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语悬疑文学大赛《人间》

本文参加【世界华语悬疑文学大赛】征稿活动,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一)

“锦瑟无端”突然歇了业,据说是有客人丢了贵重物品,正在内部搜查整顿。好在只停了两天。到了第三天,夜色刚现端倪,“锦瑟无端”的霓虹便渐次点亮,古铜烤漆大门一开,生意照旧。

作为宁城最大最豪的销金库温柔乡,“锦瑟无端”如何能闭门谢客?宁城的老一辈儿将手中青瓷茶盏重重一搁——胡闹,谁说的要关门?都是胡闹,哪来的那么多事儿?这是盛世!

自然是盛世。虽比不得民国鼎盛时,但宁城这几年的发展有目共睹,东海之滨,开港口,引外资,建民企,重教育,修桥铺路,民舍景点,历史人文......哪一样都不少,历经朝代更替自有其底气沉淀,宁城人敢为天下先。

故人间盛世,应如美人端庄自持,宠辱不惊。一惊一乍的,上不了台面。

有人发现原本“锦瑟无端”门口迎来送往的两个小哥儿换了人,新来的长得更俊俏更懂得溜须拍马,点头哈腰间自然是把旧人抛诸脑后,并未觉得任何异样。

要怪就怪这天气。还没到梅雨季,就开始下欢了。一连三天,暴雨橙色警报。整个城市都陷在滂沱雨幕中,城东市中心的地下排水系统是德国人建的,没啥事,但城西郊区就彻底完蛋。一觉醒来,人成了荷花立于水中央,只有惶恐没有娉婷。

河流涨腻,惊现浮尸。两具。

村民配合警察将尸体捞上来,装袋运走。不知情的,远远地望着,只当他们是在捞猪。可不是嘛,泡上两三天,谁不是白白胖胖的。更何况死的人本身就不黑。

这事闹了两天,就只两天。够意思了。水一退,群众们对尸体的各种臆测也消退无痕。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该吃吃该喝喝,日子继续往前。

好像只有尸体,面目全非的尸体,可怜巴巴地像是战乱离散的孤儿,不被人识别认领。公安局停尸房停放两天,便马不停蹄地被运往冷冻室,包装入库,成为人肉馅的速冻饺子获得永恒。

只有老徐心知肚明。但他不能说。

也自然有人不让他说,当然更不怕他开口。来人等了好一阵了,医院的副院长认出他,颠颠地跑去慰问,恨不得将老徐一把揪出来拎到来人面前,但人家有风度,淡淡微笑——不忙,徐哥在救死扶伤,不好打扰。我这只是小事。

一等就是六个小时,只能说他来得不是时候。老徐前脚刚进手术室,他后脚就踏进医院大门,目不斜视风淡云轻,好似公子陌上缓缓归来。

初见之下,都赞叹此人好风雅。但老徐知道,这人不是善茬,杀人不眨眼。

你说这是盛世,还有杀人的?真是睁眼说瞎话,否则那两具尸体怎么来的?

(二)

若你经常出入“锦瑟无端”,见了尸体照片,大抵差不多会觉得熟悉。这眉眼、这下巴,好像在哪见过......顿时心下一惊,知道大事不好,立马闭嘴。

老徐可不是那里的常客,他认出尸体,是因了缝合线。配着涨白的光秃脑门,那条羊肠线好比小径曲折引人入胜。伤口的大小位置,缝合的手法走向,即使尸体泡成猪头,老徐也不会认错。那是他亲自盯着做的手术。

记忆犹新,是在三天前。

有人送来两个伤者。奄奄一息,送来的人不说救也不说不救,只管往大厅一扔,让他们医院的人看着办。老徐心里还来不及骂娘,有人自走廊那头缓步而来,脚步太稳,声响敲在人心上像是宣判的倒计时,未见人先闻声——徐哥,不好意思又麻烦你。

人从暗处走到明,平头衬衣,一双眼无波无澜,看定你,叫一声“徐哥”,你的记忆自动搜索——哦,是他,石磊磊。宁帮的二把手,殷烈的拜把子兄弟,人称“石头哥”。那殷烈是谁?哦,对了,是宁帮的老大......还有个女人,叫什么来着......

