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曾说过,人类刻苦勤勉的终点就是获得幸福,因此才有了艺术创作、科学发明、法律规定,以及社会的变革"。幸福是生命的一种基本需要。幸福确实可以帮助人们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取得更大的成功。
在一个对"幸福感"研究的综述中,积极心理学家桑妮娅·吕波密斯基、劳拉,以及埃德·迪纳提出,"幸福的人在生活的各种层面都非常成功,包括婚姻、友谊、收入、工作表现以及健康状况"。报告也指出了幸福和成功之间存在强烈的相互作用:成功(无论是工作还是感情方面)可以带来幸福,而幸福本身也可以带来更多的成功。
幸福的定义应该是"快乐与意义的结合"。这个解释可以与"感悟幸福型"相连:快乐代表现在的美好时光,属于当下的利益;意义则来自于目标,一种未来的利益。实际上,情感在我们所有的追求中扮演着一个关键的角色,包括我们对幸福的追求。情感引发行动,它赋予我们行为上的动机。我们的语言就是一种证明——情感、行为与动机都密切地关联在一起。情感是动机的来源,它在我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光有情感是不够的。如果要幸福,我们就必须体验积极的情绪或情感,因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先决条件。正如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所说,"快乐不是奢侈品,而是一种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在完全没有快乐且频繁感受痛苦的生活中,几乎没有幸福可言。积极的情绪体验是幸福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
幸福绝不仅仅是愉悦的情绪体验。幸福不只是快感,我们更需要这种愉悦感的来源是有意义的。我们要证实自己的行为确实能够改变世界,而不只是主观感受而已。在没有情感或感觉的情况下,我们就会像机器人一样麻木。我们在情绪的感知能力方面与动物类似,但又有本质的不同。比如人类可以反思情感产生的原因。这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巨大差异。人类和动物的另一区别是,人类是有灵性的。当想到有意义的生活时,我们经常谈到目标,却忽略了目标感其实比设定目标更重要。我们真正需要的是那些让我们从内心感到有意义的目标。要过真正有意义的生活,目标必须是自发的,它是为了实现自我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为了满足社会标准,或是迎合他人的期望而设定的。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事情里找到意义。重要的是,我们选择目标时必须确保它符合我们自身的价值观以及爱好,而不是为了迎合外界的期望。
现实主义又可被称为实用主义,这种类型的人被认为是脚踏实地的人。理想主义者则常常被认为是梦想家,他们把目光放在远处的地平线,来思考自己的使命和生命的目的。理想主义的实质根本就现实主义,因为理想主义的想法完全符合人性的自然。理想主义的真谛在于用一个更高的目标去指引生命。一个明确的目标可以指引我们的方向,并赋予我们的生命意义——生命不再是支离破碎的片段,而是变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样,一个不可或缺的目标,就像协调每个音符的交响乐主题,让我们的行动更加协调一致。单个音符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当它一旦成为交响乐的一部分,就会奏出无比动人的曲调。当想到对自己最有意义的生活时,我们需要同时考虑如何充分地发挥自身的潜力。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说过,“真正令人满意的幸福总是伴随着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来改变世界”。
从“忙碌奔波型”转变为“感悟幸福型”, 并不代表做得更少或是热忱减少,它的意义在于将正确的事情做得更好,即那些对现在和未来都有益处的事情。同样,从“享乐主义型”转变成“感悟幸福型”,快乐也不会减少,不同的是,要学会适当地享乐而不是无止境地放纵。幸福的人不会接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观点,因为他不但享受着他所做的一切,同时也在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这样的人往往会取得更大的成就。如果想要拥有充实而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追求快乐和意义两种价值,缺一不可。幸福的人一样要去面对困难,克服生活里的种种障碍,就像弗兰克尔所说的:“人类需要的不是一个没有挑战的世界,而是一个值得奋斗的目标。我们需要的不是免除麻烦,而是能够发挥出我们真正的潜力。”对生活心存感激本身也是生命意义和快乐的重要来源。意义和快乐,就像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一样可以相互促进。当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心存使命感的时候,我们将获得更大的快乐;而在我们从事的工作中寻找快乐,也可以加深其意义。增强幸福感最好的方法就是尝试、汲取经验,同时关注内在的感受。给自己足够的空间去创造真正的幸福。我们必须留心去听,倾听我们的内心和头脑中不同的声音,即情感和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