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乡生活了十几年,没觉得什么;可一与它分开,心中就格外不舍。
此时的加州,时钟正荡过下午五点,屋外却依旧晴好。阳光披向屋内,被明黄色的百叶窗巧妙地分割成一道道整齐有序的光痕,错落有致地排列在木质地板上,如同迷你城市里的迷你斑马线。这一幕让我想起故乡林荫道上的阳光,它们穿过那些十几米高的香樟树时留在地上的印痕总是稀疏斑驳、杂乱无章。可我却觉得它们更富有创造性:它们时而是翻涌在高墙似的巨浪中的一叶扁舟,在灰白色的雾气里勇往无前;时而是《圣经》里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手挽着手,在隐隐绰绰的星空下相偎;又时而是行走在草原与荒漠之间的雄狮,在血光泥淖的迷醉梦里也仿若被智慧的圣光击中。此时命运将我丢掷于大洋彼岸,我深吸一口气,空气中飘荡的是茶、卷烟、啤酒和墨西哥辣椒的气味。骤然间我意识到,故乡的林荫道是带有神圣意味的,它光影交错的魅力对我来说像是一个巨大的隐喻。我在这里长大,这片光影引着我进入一个梦中的故乡,一个如同圣地的地方。
拉起百叶窗,公园里蓊蓊郁郁的林木长势正好。阳光普照,微风拂面,炎热的夏天难得有了一丝凉爽,几对家庭三三两两地围坐在草地上,花格子桌布垫在白葡萄酒的下面,孩子们则在一旁围着一棵橡树嬉戏。洛城的风景真的不错,气候也宜人。然而我虽然身处洛城之中,心里却自比为局外人,立在城外,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一角度的洛城:我从未见过它的春天、秋季和冬景——我只在夏天来过这里。这种感觉像是把灵魂剥离躯体,浮在空中冷眼旁观:一切都近在咫尺,但一切又都让我惴惴不安。尽管身体受到热情的欢迎,灵魂却在向后飞速退却,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说,这里不是你的应许之地。
与之相对的是,我从未对我的故乡感到过一丝疏离,它每时每刻的每一种姿态都深深刻在我的骨头上、融在我的脑海里:我已经给打上了故乡的标记。在那里,我看到许多次花儿红白盛开,然后是落英满地;也欣赏过黄叶满秋、西风萧瑟。黄昏日落最让我心醉,稀疏的森林、宽敞的道路、宁静的气氛让我愿意永远停留在那一刻。远隔重洋,真有“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之感。
洛城正向夜晚走去,以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再过两个小时,一天的工作就该结束了。商店百货就要打烊,写字楼里的白领陆续下班,最后一班公共汽车行将出站,载着最后一班乘客驶向最后一站。除了少数酒吧,余下的洛城都已做好了休眠的准备。届时,整个洛城的街道会空荡荡的,只剩下流浪汉和行色匆匆赶回家的人,报纸被风吹得四处散落,霓虹灯开始闪烁,把洛城打造成一件璀璨却徒有其表的华丽珠宝。
相差整整八个时区,等到洛城大梦初醒,故乡的夜生活才会刚刚开始。大排档里的吆喝声正从无到有,火锅里让人面目模糊的蒸汽还刚开始氤氲。人们熙熙攘攘地穿过大街小巷,不时为街头艺人的表演爆发出阵阵欢呼。摩肩擦踵的人里,有的人脑满肠肥,有的人瘦骨嶙峋;有的人穿着华贵,有的人衣不蔽体;有的人捧腹大笑,有的人愁眉难舒。夜色已深,明月当空,可谁都没有离开的意思,满足地沉醉在这众生相之中,任凭热闹的人潮把自己带去什么地方。
故乡就是这样一个奇妙而决计不肯按常理出牌的地方,它一点儿也不像洛城这样被金玉包裹,仿佛生来精致——它压根不是国际大都市的料。故乡就是这样一个“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常照金樽里”的地方,围着圆桌大声划拳,喝醉后相互拥抱和大笑,它无时不刻不以它的豪爽和包容迎接着世界。故乡就是这样一个浮尘四溢的墟场,可却这样温情和真实。当洛城的霓虹灯渐次亮起,我想念的是故乡烧烤摊上被飞蛾和蚊虫包围的黄色灯泡,仿佛思绪和情感都随着那一束灯光飘摇向上、蒸腾而起了。我是属于那里的,我想。
仿佛有什么感应似的,隔壁屋子里传来《梦回加州》的旋律,这首在美国西部最辉煌的六十年代诞生的金曲把加州描绘成梦中的天堂,可它却反而勾起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天色已经暗下去了,我抬起头,看见月亮里有故乡的樟树。我想,一分一秒,我都不愿再停留此处,我已决意返回我的故乡,返回我的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