他对你笑一笑,你的元神又归位,意识到这人太不简单,立马正襟危坐。见他低头静默洗茶、冲泡、分壶、分杯......双手平稳端上一杯茶,你又觉得温文无害。

老徐知道自己是被“讹”上了。他想不到这年头有人因为医生的本职工作而再三找上门,嘴上客气不够,还要定期来拜访,弄得整个城西都明了——那徐正明作为脑外科一把手,曾救了道上的石头哥。道上人人见了,要恭敬叫“徐哥”。

老徐有苦难言。他想起那两具尸体,不为别的,辛辛苦苦地救回来,到底还是死了。这是谋杀!是草菅人命!那缝合的羊肠线成了一条蜈蚣,钻他心上来回爬,来回爬。

可他依然什么都不能说。他的面目应该是平静的,无澜的,笑容应该是亲切的,无害的。参照眼前的这个黑社会人士。

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不坏,讲义气重情义。他不过遵循医生天职救人一命,便被人“惦记”上了。两年来陆陆续续的很多事,比如女儿上了最好的初中,老婆被分到了单位的清闲部门,就连医院分配房子,都有他的份了......

权力地位带来的裨益,直接利落,桩桩件件都落到你的虚处,让你不想拒绝也没法拒绝。彼此心知肚明又不说破,他来拜访他,带一盒龙井或糕点,说几句话,好似两人相识多年。

这次也一样。老徐像应付考试都备好了应答方案,但石头不按常理出牌,他可没心思和你探讨尸体羊肠线,也根本不在乎,开门见山说的事谁都想不到的——徐哥,麻烦你帮我留意一个女孩子,我找她很久了。

从怀里掏出照片,递到老徐眼皮下,一定要让他看清——不管胖瘦、高矮、黑白、脸上有疤无疤,发长发短,只要见了觉得有三分像,您都知会我一声。

老徐瞟一眼照片,觉得自己已经是黑社会成员之一,心在抖嘴在动——怎么,看上人家姑娘了?

(三)

老徐觉得要出事。出大事。

他梦到特洛伊战争,梦到海伦就是长着照片上女人的脸,梦到自己披甲上阵被拦腰斩,再也吃不上明天的早饭。

最是午夜梦回,感慨万千。恍然间看破红尘,要去渡人。

电话拍了三遍还是不对,不管不顾直接上门去堵。开车从城西到城东,凌晨时分鬼魅横行,他自觉已成佛,正气浩然。

见了安则宁,两人大眼对小眼。该睡的已睡下,醒着都是心中有鬼。可能说什么呢?老徐竟比不得安则宁坦然,来一句——你来了。

仿佛已经等他很久,听语气还怪他来得太晚。他光明正大,问心无愧。老徐想说的想问的,都被安则宁清淡自若的眼神逼退回去,那眼神在说——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不懂。

老徐也确实不懂。以前他不懂安则宁为什么不喜欢女人,现在他不懂为什么他喜欢别人的女人。这其中或许隐情曲折动人,但老徐不想知道。他只清楚一件事,曾经同窗好友要当情种,但他尚未知当情种的代价。

老徐问——你当真想明白了?

安则宁笑笑不语。老徐便知他还是他,几年十几年不会变。

时隔八年踏上故土,往事蒙尘,故人已去。安则宁不再拿手术刀,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儿科医生,每天面对孩子的天真眼神,耐心友好,看不出内心的丝毫破绽。

老徐有自知之明,脑外科的“第一刀”从来都不是他。天赋是天生的,安则宁有,但他没有。能力可以培养,可能力是二手货,天赋才是正版原装。

可惜安则宁研究生肄业,他潇洒来去,一夜之间无踪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直到老徐在权威医学杂志上看到他的身影,MSF的成员之一,在非洲、拉美、东南亚等地进行人道救援。

女人也算弱者吧,尤其是漂亮女人遭遇现实的险滩,安则宁怎么会见死不救。见她从医院的厕所窗户爬出来,一路逃离狂奔,跌倒爬起,爬起跌倒,直到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毫无预料地呈现在他的视野中,他看着,看到那眼神生出一双手,直直地伸向他——救救我,救救我。

于是安则宁伸手拥抱,温言安慰。老徐想,那瞬间一定是动了情吧,男人动了情便是灾难。他可曾过问怀中的女人是谁,为何逃?又为何被人追?

