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完本书第三遍的时候,突然想就这本书写一篇书评,实在很喜欢作者这种不慌不忙、娓娓道来的文字和人生,以后肯定还会去读第四遍,第五遍,第……谁知道呢。
上学的时候就听说过村上春树,当时还是专心学习,硬啃各学科知识的时候,也就是没有看过他的小说,只是想当然的感觉是比较忧郁的那种风格。邂逅这本书,之所以说邂逅是因为觉得有种一见钟情,相见恨晚的感觉,偶然的一天在别人推荐的书单里面看到,觉得这个书名很有意思,跑步这个主题能谈什么呢?于是带着这种好奇和探究的心态买来看了。因为实在好奇作者如何去写跑步这件小事,更加好奇的是居然能把跑步写成一本书来出版。
跑步当然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小事,所以一出场就引用了萨默赛特·毛姆的一句话“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意思是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跑步这样一件小事,作者坚持了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中间从不曾间断过,在此期间一边跑步一边写作,居然成就了跑步小说家这一头衔,这样一种经历当然也就值得我们打开书本,仔细探究一番。
作为一本写跑步的书,作者的确花了很多笔墨去实实在在地记录跑步这件事,细到怎么选慢跑鞋,喜欢哪一个牌子的慢跑鞋,怎么准备全程马拉松比赛,去哪里参加比赛,比赛当天的天气如何,道路状况如何,自己的状态如何,赛后的心情感悟是什么……原原本本地记录跑步,更老老实实地交代他这个人,一个通过写作通过跑步主动选择承受磨难的人,每一章都真实记录,表达感受,娓娓道来。
跑步也有多种跑法,短跑,中长跑,长跑,作者选择了42.195公里的马拉松长跑,不与人争抢竞赛,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那种争强好胜的性格。如果说比赛中因为想要战胜某一个对手而拼命练习,倘若那个被贯为练习动力的人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参加比赛,那岂不是失去了跑步的意义。所以长跑最合适,就像从事了跟跑步差不多年月的写小说的这一营生一样,不是在某个时间忽然有灵感了,文思泉涌了,于是赶紧写出记录下来,灵感或是才华走了,也就没有好作品了。而是每天持之以恒,都要去写东西搞创作,就算没有灵感不知如何下笔也要坐在书桌前几个小时培养写作最需要的专注力。无论作者的跑步还是写作在我们看来都是同一种类型的作业,费力,不讨巧,默默无闻,但是作者却满足于当前的这种状态,或者更加贴切地说是只有这样劳神费力去获得的东西才会觉得安心。通过这种可选择性的磨难,在跑步上奴役自己的身体,在写作上奴役自己的思想,通过这种破费周折的甚至是机械性的循环努力来为我们创作源源不断的优质作品。
正如作者所说的每天清晨或傍晚最快乐的时刻就是换上心爱的慢跑鞋,将随身听灌好“满匙爱”乐队的歌曲,只需如此就可以快乐地出发了。跑步与写作都没有特别复杂的程序,喜欢跑步开始跑就好了,热爱写作开始写就好了。跑步固然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但是总觉得作为一个以写小说为营生的人似乎与早睡早起,健康规律的生活并不沾边,印象中那些才华横溢的大作家都是从凌晨开始写到二天早上,中间靠着一根接一根不断地吸烟提神才能获得写作灵感。比如写《平凡的世界》的路遥,自述早晨从中午开始,半夜写作至早上,完全是一种昼夜颠倒的生活,对身体健康是一种极大地消耗。村上春树在成为小说家之前因为经营一家酒吧餐馆一直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却在成为小说家之后过上了及其健康规律的生活。决定专心写作后,他盘出店面,和妻子搬离了喧闹的市中心,每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晚上十点准时入睡,甚至戒掉了烟,二十多年来工作顺利,写作效率甚高,这与世俗所理解的小说家的生活工作状态截然相反。他把自己归于资质一般的作家之列,不可能什么都不用做,才华便会喷涌而出,而是寻寻觅觅不见文思泉眼的踪影,只能手执钢凿孜孜不倦地凿开盘石,钻出孔穴,抵达创作的源泉。
无论如何,跑步跑到一定程度固然要去参加比赛,而写出的小说也要接受大众的审阅,追捧或者非议……拿跑步来说,即使赛前进行了全面的计划,做足了绵密的训练,有时候成绩可能也不尽如人意,更没有波澜壮阔的赛后感言,但是对作者来说这样也不失为一种结论,哪怕成绩大幅下降,也会继续朝着跑完全程马拉松这个目标前进,哪怕作品遭到非议和诋毁也要坚持继续认真创作下去,作者跑步和写作不是因为别人的劝说才去做的事,而是自己本身对这件事的热爱,无论外界的标准是什么,只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努力去达到自己所设定的目标,因为生存的质量并非外界的成绩,数字,名次之类的固定东西,而是含于行为之中的流动性的东西。即使结果不完美,也要继续跑下去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