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末的豫西北小县城里,离婚是件不大但也不小的事,特别是对于一位母亲来说。父母不会在小孩面前谈论王老师离婚的事,这种事总是不光彩的,我是听同学讲的。那时的我对离婚的理解简单而幼稚,对感情也没有概念。但是王老师离婚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的印象,同样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那年夏天发生的事。
庆阳县不大,怀府中路是唯一的主干道,东西走向,主要的店铺都在这条路两侧,如县百货大楼和联盟商场,是县里最高的两座大楼,相距不过百米,占据最繁华的地段。县里唯一的人民广场也在百货大楼东侧,隔条马路。那时的广场是孩子们的天堂,尤其是到了夏天,晚饭过后人们总喜欢到广场散步,那里灯火通明,热闹异常。各种卖玩具零食的小贩都出来了,还有照相的,摆出各种服饰和道具,那时候照相机还没有普及,人们喜欢到街上或照相馆拍照。除了吃的,还有玩的,广场入口两侧整齐的摆满了台球桌,每个桌上方会挂一个灯泡,加上路灯,照亮了大半个广场,好几个老板做台球生意,年轻人喜欢玩,两个人玩儿,几个人看,来钱的话还有人押注,围的人就更多了。广场里面还有小孩子玩的,比如小火车,轨道围成一个直径五米左右的圈,小孩子坐里面后开动,转个五六圈就结束,我只坐过一次,是爷爷带我去的。
那年暑假的一个午后,本是该午睡的时候,但小孩子精力旺盛,躺不下来。我跟爷爷睡一屋,趁他睡着的工夫我偷偷溜了出来,跑到邻居家,奶奶在那里和几位老太太搓麻将,我要了四毛钱,加上自己的一毛钱,可以去玩蹦床了。
盛夏时节,正午刚过,无风,太阳火辣辣的炙烤着大地,树上的知了发狂的叫着,似乎越热它们越起劲儿。我一个人走路去广场,路上没什么行人,太阳晒的脖子疼,我尽量沿着街边的阴凉走。到了广场,空无一人,阳光下水泥地面亮得有些刺眼,台球桌一个个被防雨布盖住,照相的道具也都收了,晚上挤满人的蹦床上也没有一个人,蹦床带围栏和顶棚,围栏上的门锁着,我知道老板家就在旁边,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娘,我去找她开门,看到我一个小孩儿大中午跑去有点吃惊,但还是陪我去把门打开,然后自己回去了。整个广场上就我一个人在蹦床上跳,弹簧的咯吱声和知了的叫声是广场上仅有的声音。蹦床平时人挤人,我没有机会好好跳,要么是被旁边个子大的小孩带乱了节奏,要么由于人太多,床面被压得绷得很紧,失去了弹性,根本跳不起来。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尽情的跳,做各种动作,跪下弹起,坐下弹起,躺下弹起。虽然跳的很自由,一个人跳也少了其他的乐趣。
过了一会儿,远处跑来了两队当兵的。我停下来,透过围栏看着他们。他们步伐非常整齐,从蹦床旁跑过,在不远处凉亭前的一块空地上停了下来,排好队后立正站好。此时我也没劲跳了,就跑到凉亭里面坐下,看那两队兵在太阳底下站军姿,那时我还从没参加过军训,无法体会站军姿的痛苦。汗水从他们头上流下,没有一个人动,也没没人擦汗,广场又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知了单调的叫声。忽然间我发现其中一个兵特别眼熟,仔细想了想,应该是我们班主任王老师的老公,王老师家住学校对面的胡同里,我看到过一次他俩走在一起。因为这次换了军装,又站在一群兵中间,开始我并未认出来。我坐在凉亭里看着他,那时我还不知道一年后他们就要离婚。但我觉得这个当兵的配不上王老师,虽然他看上去老实,皮肤黝黑而健康,但是个子太矮了,站在队伍最前面也显得矮。怎么看都配不上王老师,王老师虽并不特别漂亮,但是不胖不瘦,身材高挑,我始终认为男的就该比自己老婆个子高才对,所以我觉得这个当兵的配不上王老师。我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就回家了,始终不明白为何王老师回嫁给这个比他矮这么多的人。