不不不,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女人当真美,面孔身段都美,值得男人冲冠一怒。

老徐简直想仰天大笑出门去,想着此生有幸,红颜祸水这一典故有生之年竟能亲历。当然,他更有幸,再次见到了这位红颜,不比上一次一身血水的狼狈样,如今真的娉婷如画。白袍睡裙,长发及腰,面容半暗,一双眼睛看定你,此生沦陷。

不知道是何时隐匿在暗处的,又或者一开始就在。

老徐的后背一下子被冷汗覆盖。他觉得自己是见到了鬼。

(四)

她当然不是鬼。差一点就成了,但阎王爷不收。

于是就活下来,活下来才有万般可能。

老徐近期撞上的深刻印象太多,她是当中翘楚。那天正好值班,就见一男人抱着一女人闯进急诊室。那女人的长发散乱着,黑直且亮,灯光一照,血衣鲜艳,血滴犹自往下滴。男人倒是镇定,将人往病床上一搁,由医生推进手术室。

老徐一看男人,哟,原来认识。安则宁像是复活般,重新站在他面前。但故人重逢,时机不对,可真不是寒暄叙旧的时候。老徐嘴巴紧闭,满腹疑问只能在肚子里自我发酵。

手术到天亮才结束,人刚推出来,安则宁一把抱起人便走,老徐拦不住,只能匆匆留下电话。总要了解下情况,老徐问医生情况,那中年妇女甩他一句话——真是胡闹,都怀孕两个月了,还闹自杀。差一点两个都救不回来。

老徐倒是没多想,女人嘛,都是跟着感觉走的,情绪进了死胡同,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他还想着孩子满月要不要送礼。

可这一刻,老徐问——则宁,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问完才觉得自己蠢。他从安则宁的眼睛里看到不顾一切,就像读书时拒绝女孩的一往无前。

曾经的安则宁不靠近任何女生,他像是被人杀了一刀,只顾闷头走路。有胆大的漂亮女生拦住他的去路,要告白要约他吃饭逛街看电影等等,但每次都得到拒绝,男生无情无心,无动于衷。

有人好奇他的性取向,但安则宁从来都端然,气质干净,时间一长流言不攻自破。有人说他自恃清高,连校花都看不上,他听了不过淡淡一笑,他确实没想法。

女生在最美的年龄如同山茶盛开,持久浓烈,蝴蝶蜜蜂闻香自来。但花若开得太盛,颓败得也快。

他从来都知道,也从来都清醒。

萧锦瑟也问过他这个问题——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安则宁说,对于一个人,名字不需要知道,过去也不需要。未来不可测,只有现在。现在你在我面前,就是一切。

(五)

“锦瑟无端”原本并不是这个名字,和所有的夜总会一样,名字土气且一听明了,叫“夜来香”。后来宁帮易主,殷烈上台,一度要改名字。但改来改去都不满意。

直到有人提议——为什么不从古诗词中选呢?

衬得大家都是文明人,又彰显盛世繁华,石头翻遍那人的书,终于选定——锦瑟无端。

那人的名字也选于此——萧锦瑟。

宁城稍有点头脸的人,不会不听过这个名字。提起她,浮想联翩,想到殷烈,想到石头。

年轻女人嫉妒她,因为她可以和殷烈平起平坐,和石头谈笑风生。年轻男人肖想她,因为她和他们不一样。具体哪里不一样,反正是不属于他们的世界的。

宁帮的老一辈记得,是一夜之间的事。她突然出现,好像雨后春笋。殷烈带回来,对着下属吩咐——这是锦姑娘,以后就是一家人,大家要客客气气的。

那时殷烈尚未上位,分管城北,在宁帮的几个派系中自成一派,也最弱势。没办法,城北贫瘠,群山绵延,却无法整合旅游资源,因为大部分都是墓地。几乎所有的宁城人都葬在那,动不得。

理所当然地,整个宁帮都不把殷烈放在眼里,不过是个小混混。机缘巧合讨了安信之的欢心,才让他管了城北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有什么用?在分管各区域的几个管事中,他还是说不上话。每次宁帮大会,他坐在属于他的位子上,却是个摆设。

