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栩栩三千
我的世界你的生活,本来没有任何交集,为何在远方让我们相遇?这无厘头的剧情让我如何继续?
我的生活你的世界,从来没想过要有任何交集,却在不经意间让我们相撞。从此,天涯陌路人海茫茫,有你的地方就有我的身影。
这是一种幸运吗?
当然不是!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
我还没来得及说不,程浩就把我推上了去往巴黎的飞机。
巴黎虽是我向往的地方,但此次前往并不是我的理想之行。原因只有一个,我不想再次见到Jack。
Jack是我在加拿大认识的美国人,虽我们仅见过一面,但已然无法再有继续。
认识Jack已有三年。
三年来我们没有任何联系,就像从未认识一样。虽然当时Jack与我相约,一年后在渥太华相聚。
我如期前往,可惜,连Jack的半点影子都没看到。
三年,杳无音讯。
当初与我相约渥太华,就如同男女之间床笫之欢后的承诺,如同泡沫。
既然你未履行,那么我就当从此与你是陌路人。
直到今天,程浩告诉我,Jack在法国,希望能在法国见我一面。
我从来不知程浩和Jack居然认识。
我只想过一种简单清新的生活,没有纷扰亦没有任何纠缠。干干净净的生活,对我来说是人生最好的状态。
可是,生活永远不是你想像中的,现实中充满了太多的狗血情节。
程浩带着我一路前行,终于在一栋被绿色植被包围的三层别墅前停下。
“Jack一直惦记着你。”程浩突然说。
“算了吧,我是不会信的。”我心里有气,说出的话自然带着情绪的。
程浩看了我一眼,没有接话,只是那一眼意味深长。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门,只要入眼帘的都是一片白,纯白。
虽然我向来喜欢白色的装修风格,但眼前的白好像透着一种庄严,白的令人不自在。
门轻轻开了,Jack的背对着门。
我看不见他的脸,但他的背影依然那样挺直,轮廓修长。
我站在门口,没说话。
程浩示意我走进去,并轻轻的关上了门。
屋内,就我和Jack。
远涉重洋,我来到你面前,却连一句话都没有
法国人的浪漫是刻在骨子里的,一个眼神甚至一声轻轻的口哨都可能令人心动。
三年前初识Jack,帅气的令周边景物全体失色。
没有过分浮夸的词藻,有的只是那份真实。
浓眉下那双水蓝色的眼睛告诉我,我认识一个中国女孩,她叫Vly。
是的,Vly就是我。
一辈子有多长?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所有时间。
这是Jack告诉我的,以后我们不可以分开,只在一起,不管在哪里。
可惜,Jack是美国人,他做不到法国人与生俱来的浪漫,连一年的相约都没履行,怎么可能是一辈子呢?
原来老外说起谎来也是不打草稿的。
时间仿佛停滞,气氛沉寂的浓厚,跟周围白色的庄重相得益彰。第一次对白色表示遗憾。
Jack始终没有转身,既然你连看我一眼都觉得浪费,那么何苦要让我千里迢迢来见你呢?是为了显示你赢了?
真是滑稽。
时间过去了十分钟,屋内依然没任何动静。
这种冷对待让我愤怒,我毅然转身,跨出了那道门。
程浩就在门外,一看到我马上迎上来,“怎么就出来了?”
“我要回中国。”我说。
“Jack好不容易调了一周的时间,我希望你不要浪费。”
“妈的你说的话很像那种红楼的妈咪,你当我是谁?”我狠狠白了程浩一眼。
“你误会了,Jack对你初心不改。”程浩居然跟虔诚的。
“那你替我谢谢他,我不需要!”我甩下这句后愤然离开。
你用深邃的目光看着我,不言语,我怎知你内心的波澜
别墅外,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了一脸。
别墅外围,树木成荫,偶有阳光从间隙里透下来,微风似有似无的轻轻吹来,倒使得心情稍稍平息了。
一座木质秋千安静的停泊在树木间,秋千上镂空的花纹错落有致,细谧的纹路呈现着雕刻者的手艺不凡,颇有巧夺天工的味道。整个秋千也被刷成了与别墅一样的白色,镶嵌在绿色的树木间,还真是养眼,爽心悦目。
我坐在秋千上,双脚轻轻点地,身子就随着秋千的惯性前后悠悠荡涤,眼前几缕被透下来的细嫩的阳光随着树叶的摆动也来回晃悠。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们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每次坐上秋千,总会想起这首歌。
我想每个女孩都会渴望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人陪伴左右,不管在哪儿,都是形影相随。
不想我在秋千上的慢慢悠悠,都被Jack深深的看在眼里。
他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嘴角微微向上,眼睛深邃的看着我,眼底深情和温柔并存。
我不经意间抬头,与他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阳光打在他的脸上,一副蓬勃向上的朝气,让人不忍移开视线。
这多么像三年前我们的偶然相遇,一样的目光相撞,一样的深邃与温柔,想不到时隔三年,你依然没改变这幅模样。
只是,心中的模样如今已变得面目全非。
我停止了摇摆的秋千。
终是现在连说一句话都嫌多,宁愿远远看着,也不开那尊贵的口。
没人知道这三年来我是怎样度过的,思念真的是一种会呼吸的痛,这种痛,能深入到骨髓。
程浩出现在Jack身旁,轻轻耳语,Jack认真倾听着,只是眼睛不曾移开我分毫。
我看着Jack,不知他内心所想。
我像个傻瓜。
PS:这是多年前完成的一部小说的节选,读者大大们会喜欢这种文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