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指出,“社区是基层自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基础”。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米”,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为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社区工作者引得优、留得住、有奔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严格准入门槛,确保“引得优”
一是明确选人条件,严格准入门槛,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和专业能力水平高的人员选入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强化力量配备,综合考量社区人口结构、辖区单位数量等因素,合理安排社区工作者数量,同时结合社区特点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才,广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人员能力素质满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
二、强化激励保障,确保“留得住”
多方位激励与关爱才能让社区留得住人才。一是在工作上激励,落实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保障,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二是在生活上关爱,定期对社区工作者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帮助社区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大力宣传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让大家看到“小社区也能有大作为”,从而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三、完善发展机制,确保“有奔头”
要让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获得能力的提升、晋升的通道。在培训方面,采取务实管用措施,逐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全岗都通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增强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本领。在晋升方面,应向优秀的社区工作人才打开晋升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让他们在更大的舞台上发光发热。通过出台有“含金量”的举措,形成完整配套的职业发展晋升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