可是谁想得到呢?三十年河东河西,殷烈爆了“冷门”。安信之移民美国前,将大位交到他手上。

殷烈也不负所望,宁城的发展有目共睹。宁帮与政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民间集资修路造桥,海港贸易投资,各色民企遍地开花。殷烈是有名的纳税人,是青年才俊。

外界都说,萧锦瑟是殷烈的心头好。可不是么?不是情人,不是兄妹,他养着她,像是养女儿。十六岁的小姑娘,一双小鹿般的眼睛,灵动而羞怯,殷烈总是带在身边。有人不明所以,殷烈笑笑——这是朋友的朋友,目前暂代看管。

事实也的确如此。殷烈当真将她当“祖宗”一样供着。这也由不得他,这块烫手山芋,他不得不接,不得不供。小姑娘读高中呢,要交学费,要买参考书,要吃营养品,殷烈都由着她。只要她开口,他总是会帮她办到。

石头指派成她的护花使者。每天负责接送她上下学,两人一开始坐小轿车,太扎眼,便改乘公交。放了学,他便早早地等在校门口,伸着脖子巴巴地望,眼角余光瞥到那抹娇小的身影出来,迫不及待地拨开人群迎上去。

也算是青春岁月吧。各人各自的年少。

即使父亲借了高利贷跑路,母亲四岁那年就离家出走,生活是一只布满缺口的碗,需要小心翼翼才不会被划开口子,但依然不妨碍心存希望。所有人都走了又何妨,她被命运裹挟着前进,踉踉跄跄,却还是成为自己。

十八岁那年,萧锦瑟高中毕业,成绩是那一届的榜眼。由此获得离开的资本,去北京,去全国最好的大学,得以隔绝历史,重新开始。

(六)

殷烈犹自记得,她在灯下写作业,静静地,螓首蛾眉,雪颈柔美。

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记得。天上地下,人间地狱皆冷眼旁观。萧锦瑟可不喜欢他。

曾经怕,如今恨。感情黑白分明,连过渡都省略。

她到十八岁,随了母亲,长得美。不仅美,还聪明。回回去学校开家长会,老师当着全班家长的面称赞萧锦瑟,顺带着恭维他。他听了便很受用,当真觉得教女有方,一来二去高兴,底下的人也松口气。

时间一长,宁帮上下都一致默认,萧姑娘是要当“大嫂”的。是正经人家的好姑娘,有学问涵养,可不是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人人也都服气,见了她格外殷勤,叫一声“阿锦姑娘”。

但他们忘了,哪个正经人家的姑娘会和黑道混在一起?她迟早是要走的。不过是命运的戏谑,她懵懂而来,清醒而去,成全一些人生命中的插曲。可遇不可求的际遇。

殷烈到底守信,送她到火车站,给她准备的箱子里放着银行卡,学费生活费足够她安稳读完大学。石头当护花使者上了瘾,恨不得跟去北京,抹眼泪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萧锦瑟无法回答。她自然是不会回来了。她要回归普通人的生活,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房贷车贷......要和那个打杀砍人的世界一刀两断。

绝情如她,在大学的第二年就寄回那张银行卡,里面的钱分文不少。感情也被原封不动地退回,一无是处的感情,她手起刀落,告诉你不需要,不必给。

曾几何时,殷烈也想过,这世上女人何其多,比她美的亦何其多,何必呢?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他亦来去自由。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已是人生最得意时。

本来两人天各一方,再无瓜葛,但到底躲不过。父亲快要死了,吊着最后一口气要见她最后一面。没什么恩怨能大过生死,于是前尘往事一笔勾销。时隔五年,她又回到宁城。

而这一次,她再也无法逃离。宁城是个玻璃罩子,她看得见远方,却始终走不出去。

父亲没撑过几天就走了。自有人来处理身后事。住院的费用,殡仪馆的葬礼,都不需要她插手,已经有人安排得妥当。

萧锦瑟知道是谁,也知道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葬礼一结束就往火车站赶。可能到哪里去?有人也早早地等着瓮中捉鳖,只等她一现身就捆起来,送到殷烈面前。

最后殷烈出现,问她——你要到哪里去呢,宁城不好么?你的家就在这里。

好说歹说让她留下来,耐心耗尽,只好拖着塞进车子里。等到门一关,被甩上了床,她才明白过来即将要发生的事。

一路上说了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哪一句惹恼了他,她也不清楚。她说——烈哥,你放我走吧,我在北京很好。又或者——我不喜欢你,真的,比我好的姑娘多的是,你为什么不放过我?

