逐客书》。嬴政读罢,击节赞叹,召见李斯,最终废除了逐客令。《谏逐客书》有理有据,层层递进,且语句优美,我逐字读完,真是荡气回肠。当时的秦国广收外客,所以蓬勃发展。后来的中国闭关锁国,所以落后挨打。奇怪为什么这篇文章没有被选入中学的语文课本。它所宣扬的海纳百川的精神对现在的中国依然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虽然历史就是历史,我仍然难以接受李斯在沙丘之变所做的选择,竟然听从宦官赵高,矫诏胡亥为二世,诛杀大公子扶苏。纵观李斯从政的二十多年,他一直是以杰出政治家的高瞻远瞩和良心,为帝国的发展和建设出谋划策。

在嬴政与秦国宗室的权利斗争中,李斯本可从中谋取个人的权利和发展,却慨然从大局出发,不拘泥于一时得失,在嬴政与宗室之间斡旋,巧妙地让其平分权力蛋糕,共同应对嫪毐和吕不韦。

在帝国建成之初,众人都主张分封制,只有李斯主张郡县制。李斯作为秦国的第一大功臣,如果分封,他本人也可得极大的封地,福泽子孙后世。然而他远见卓识,他的主张开始了中国郡县制的垂直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成了中国政体的主流典范,历经两千多年,演变至今,成了现在的省市县制度。李斯的顶层设计做得不可谓不超前也!

这样的自视自己非一世人的李斯,这个感恩嬴政的成全和知遇之恩的李斯,竟然仅仅因为老了,输不起了,就怕死了,就罔顾自己亲手设计的大秦帝国的未来。这样的理由太过牵强,太让人沮丧了。

李氏一门,惨遭灭门。李斯死时,是否知道他缔造的秦帝国是速朽而又不朽的帝国?中国历史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突破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然而在政治中,错的总是那些失败者,历史迈着坚实的脚步,踏着着他们的尸体前进。

嬴政

  许多人在死后被人说成传奇,有些人在活着时就已成了传奇,嬴政便是。秦王嬴政乃天生的伟人,他微不足道的错误都能改变历史的进程。

  在本书中,我注意到了嬴政辉煌一生中的两件小事。一是嬴政宠幸宦官赵高。赵高一次犯错,嬴政下令大将军蒙恬处死赵高。最终却改变了主意,蒙恬不满,认为不可纵佞臣。嬴政的理由是:我做皇帝很辛苦了,大臣们天天严肃得要死,这个赵高活络,说话哄我开心。如果身边连这样的一个人都没有,这个皇帝太没意思了。并保证有自己的威严,赵高生不了事。二是嬴政因大儿子扶苏经常直谏自己,心里不舒服,把他调到边疆去监军了,留乖巧小儿胡亥在身边享受天伦。嬴政喜欢个把嘴巴甜的宦官,并没给他实权;偏爱小儿子,但临死前还是传位给了能干的大儿子,真的不是什么大错。然而,他高估了他死后的余威,又低估了人性的黑暗与软弱。他尸骨未寒,一场阴谋就在他的撵车中开始了。赵高害怕与蒙恬交好的扶苏继位后,自己必死,遂联合小公子胡亥,说服丞相李斯,矫诏。赐死扶苏和蒙恬,在帝国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不久,轰轰烈烈的大秦帝国就倒塌了。

茨威格说过: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在个人的一生中和历史的进程中都是难得的,他称这样的时刻为群星闪耀时。那么嬴政不杀赵高和调走扶苏那刻,当是秦帝国灾星大放异彩之时。

郑国

郑国是韩国派往秦国的卧底,这个间谍是个水利专家,他的任务是说服秦国兴修关中水渠,耗费秦国劳力和财力,以此拖垮秦国。我不禁佩服这个布局者曲折的想象力。

郑国是个有信仰的科学家,身为关中水渠总指挥,统领十多万民夫,支配着巨万的资金,他廉洁奉公,绝不贪污。十多年来,郑国与修渠工人同吃同住,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怕危险,亲历亲为。他的眼中只有水渠,忘记了真正的任务。后来郑国被查出是个间谍,此事成为引发逐客令的导火索。但嬴政们都被这个科学家的专业精神所感动,又为他所描绘的前景打动,特赦他无罪,使其继续修渠。

水渠修成后,被命名为“郑国渠”。郑国渠造福了亿万百姓,帮助秦统一了天下。汉唐盛世的长安城就位于因郑国渠而繁荣富庶的关中平原之上。

显然,郑国不是个好间谍,没有完成组织交给他的任务。然而,抛开政治和道德,间谍郑国和他所修建的郑国渠与他同时代的英雄豪杰们一样,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普照着暂时的黑夜。

读这套书时,一直在听吕思清的《如歌的行板》,悲怆而壮丽的行板与这本书,这段历史真的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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