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为了什么而读书,会读什么书,有时还真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
就像我手上的这本《许三观血记》,看名字就很悲惨,正常情况下我是坚决不会去碰的。可是,这次去到图书馆从众多精彩的书里,我还是将它带了回来。
很早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讲文学和饮食的关系,其中提到了许三观和炒猪肝。每卖一次血许三观都要去饭馆要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拿起酒盅,眯着眼睛抿一口,再夹起猪肝放到嘴里,细细地品一品,身上就会暖融融的,像流出去的血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上。
这段描述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并且挥之不去,终于促使我将这本书带了回来,认真地充满膜拜的心情阅读起来。
-2-
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抵得上地里劳作半年。村子里的人都去卖血,赚了钱盖房子,娶老婆。血是人身体里面的力气,卖掉了还会再来。
许三观卖了第一次血,区分出了血钱和汗钱,工厂里辛苦劳动换来的是汗钱。卖血得来的是血钱,不能随便花掉,必须得用在大事上。他用第一次卖血的钱给自己娶了老婆,老婆后来给自己生了三个,也可以说是两个儿子。
后来每遇到人生的大事时,如儿子一乐闯了祸、大饥荒时儿子们瘦的面无颜色、一乐得了肝病、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吃饭……每一次家里面临大事,需要用钱时,许三观身上的血就是一家人的希望,可以解决所有的燃眉之急。最密集的时候,一个星期卖了三次血,差点死掉。
可他说就算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他已经活了五十岁,做人的滋味全尝遍了。儿子才二十一岁,还没有好好做人呢,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尽管这个大儿子一乐是娶老婆时的附赠品,是他戴了绿帽子做乌龟的有力证据。可一乐喊他爹,只认他这个爹。对许三观来说,这就够了,这就足够成为自己豁出命去卖血为一乐换取医药费。
-3-
读到这里,我终于知道自己最初抗拒这本书的原因了,它注定是个在生活里悲苦的故事,拒绝读它,就像是拒绝自己生命中曾出现过的那些最卑微的苦难一样。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许三观是丈夫是父亲,是一家人的依靠。当二乐的队长丢下“晚上来吃饭”后,对着家里仅有的两元钱,许玉兰说:“只好求你再去卖一次血了。”听完后,许三观坐在那里点了点头。
一个认为别无他法,一个认为理所当然,所有人都为许三观叹息,可没有一个人认为这不应该。因为这是他作为父亲、作为丈夫的责任。
可实际上,血不分男女,如果真的到了只有靠卖血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妻子许玉兰和三个正值壮年的儿子难道就不能去了吗?难道只有许三观冒着生命危险为家人去争取金钱才是合理的吗?
-4-
像极了生活中的父亲,虽然沉默寡言,却用薄弱的肩膀撑起了整个家庭。长者的赡养,家庭的开销,子女的教育……每一笔花销都是他身上的一副担子。
说起父亲年轻的时候,谁都不会漏掉这样一段:外出打货,从店里到车站几十里路,怕坐车被宰,父亲挑着几百斤的担子一直走到车站。
当我能意识到数字和重量的概念时,经常自己暗自揣测,将几百斤挑在身上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现在的我,提上十来斤的东西走上一段路都感觉力不从心,那当年的父亲呢?他当时感到累吗,有过埋怨吗,想过要丢下肩上的担子吗?
在记忆中的岁月里,不管生活多么艰苦,父亲都不曾发出半句怨言,默默地承受默默劳作,默默地面对着生活中的种种,无论是好是坏,即便是负重前行,他也将肩上的担子攥得紧紧的。父爱如山,大爱无言,父亲的语言和言行也像一座大山,虽然沉默,但永远稳稳地立在那里,让人内心充斥着满满的厚重的安全感。
-5-
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写道:“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月之后,我确切地知道写下了什么,我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即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它们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这不正如我一般吗!我摊开书,认真地读完,打开笔记本只想就这本沉重的著作谈一点感想而已,到最后却发现自己在写一篇关于父亲感受的文章。父亲节就要到了,网络上的文人都忍不住开始抒写怀念自己的父亲,我也不例外了。
用余华的话说,我只是恰好被《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选中,在世人面前展示一点许三观扮演父亲角色时那义不容辞的担当和为家人不惜用生命相博的气概。
就像我的父亲一样,哪怕是一个极平凡的人,哪怕用着极端卑微的方式,也在尽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用自己瘦弱的身躯守护整个家庭的安宁。父爱是伟大而沉重的,但父亲的语言是沉默的,就像我内心的情感,尽管澎湃不已,展现出来的以不过寥寥数语。或许这便是冥冥中的注定,便是这本书选我为它代言发声的一点点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