抑或是每一句都将这个男人激怒。她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于是每一句都成了利剑。

天色暗下来,她求饶,挣扎、哭闹甚至是大骂,都没有用。她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随心所欲地剁。

(七)

宁城的梅雨季来了。

要足足下够一个月才肯收工。梅雨是个小姑娘,要和你谈恋爱,要天天见面。但这雨也是有脾气的,你若恼了,真的就停了。太阳钻出来一点点,等你忙着把家里的衣服、夏被拿出来铺晒开,雨就又来了。你无可奈何。

安则宁和萧锦瑟的婚礼就定在城西的教堂。早上下着淅沥小雨,宾客观众皆无,只有一个老徐。两人也不需要仪式,交换戒指便万事大吉。晚上在家里吃饭,雨还下着。

现世看似安稳,但经不起推敲。大家都是聪明人,今宵有酒便要今宵醉。明天?谁知道明天是何光景。

但很快,明天就在一夜的昏睡后到来。

端午将至,按宁城的风俗自然是要过节。浸泡的糯米等待被捞起,粽叶等待被婉转折叠。但还来不及,又出了事。

有人说,都是无良地产商惹的,好好的一片园林非要建什么音乐喷泉。好嘛,挖坑挖了一半,挖出了尸体。

这次是一打,十二具排排站,像是不甘寂寞,从地下爬出来过人间端午。

活人当然不干了,好好一个节日,又搞出尸体。这要搞什么?还让不让人好好地过节了?

各方压力下,新闻中相关部门终于表态要彻查,要找到凶手。加上之前的那两具,一齐搞搞清楚。

于是宁城戒严,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此举正合石头意。在三个月内,他将宁城的地皮一寸寸翻过去,从城东到城南再到城西,隐隐觉得人就藏在城北。这下真是好时机,只要他翻遍城北,肯定能找到。

他知道萧锦瑟不可能离开宁城。两年来,她试图逃过无数次,像是游戏里的孤胆英雄,失败再来,又来再败。最“成功”的一次,是藏在一个废弃仓库里,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

殷烈让人熬了粥,派他去守着。他等了两天两夜,她才爬出来。也没别的话,他问一句——饿不饿?

她早已饿得站不稳,闭着眼睛一边哭,一边笑。

出事那天他正好在“锦瑟无端”应酬,到了傍晚接到电话。电话里说“太太不见了”,他一时间恍惚,想不起来“太太”是谁。等他赶到医院,人影子都没了。

已经闹过好几次,真真假假的,一下子说肚子不舒服,一下子说这个月大姨妈没来。反正是折腾,底下一帮人也只能跟着陪唱。

他还是那个护花使者,面对她,伏低做小,这一辈子是变不了了。因为这辈子就是这样开始的,有了她,他才真正活着。

她教他识字看书,写自己的名字,对他说——你的名字里都是石头,我叫你石头吧。

她怕殷烈,但和他却是好朋友。遇见她的那年,他才十九。

(八)

十二具尸体的身份很快查明。警察局长第一时间告知殷烈——哎呦喂,侬晓得伐?是他们几个呀,以前孟城的手下哟。这下子真的要死了,这事情怎么搞呀?

