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怪,大学期间在图书馆常会看到这本书的身影,但是就是没有借阅过它。直到毕业后逛书店看到它我才买了下来,大概是书跟人一样,从擦肩而过到认识都有一定的缘分所在,不过我觉得这本书于我而言就有点相见恨晚了。
首先说说书名吧,我初次听《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这本书的封面和封底的文字已经告诉了我其可能想写的内容。
书的封面底部印着两行小字: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不得不说,单是书皮这两行字就已经很扎心了,毕竟理想与现实这一对貌似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组合已经无数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常常说“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然而事实上到底是如我们所说的那样呢,还是我们不敢去追求呢。毛姆塑造的这个主人公是不顾一切奔向月亮的人,还是俯首弯腰捡起六便士的人呢?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2017.7.7 早上到下午 对 就几乎一个白天的时间我一气呵成的看完了这本书,我可先说明我并没有囫囵吞枣般地咽下这本书的,只能说毛姆不愧是说故事的大家,让我片刻都不想停下来地听完这个故事。
钱锺书说过:“二十不狂枉少年,三十犹狂没出息。”但是“我”所认识的这位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却是在四十岁时毫无前兆般突然“鬼上身”一样发了狂。他抛弃了别人眼中幸福的家庭,背负着“和某茶楼小姐私奔在巴黎过着奢华生活却连一个子儿都没留给妻子”的骂名,实则却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这一切都只为了一件事——一件早被他身边的人否定过、嘲笑过、认定他没有天赋的事情———画画。
而“我”,受其太太之托,以及抱着自己的好奇心,在巴黎找到了他,并且想凭借着“我”的“苦口婆心”来劝他回去。而他却对周遭的事物毫不关心,别人的眼光,这个世界的伦理道德等等对他来说似乎都是浮云,不,是连浮云都不如的东西。“我”企图唤起他心底一点点的良心,而他无动于衷。就好像“我”问他“抛弃你无辜的妻子儿女,你良心不会痛吗?”他回答“不会啊,我没有良心的,让他们去死吧。”(当然这不是书中的原话)“我”被他毫不掩饰的“自私”“无耻”吓得连连倒退,“我”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位原本看起来老实忠厚的人会做出这么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当一个人全盘接受他的罪行那么“我”的任何规劝都变的没有意义。
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四十岁以后的生活里,他在乎的只有画画,不,他只在乎他想通过画表达的东西,他压根不在乎自己画的怎样,就如他所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的本事是好是坏并不重要,要紧的是他得从水里出来,要不他就会淹死。” 他只知道他必须得画画,而且这事由不得他。用“我”的话来说,“我怀疑他的灵魂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却被他的生活境遇掩盖,然而这种本能却在不断地膨胀,如同活体组织里不断长大的癌细胞,最后,他被这种本能完全征服,无从抵抗。如同杜鹃把蛋下在别的鸟巢里,等到幼鸟孵化出来的时候,会把它同巢的鸟儿挤出去,最后还会将孵化它的鸟巢毁掉。”总之,他除了在他乐意的时候画画,其他的一切一切与他无关。包括他后来“抢”了唯一一个在他在世时欣赏他画作的被他唾弃过无数遍但依然掏心掏肺对他的人施特罗夫的妻子布兰奇,并且又“抛弃”了布兰奇导致她最后喝草酸自杀,他都毫不内疚。他的内心只在乎画画。
他专心致志地追寻目标,为此,他不仅愿意牺牲他自己,还会牺牲别人。他有他的理想。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在斯特里克兰人生的最后,他与土著女人艾塔结婚,并过着可能是他认生最快乐的那几年,艾塔满足了他对女人的一切要求,即顺从他的一切意愿,给了他追求理想的自由的同时也满足他有时候不受控的让他自己都憎恨的欲望,而不是像他原本的太太以及后来的布兰奇那样———“她带着无限的耐心,准备诱惑我,将我绑住。她想把我带到与她相同的水平上,她一点也不关心我,只希望让我属于她。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只除了一件我最希望的事,那就是让我一个人待着,别来打搅我。”
在人生的最后,他受麻风病的折磨死去,临死前他用尽他毕生的心血在他的房间画了一副旷世之作,然而如之前所说的那样他压根不在乎他的画,他只在乎这个过程,所以死后他托艾塔连同他的尸体一起把这个旷世之作一起烧掉。
在他死后没多久,他的画得到了认可,每幅画都价值连城。人人追捧他,为他塑造了各种神奇的故事,他那位被他抛弃的儿子在他出名后说“他是位体贴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善良的作风正派的勤勉之人。”“我”知道这是因为待时机成熟时他将会凭着他伟大的父亲在教会中会获得无上声望。
斯特里克兰在四十岁后,不顾一切地奔向了他心中的月亮。如此书的封面背后所写的那样:
看完这个故事你或许会想,这世上真会有这样成功的疯子吗?但其实这样的疯子有很多,只是很多疯子都被我们用传奇的故事包装成了不一样的伟人。如文中所说的那样“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逸事往往好奇心极强,编造出一个个传奇故事,然后对此深信不疑,达到近乎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是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抗议。”这本书也是毛姆以画家高更的人生作为素材写的,当然,斯特里克兰显然比高更更加“不可理喻”。
在现如今的社会里,斯特里克兰这种“抛妻弃子、夺人妻子且间接致其死亡”的人无疑是个渣男,大写的渣男。 但是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憎恨着他鄙视着他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他的伟大。他在四十岁之后终于过上了他自己的生活,做到了《穆斯林葬礼》里梁冰玉所说的那样“人可以失落一切,唯独不该失落自己。”
像斯特里克兰这样完全跳出社会以极端的方式追求“月亮”的人生我并不敢推崇,相信毛姆自己也不推崇,但他在不推崇的同时还是不忘讽刺一番,他在文中“我”与斯特里克兰的对话的一段就写道:
“听着,如果所有人都跟你一样,那这个世界也就完了。”
“你说这样的话真够蠢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绝大多数人都会非常满足他们做的那些平常事。”
其实无论你是奔向月亮或是捡起六便士的人,都没有什么高低对错之分。能定义你生活的人,从来就只有你自己。就好比毛姆在文中给出的那段话那样“做最想做的事,生活在惬意的环境里,内心祥和,是弄糟了自己的生活?那么,成为优秀的医生,每月赚一万英镑,娶个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觉得答案如何,取决于每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对社会的要求,对个人的要求。”
这本书有很多道理都深得我心,但也有许多观念让我不敢苟同,但我必须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分享一些深得我心的句子(本文加粗的句子大部分来自原文)
/我的性格里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只要一个人能把我逗笑,我就对他讨厌不起来。/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任性。/
/或许我们下意识地很重视我们影响别人的能力,这个能力则透过别人对我们的意见尊重与否来体现,我们影响不了谁,便会憎恨谁。/
/魔鬼为达到目的总是会引用《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