我对王老师并没有任何好感,因为我怕她,你很难对一个让你感到害怕的人产生好感。我怕是因为她曾经打过我,我太调皮,用小刀在课桌上刻东西,有人报告给她后,上课时她就让我上台去,当着全班人的面拧着我的左耳朵转圈,我疼得要命,感觉耳朵都快被揪下来了,但是又怕丢人而强忍疼痛不哭,就这么一声不吭被揪着耳朵转来转去,她也不换个耳朵,直到她拧没劲了才停下来,还让我第二天把家长叫来。还有一次做眼保健操,校园里音乐刚响起,我是一个喜欢整洁的人,那时我还在收拾课本,王老师在班门口看到我没有闭上眼睛做准备动作,拿着教鞭(一尺多长的细竹棍子,一位热心的女同学孝敬给老师的,说拿着手感很好,打人特别疼)走了过来,劈头盖脸在我脸上就打,我的头和手都被打出了血印,她走出去后还和门口的别的老师有说有笑,似乎是在说这个教鞭用着就是顺手。我愤恨的看了一眼那个送教鞭的女孩,她脸上挂着骄傲的笑。所以你能想象到作为孩子我对她的恐惧,以及为何我对她没有好感了吧。但是我依然觉得眼前这个当兵的配不上王老师,因为他确实太矮了。
我发现王老师喜欢发呆,特别是在我们做题的时候,我曾经偷看过好几次。她坐在讲桌旁边,左手胳膊肘放在讲桌上,右手拽着左手耷拉着,眼睛出神的看着前面,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坐在她前面的同学显得很不自然,我想如果让我坐在她正前面,我宁愿去死。幸好我坐的前排靠右的位置,而且我还可以偷看她,这样就很刺激。到了五年级,王老师的脾气越来越不好了,发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我偷看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坐在她目光前的同学身体似乎也消瘦了,只有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真替他担心。
虽然我调皮捣蛋,但是我的成绩却出奇的好,按常理来说老师们往往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但怎么看王老师都没有半点喜欢我的样子。而且我并没有发现哪个同学会得到王老师的宠爱,哪怕是送她教鞭的女同学,而我却恨透了那个女同学,她每个动作和眼神都让我厌恶,更别提她那爱表现和出风头的样子,怎么不让她坐在王老师前面那个位置呢?我觉得自己有点太恶毒了。
这年夏天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这件事让我对王老师的恐惧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同情。
那天吃完晚饭,我和门口的小伙伴们结伴去往广场玩偷电棒(类似捉迷藏),路过学校门口,也就是王老师家胡同口时,我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叫骂声和孩子的哭声,骂的话很难听,嗓音更难听,像公鸭子的叫声。我们停下脚步往胡同里望去。此时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但是路灯已经亮了。这时王老师从胡同里走了出来,怀里抱着刚会走路的儿子,孩子哇哇大哭,王老师边走边抹眼泪。从她身后传来摔东西的声音,噼里啪啦,知了的叫声此时似乎也消失了。接着,那个我曾在广场上见过的个子很矮的男人从后面跑了出来,一边骂一边朝王老师扔了一个啤酒瓶,准头实在太差,酒瓶朝我们方向飞了过来,我们呼啦的散开了,酒瓶落在地上碎了,蓝绿色的玻璃渣满地都是。
王老师看了我们一眼,我站在胡同口的路灯下没敢说话,我确定她认出我了,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交会,我从她眼中看到的不是难过,而是决然,我的内心五味杂陈。她并没有停下脚步,抱着啼哭的儿子头也不回的走了。从那个男人骂的话里我能大概听得出王老师做了不该做的事。
第二天,我们换了一个代理班主任,一个五十多岁的带着眼镜的男老师,谢了顶的脑袋上油光发亮,头发显然是染过的,黑的非常不自然。我非常不喜欢他,因为他从不发呆,而且喜欢成绩好的学生。我们做题时他会在教室里转来转去,走到我作为旁边还会停下来看看我的习题,非常的负责。我对他也不感到恐惧,即便那个女同学也送了他一个同样好用的教鞭。因为他不会发呆,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不爱思考的人,一个不爱思考的人,是一个没有深度的人,是一个无趣的人。
王老师离婚了,而且再也没有出现过。
关于他的种种谣言在县城里流传。那时的我听不懂大人们在谈论什么,也不知道王老师后来去了哪里。多年以后,当我回到家乡再次经过小学门口的时候,总是会回想起王老师在讲台上发呆的眼神,还有那年夏天午后的蹦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