孟城是谁?上点年纪的宁城人知道,是上一届宁城城东“城主”。

城东靠海,占尽地利,坐拥天然深水港口,比其他三个城区都富饶,也是宁城的市中心。都说谁管辖城东,谁就有极大可能出任下一届的宁帮老大。那时的孟城算是“太子爷”。

可太子爷并没有如愿,事实是无名小卒殷烈登上大位。八年前,孟城和他的手下势力在一夜间消失。

如今孟城的十二个手下齐齐现身,白骨森然,不用想也知道孟城本人的下场。不知道尸体还在不在。

便衣警察进进出出“锦瑟无端”,明面上的一切都指向殷烈,毕竟他是最大的受益人。可惜,时隔八年,没有证据。

而石头将萧锦瑟失踪所在的人民医院里里外外翻了几遍,连太平间都没有放过。又将那天出入医院的人,一一拜访。依然没有线索。

只剩下城北的妇保医院。那天有一场医学研讨会,各个医院都派代表来参加。万分之一的可能,石头也不放过。

但三个人,方明、林浩然和季涛,一个个见过去,搜不到记忆,看不出破绽。

或许是直觉,又或许是别的,他只觉得背后有一双手将真相轻轻地掩住了。他碰不到。医院人来人往,中午吃饭时间,几个小护士结伴而过,聊八卦聊新闻。

所以想到那个人也是偶然,只听小护士说——安医生今天调班呢,哎呀,我今天抹的新口红。几个小姑娘嘻嘻哈哈地笑。

在宁城“安”姓极少见,他所知道的那两个人都已经销声匿迹许久,好像不曾存在过。

但毕竟是安信之,殷烈才有机会翻身。否则,他们依然还是小混混。

他问——安医生是谁?她们说——是安平医生啊。

石头自嘲,那应该不是他认识的。可有小姑娘指着照片给他看,问他安医生是不是很帅。

他点头。照片里的人气质干净,清濯俊秀,能够迷倒万千少女。到了五十岁也一样。

安平安平,安则宁。

(九)

如果说有谁能够在殷烈的眼皮底下将人悄无声息地带走,又如捉迷藏一般将大家玩得团团转,那这个人只能是安则宁。

安则宁确然是全国最好医学院最优质的学生,但他也是安信之的唯一侄子。成长于宁帮,却游离在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考大学。

时隔近四个月,殷烈再次见到了萧锦瑟。午觉时间,她静静地侧躺着,他望了她的背影半天才敢上前,看到她的肚子高高隆起,忍了很久才没有去摸一摸。

真是一段孽缘。其实他已经放手了,两年来一次次出逃,一次次撕破脸,感情是会耗尽的。

最无法挽回的一次,他脱口而出——如果当初不是我,你以为你还能像现在这样?你早就当了妓女。她事不关己地笑——难道现在不是么?

内心的恨意无法平息,无论他对她是好是坏,她都不愿靠近他。

她是匹野马,关不住的。

可石头不愿意她一个人在外面,人心险恶。他发誓要把她找回来,人或尸体,总要有一样。

可她要跟安则宁走,天涯海角再也不回来。

以前她连话都不愿和他说,但这一次该说的都说尽——孩子不是你的,真的。是我和则宁的。我们结婚了,请你放我过吧。

又说——以前是我欠你的,可我陪了你两年,都还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你强迫我。我以后也不会爱上你,你为什么不去找别的女人。

好像回到两年前,他将她从火车站截胡,她也是说了差不多的话。原来两年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也没有感动她,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是的,一无所有。除了恨。

她没有心。他不甘心。

这怎么可以?你不爱我没关系,但你如何能爱上别人?你爱上别人也没事,但为什么偏偏是安则宁?

谁都不肯退让,谁都无辜。于是要毁灭。然后在毁灭之后,再后悔。世间事,从来都如此。也从来都不能够重来。

他笑得眼泪都要掉下来,笑自己的自作多情,也笑她的一厢情愿——你以为安则宁爱你?他干净温柔,能够对你好?瑟瑟,这世间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你知不知道八年前,就是他把你送给我的。

——你不记得了么?你的父亲欠了高利贷,把你卖了,你来找孟城,就是安则宁把你送给我的。

——瑟瑟,你知道为什么他要把你送给我么?因为他要对付孟城,因为他喜欢的女人死了。你知不知道他手上沾了多少血?他能比我干净到哪里去?

