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什么地方呢?这么晚了,
美丽的火车,孤独的火车?
凄苦是你汽笛的声音,
令人记起了很多事情。
为什么我不该挥手舞手巾呢?
乘客多少都跟我有亲。
去吧,但愿你一路平安,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土耳其]塔朗吉《火车》余光中/译
1
记忆里第一次乘坐火车,约摸四五岁,从湖南南部小城郴州去省城长沙游玩。买的是夜车车次、站票,加上人比较多,十分拥挤,幼小的我便对火车和铁路交通没有什么好感。
我在家乡生活十八年,因学业等诸种原因,乘坐火车的次数也并不多。自幼时那次记忆之后,只有初三去广州为叔叔的乔迁之喜庆祝时再次选择了火车,虽为最慢的绿皮火车,但车程也仅仅四小时,与父亲聊起生活琐事,偶尔看看窗外变换的风景,时间很快过去。
十八岁之前,对于火车,我只有这些印象。
2
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没经历什么波折与纠结就选择了东北师范大学。我的原则很简单,去我的分数能去的最好的大学,根本将考两座城市之间两千余公里的距离、去之后可能因南北差异造成的不适应等种种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说来也巧,高考完返校后去领取志愿填报指南时,坐在我旁边的男孩子领到书后立即翻了翻,对我说,他可能填报吉林大学。最后,虽然这两个学校都不是我们的第一志愿,但我们拥有了共同的目的地,那便是长春。
那是最漫长的暑假,也是最煎熬的暑假。对未来的迷惘、对过去的怀念、无意中得知父母已离婚这一消息所带来的打击、和朋友天南地北的伤感,它们轮番上阵,试图讲我击溃。但当终于领取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联系了那个男孩子,我们一同去买车票,领到车票时,打印机带来的温热还未消散,所有不安的因素都在那一瞬间终结。
我知道,一切终于都确定下来,经过33小时27分,我将到达陌生的城市,迎接人生的又一个新开始。
我知道,这段旅行,将成为新的怀念。
因为购票较晚,所以我们买的是硬座。当时也没有去想会不会很辛苦,反而在日子一天天临近时,有些期待。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候,我和他都没有让父母送,而是两个人相邻而坐,在轰鸣中渐行渐远。
我不知道,那是唯一一次心里觉得欣喜的北上。
我不知道,两年之后我仍然被浓郁的乡愁所包围,顽强地不愿为交流改掉独属于南方的口音。
3
在《醉乡民谣》那部“好听”的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那首由Justin Timberlake 联手Carey Mulligan和Stark Sands翻唱的《500 miles》:
Not a shirt on my back(我衣衫褴褛)
Not a penny to my name(我一文不值)
Lord I can't go a-home this a-way(上帝啊,我不能这个样子回家)
This a-way, this a-way(这个样,这个样)
This a-way, this a-way(这个样,这个样)
Lord I can't go a-home this a-way(上帝啊,我不能这个样子回家)
电影中,民谣歌手勒维恩因不愿为大众改变自己的音乐信仰而生活困顿,且与朋友的关系陷入冰点。在简怀上勒维恩的孩子之后,他前往芝加哥,试图找到一份工作,却一无所获,只好回到家乡。他经历了许多,却还是熟悉的人事,一切都没有变化。而所有思绪,都伴随那汽笛声远去。
我虽想念家乡,却也害怕如歌词中所写,“我衣衫褴褛,我一文不值,上帝啊,我不能这个样子回家。”我不能这个样子回家,我必须学有所成,尽我所能,去成为更好的人。
我并不是十分努力的人,生活作息极其不规律、时常懒惰、凭着考前抱佛脚的本领赚取高分……不知不觉,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下课睡15分钟都觉得愧疚的高中生,而是一个在图书馆学习几小时便洋洋得意的颓废大二学生。大二也已过去了一半,但关于大学后的方向依旧未定。
好在这些不是全部,我亦负隅顽抗。那是一次准备已久的旅行,那是一次全程硬座火车的旅行。十五天,没有旅伴,自己安排行程找住处,就这样一路南下六个城市,最后从上海回到郴州。
我曾问过自己,经过这次旅行,你究竟收获了什么?
——收获了眼光,学会欣赏行程中的一切,无论意料之外,还是理所当然:
在无锡鼋头渚景区,忽然蹦出来的野猫,虽然一开始被它吓到,用相机记录之后却觉得那是一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美好;
终于去了曾经魂牵梦萦的复旦,却不是心心念念的文学院,却同样也被一只猫所吸引,它象征着理想。
——收获了风景,看到了曾经目光所不能及之物:
于东方明珠之上隔着蒙灰的玻璃鸟瞰这座城市,朦胧却拥有一种梦幻感,“心是一座迷城,黑暗中寻找灯绳。”
在古朴的苏州园林中发现写生者,就记录下他和他的画。
最重要的收获是,当旅行终于结束,踏上回家的火车,下车后,我才明白,天堂比不过我家乡。
天堂,比不过我家乡。
而自从去年在简书用这个账号(之前我还有其他简书账号)发表第一篇文章的八个月之后,我又回到这里,开启了几乎日更的写作,关于阅读、电影与思考。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一个拥有十足正能量的人,但我在努力让一切变好。
因为,我不能衣衫褴褛、一文不值的回到家乡。
4
上个学期我怀揣着体育热情,攒钱买了一枚十分普通的长焦镜头,频繁南下去现场拍摄运动员比赛照片。因此,再次与火车结缘,虽然为了省去一夜住宿费每每购买夜车,但不习惯十点半熄灯的我自从经历一次卧铺之后就坚定选择硬座。
很快我发现长焦镜头的一个好处,这也为候车时漫长的等待带来了乐趣。我会寻找一个角落打开相机,调好参数,利用长焦焦距观察和我一同等待的人们。就像Eason的那首《沙龙》,“每张都罕有,拍下过、记住过,好过拥有。光圈爱漫游,眼睛等色诱,有人性,镜头里总有丰收。”我发现在拍人是一件比拍风景,更吸引我的事情。
想起之前看到过一个用长焦扫街的摄影师介绍,底下的评论大多是“扫街就应该用标头。”诚然,标头的构造及其视角更加纪实,但相机这端的你透过长焦去做它被认为不合适的事,是否也会有意外之喜呢?
我的意外之喜,就是文章前的那些照片。本不止四张,但这四张最契合塔朗吉的这首诗。
美丽的火车,孤独的火车,下一次,我们往何处去?
即使目的地未定,轰鸣的汽笛依旧,旅行便不会结束。
无戒写作训练营第11天,学号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