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看中原网新闻,刷到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消息: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这样的消息真是振奋人心。前几年买房的人们,支付的商贷利率太高了,很多人不堪负重,如今,如此利好正好可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愿住房、教育、医疗等等方面有更多政策出台,促进老百姓更好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