——哦,瑟瑟,你也不干净。你知道有两个人为你死了么?他们说你是不会下蛋的母鸡,石头让他们两人互殴,只能活一个。可我怎么能放过呢?结果他们自己把自己打死了。

(十)

安则宁最后一次直面尸体,是宋娴雅的。像是上解剖课,尸体成为他手上的艺术品,能够随意切割观察。

他的手覆上去,触感犹自温热,仿佛是在轻触少女的胴体。但这温热一点点散去,灵魂也随之而散。目光所及到处都是伤,青的紫的,他用棉布细细地擦。脖颈、胸、腹部、腿......手才碰到双腿间,便有血块凝着精液簌簌落下。

他找到她的时候,一缸的水都红了。好似青春岁月,鲜活热烈。原本两人约好去博物馆,可宋娴雅爽约。他等了三个小时,无法联系上。

曾几何时,安则宁也直面如此欲念罪恶。移民印尼,遭遇排华暴乱。他只记得婶婶躺在血泊里,有血不断地从白花花的双腿间流出来,不停地流。很多年后他明白过来,那是生命在流逝。婶婶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了,她醒来后也疯了。

那一年是八岁还是十岁,他不愿记得。

成年之后,安则宁从来没有试图靠近过任何一个女生。越美的,越是容易被摧毁。他知道宋娴雅喜欢他,她在宁大旁边的一家餐厅打工,而他是那里的常客。

但他并无任何感觉。天真美好的女生,对世事一无所知,也对安则宁一无所知。感情是真的,却太轻。安则宁已经不是一个会对恋爱产生兴趣的男生。

他更喜欢和尸体对话。

宋娴雅也最终变成了尸体。他只梦到过她一次,梦见男人一个个爬上她的身体,再心满意足地退下来。前一个甚至还来不及提裤子,后一个便猴急地趴上去。他听到她哭喊,叫他的名字。可他只是冷冷地看着,只能看着。

安则宁从来不介意双手是否沾满鲜血。手术刀用来救人,也用来杀人。

那几个人很快就被找到。月黑风高夜,收割生命时。十二个,一个都没有少。

那些人求饶、哭泣,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空旷原野上,安则宁负手而立,静静地等。没人知道他在等什么,可每等一秒,他们就离死亡更进一步。知道是要死的,但不知道是哪一刻。也有人吓得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等到月亮升上来,硕大无朋,清辉满地。他想,如此月色娴雅一定喜欢。不过是作了一个手势,像是命运的休止符。有人上来堵住那些人的嘴巴,往早就挖好的坑里一扔。

恐惧没有了,哭骂没有了,罪恶好像也没了。世界清静。

至此,安则宁感悟,原来这个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正义,只有正义感。他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他只是活在人间。

那些犯下罪恶之人,就该付出代价。当然,罪恶开始前,很多人并不知道。于是,无知有无知的代价。

一切都在安则宁的计划之中,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即使是安信之,也一无所知。一切都很顺利,可多了一个萧锦瑟。

她是计划之外的不可控。安则宁一念之间决定她的去留生死,命运被篡改,连同着他的命运。

直到八年后,两人再次相遇。故人乍然重逢,往事纷至沓来。

哦,原来你还活着。

上帝爱你,让你活着;上帝恨你,同样让你活着。

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这里是人间。

(十一)

殷烈记得见到萧锦瑟的那天,是宁帮的月度大会。他照例是陪场。大家围了一桌吃饭,临近换届,各个削尖了脑袋想讨安信之的欢心,明的暗的。

直到那个疯女人尖叫,说有人在哭,大家便都安静下来。外人定然想不到,宁帮的老大爱一个疯子。年轻时也是美人吧,可惜命薄。

不过殷烈是感激这个疯女人的。机缘巧合下见她被人欺负,驱散了众人,又一时心软买了个冰激凌给她,被寻人而来的安则宁看到。两天后,他就当上了城北的“城主”。

他抬眼看一眼那个疯女人,都以为是疯言疯语,只有安则宁站起来出去。外面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安则宁很快回来对大家解释——一个学生妹而已,他的父亲好像欠了钱吧。

语气随意,殷烈抬头,对上安则宁的目光。

点到即止,孟城的地盘,外人不好插手。孟城笑——他女儿倒是漂亮,还在宁城中学上高中呢。

本来殷烈不以为意,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赌徒卖儿女,女孩卖初夜,高利贷还不上钱就剁手跺脚......太多了,说不完。

可他直觉哪里不对。他不了解安则宁,也没有人能够了解。他看起来这样温和干净,默默地帮那个疯女人剥虾,正如第一次见面,他说——这个月的甜品次数已经用完了,不能再吃了。

好像他们熟稔多年。

直到两人不经意间再次四目相对,又极快错开,他便知道有事要发生。安则宁的眼神明明寻常无波,但殷烈就是知道,有什么事或许已经发生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所以神差鬼使地,他开口——那个学生妹的父亲我认识,以前还帮我过一次,这次欠了多少钱,我帮他还吧。

孟城为人暴戾,亦多疑——怎么?你看上人家小妹妹了?

