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突然被安利了“毛姆”这个名字。《月亮和六便士》是我读的他的第一本书。不知道前文是序,还是译者自行添加的一些对毛姆生平的介绍,大概有了一些印象。
原谅我并没有记住“男主角”的名字,翻了一下,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正如作者一开始所说的,这个人很伟大,是个天才,然而,从道德上来讲,大家都不会喜欢他。
刚好前两天回顾了一下《百鸟朝凤》的观后感,当中提到了德艺双馨这个词,有高超的艺术,还要有高尚的品德。感觉尤其在中国传承下来的文化思想中,一个人有才能却没有品德,往往不若一个有品德却没有才能的人。
而在这本书中,正如作者主张的那样,小说不能带入太多主观情绪,而应该更客观的描写事实。所以文中总是出现很多“我本来应该这么做,但实际上我却那样做了的描写”。
前文讲,很多人认为本书男主角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正因为如此,前文我对男主角三字加了引号),而译者认为应该是作者自己。其实,整本书看下来,我感觉也应该是“我”,毕竟中间穿插了很多对其他人物的描写,“我”才是一直贯穿全书的人物。
看《百鸟朝凤》的时候,我感觉老唢呐匠对艺术的追求已是极致,然而读了本书,才发现斯特里克兰更是纯粹。感觉他的整个人生,除了艺术,其他都可有可无。爱情是羁绊,家庭是阻碍,一切现在的人们追求的名利,在他看来都是浮云。他只需要维持一个活着的状态,然后去追寻心中的月亮就可以了。所以,于他而言,常人眼中特别在意的道德伦理,根本就什么都不算,或者只是个大麻烦。
同时,作者对自己很多心理进行了描写。明明听起来让人很憎恨的斯特里克兰,作者却很奇怪的喜欢他,相反,看起来很可怜的矮胖画家(原谅我又忘了他叫啥了),作者却总也忍不住觉得滑稽。所以,应该和实际之间,其实总是会有差距的。
你不是斯特里克兰,不能理解他为了画画放弃一切,甚至后来他做过任何事情。所有在你看来不合理的事情,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在斯特里克兰看来,就是理所应当。同样的,很多作者不应该有的反应,也是自然产生的。作为第三者看来,也许也会觉得不合理。每个人有每个人独立的人格,所以对于同一件事情,其实大家理解的,都不是同一件事情。不管你怎样用同理心去理解,揣测,永远还是会有出入。从而,在很多地方,大家都会有不同的选择。你选择捡起了地上的六便士,也不要嘲笑抬头看月亮的别人。你觉得他很傻,没准他也觉得你蠢呢。
子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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