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散步!
散步之与我,是何时何地都不能割舍的眷顾。倦懒如我,四体不勤,可以陷在沙发里闲度整日,荒废人生。只要还有下顿饭吃,就不考虑柴米油盐,不担忧人间冷暖,不过问世事春秋,此是吾之所求。但是却必要每周出去那么一两次,或是清晨,或是傍晚,哪怕是艳阳高照的晌午,去城郊,去古巷,或挑随便一处放荡一下我的形骸。不走这么一次,就总是心中忐忑,怕这一周要虚度了。
呵呵。细想一下,这一喜好貌似已经操持多年了。记得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曾有段时间,每天晚上十点后以晚出采阴养气练功之名,在夜深人静的小城区里飞奔游荡,或攀爬高篱,或疾驰于铁轨之上,甚至北方冬天取暖用的半米宽供水管道,亦是我一试“轻功”身手的练功道具,从不害怕不慎跌伤。那年代深夜的北方小城,九点后就已家家闭户,不相往来。“偌大”的小城区就是我一个人的天下,真有一种“俺乃天下一游侠”的逍遥气概。待到上了初中懂事以后,每天骑自行车下学,总是想着要绕着弯多走那么一段路,让晚风吹散一天的苦闷。夏季放学后天色尚早的时候,还要骑着车去河边的小公园,什么也不做,就为在河边那么静静的坐一会,Let‘s call it a day。 至于周末的好时光,不知骑行在多少城市和乡间路上,最爱秋风飒爽之时,邀上二三好友,畅游秋色于山水之间,谈天谈地谈青春。哎,青春一去不复还呐。
待到为了学业离开家乡,上大学,谈恋爱,找工作,混生活。为了爱死去活来,被弃后不忘初心。为了生活辛劳奔波,又抛弃梦想和淳朴的初心。不论是住在鸟飞绝的山间工厂宿舍,还是在污水横流的城乡结合部廉租房,不论是住在蟑螂满地爬的破旧公寓,还是在含辛茹苦多年后银行大人帮我买的小房子,只要有时间,总会到附近能容得下我双脚的地方走一走。我走过曾经光鲜而后破败的工业区,被污水染黑的池塘。我走过被大城市视而不见的城中村,被城市化抛弃的破败老房。当然我也走过现代化都市绚烂奢靡的香榭大道,摄人魂魄的霓虹灯光。我亦走过乡间的恬静小路,感受新鲜空气和牛粪的芬芳。我散步的地方,都是住所附近最普普通通的去处,即便说出名字,也不会有几人识的。但是我还是乐此不疲,哪怕是同样的地方,也可以反复的游荡,沉浸在其中。
现在让我仔细说明,用成人无聊和呆板的逻辑来解释下我大爱散步的几个原因吧:
首先,为了与工作和日常生活脱节,回归自我。人是概念动物,需要在特定的环境中用某种特定的概念指导生活。工作是工作,业余爱好是业余爱好。工作中就必须收束心神,一心扑在工作上,思考,权衡,哪怕是人际冲突,也都是顺从着这一环境需要的概念指导。然而这种死板的概念并不符合人活泼的天性,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余,有必要跳出每日周而复始的生活情景,卸下自己的社会身份,戎然一身回归本真,稍事放纵,乐享天性。
其次,享受自然,与身体建立联系。诚然,人是社会动物,但也是自然生物。长期高节奏的城市生活及不良的生活习惯,不仅不利于身,还会让我们的心灵僵化。走出去,哪怕是在尾气和噪音包裹的城市街道。用你的双脚感受大地,甩动你的四肢,感受你对他们的控制。倾听城市的声音,看着五颜六色的色彩,不要用好恶去判断它们,它们同你一样也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与你的身体,与这个世界建立联系,在一呼一吸之间,感受你生命的活力。
最后,为了满足爱好探索的天性,为了遇见美好。是的,谁无好奇之心,谁不想探寻大千世界之绮丽。虽然没有能力游遍天下,但是哪怕身边小小的公园,也有其大大的惊喜。放下心中一切的评判和负担,自然处处都有美。心胸若广大,可以放下三千大千世界,小小的一片天地,只要带着一颗活泼的心,也可以发掘无限的美。
好了,就啰嗦这么三点吧。有这么一句话,起心动念思索之时,就早已错过了美。
不多说,要去散步了。Let's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