他笑着抬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他在安则宁不动声色的目光里同样不动声色——是啊,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是我喜欢的类型。

他的背后一身冷汗,这是和孟城抢食,他知道。如果孟城出任下一届的宁帮老大,那么他就没好日子过了。毕竟已经没有人敢和孟城叫板,他的势力早就一手遮天,只等着安信之退位回美国养老。

可不知为何,比起孟城,他更忌惮安则宁。

孟城自然不会在大伙面前撕破脸,只好允许殷烈将人带走。

就这样,萧锦瑟被殷烈带回。没有人知道,这其实已经是他和安则宁的结盟。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交汇,就决定了接下来所有事情的走向。

殷烈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他清楚,没有人是安则宁的对手。没有人。

只有萧锦瑟,尚沉浸在父亲跑路的不安里,被带到另一个世界。殷烈请了老阿姨来照顾,又让石头看着她。江湖动荡,时局不稳,是敌是友,没有人知道。

她是“人质”,或者是“卧底”,他都只能好好看着。弱者无法反抗,只能顺应命运。

很快,宁帮换届大会到来。孟城消失无踪。安则宁同样消失无踪。

好像经历一场浩劫,只剩了萧锦瑟、殷烈和石头。他接到学校电话去开家长会,她怯怯地跟在他身后。晚上阿姨做了一桌子的菜,他们三个人一起吃饭。

他已经接任宁帮,人人叫一声“烈哥”。

(十二)

萧锦瑟最后还是被带回。她和安则宁结婚才一个月,听起来像是笑话。

十二具尸体的案件也告一段落,凶手为孟城。帮派内讧,两败俱伤。

关于孟城的下落,安则宁只告诉了萧锦瑟。他的尸体在宁大医学院的尸体池子里,用来供学生解剖学习。如今只怕是一块块的,被浸在福尔马林中。

之前萧锦瑟一直不懂,为何安则宁会救自己。其实皆为因果轮回。她阴错阳差作了他复仇计划的其中一环,用来牵制殷烈。也是因为选择带她走,殷烈才能和安则宁一条战线,接管宁帮。

也是报应吧,殷烈爱上她。她爱上安则宁。安则宁以为自己不会爱任何人,可依然无法阻止爱情的降临。

他亦心酸,她曾这样说——为什么我怀的不是你的孩子?

终究还是错过了吧。

安则宁再也没有见过她。他们隔着半个宁城,仿佛是隔了天堑。老徐倒成了他们的传话筒,石头找他喝茶,他转身就告密。点点滴滴,只能从不相干的人口中得知。

他知道她是为了让他活着。十二条人命,只有殷烈能够摆平。也只有她回去,殷烈才会放他一马。

老徐问他是否后悔。不知是曾经的杀人,还是将她送走,抑或是和她结婚,其实任何一件,他都没有后悔。

世事无法重来,也没有再次的选择。不后悔,人生才不至于溃不成军。他还要活着,看她好好地活着。

两个月后,安则宁抱回一个男婴,取名“安锦”。

他带着孩子去看故人,正好殷烈抱着孩子也在。是个女儿,取名“殷忆”,小名“瑟瑟”。石头忙着放花,不知道该买什么,百合月季玫瑰都买了点,一大堆。

安则宁看到殷烈的两鬓已经白了。这个男人不过35岁。

他们都老了,唯有在各自的静默中反刍旧日时光,爱过的恨过的。

石头最后也得到了萧锦瑟的原谅。当初若不是他告知殷烈她要走的火车班次,或许就不会被强行留下。也许是另一番人生。

可是谁知道呢?人活着,总是被命运强奸。

萧锦瑟死于难产,葬于城北,时年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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