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爷爷去新华书店买了六本新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拿起《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超级透视眼》。
我兴致勃勃地看着,看到第三十五页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篇古文,叫《扁鹊见蔡桓公》正好闲着没事,我想:嘿嘿,要不把这篇古文给抄了,也算是作为明天的练字吧,欧耶。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抽出一张纸,提笔就写。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每排大致是有十六个字,一共十二排,相乘得二百。恐怕是要抄死人啊!但我想了想,抄死人就抄死人。算了,霍出去了!于是,我直接开始抄了起来。
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了问题。前面两三句到还好抄,但你这“桓侯故使人问之"后面的你让我怎么抄啊。什么“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还是“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多的受不了!但又想想,这次抄的古文也算是混了时间,也算是把明天的练字给提前做了。就算抄不抄的死我,也算是值得的。于是,我一鼓作气,以平时一倍的速度抄完了古文。
抄完之后,我甩了甩手,心想:这次抄古文虽然累,但也是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