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这么活着吧。总有一刻,你会幡然悔悟。
逃课、上网、打架、辍学、泡妞、一个人混北京。
我叫铁蛋,从小村里人都这么叫我。母亲说铁蛋命硬还顺嘴。
我出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里,那里有可以脱了衣服就游泳的纯天然泳池,有漫山遍野盛开的丁香花,有野鸡野兔,还有从小玩到大的哥们。
说到哥们,趣事就多了。
这两个哥们一个是波子,一个是磊子。他们都是我的邻居。
从上学开始,我们三个就被冠上了“混世魔王”的称号。
一起学抽烟、喝酒、有事没事还好欺负同学。
不远处那所破旧的小学就是我们的根据地,那些年我们会在厕所的房梁上藏花生米还有烟。
下了课就去那里“练习抽烟”,有时候一口气顺不来,就要咳嗽好几天,父母还一直以为我是感冒,到处给我闹药。
我们很享受那种腾云驾雾的感觉,模仿着那些很社会的人。
我家门前就是一块玉米地,夏天地里长满庄稼的时候,我们就会把啤酒藏在地里,因为那里离学校跟家里都很近,喝起来方便。好几次被村里的人发现散在四周的啤酒瓶子,他们眼神一对就知道肯定是我们几个干的。
也因此没少挨了老爸的鞋底子。但还是会一切照旧。
从那时起,我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
上初中的那一年,赶上整合,我们被安排到了离家较远的村子上学。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背着柴火,拿着干粮,家庭条件好的可以骑着那种二八自行车去上学,条件差的就要走着去。
最开始的我是集体大部队的一员,后来那年姐姐嫁人了。家里有了第一辆自行车,我便可以骑车去上学。
寒冷的冬天,手上都是冻疮,到了学校还要生炉子,然后在炉子上热午饭。
那时候的我很坏,看谁不顺眼就会把他的饭盒放在最下面。不到饭点就会闻到一股糊味。
初二的时候,校园里好像开始流行谈恋爱。当然都是“地下党”。
那时候,我瞄上了我们学校的校花。她大大的眼睛、皮肤白净、笑起来很好看。
我跟磊子和波子商量着要把她拿下。
我用尽了各种手段,传纸条、写情书、送野花。我长得并不丑,加上在学校很厉害一般人不敢得罪我的名声,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那么小的我们并不懂得什么是爱,也不清楚我追求她是因为喜欢还是跟风。
就这样有意无意的过了初中,中考对于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正我也是什么都不会,索性破罐子破摔了。考文科的话,试卷写上名字就开始睡觉。理科,数学可是我的强项,虽然上课不怎么听讲,但脑子好使,听村里的老人说不识数将来是要吃大亏的。所以,学算术的时候就会特别认真。
中考成绩下来的时候,只考了300多分都是理科的分数,数学就占了一大半。磊子家里条件好,爷爷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夫,父母都很有能力,又是独子,所以托人花钱去了不错的学校。波子也被转学去了别的地方。她,那个女孩,成绩一直都很好,我们本不是一路人也就在彼此的世界里越走越远了。
我这个分数自然是上不了高中的,就嚷嚷着不读书,父亲气急了就追着打我。
后来,村头的张二婶说:可以去镇上职业学校,上5年给中专的学历,还能学个技术,将来也算有个手艺,挨不着饿。
父亲一听,眉头舒展,感觉好像看到了希望。
就此,我的高中生涯开始了。在这里,老师管并的不严,这里的学生好似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爱学习,我仿佛找到了娱乐的天堂。磊子和波子不在的生活里我又结交了新的伙伴,越发的放肆。
我选择了计算机专业,那时候的电脑还不普遍,感觉很新鲜。就这样我开始学会了上网。
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我开始逃课,熬通宵。白天在宿舍睡觉,晚上就跳墙出去上网打游戏。生活费就这样在我的网瘾下全部败光,甚至不到月末就要打电话编理由像家里要钱。
老师也拿我没有办法,就放弃了我。只要我不在班级里影响其他学生,不打扰他上课,随便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在这条坏孩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高二那一年,一个声称是我姑父朋友的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劈头盖脸一段臭骂。“你小子,最好老实点,好好上学,不要捣蛋。如果不想学就别在这浪费父母的血汗钱,滚出去,要不是看在你姑父的面子上,我才懒得管你。”
我自然是受不了这气的,跟他在办公室骂了起来。“你以为老子愿意在这啊?早就不想念了,正好!”回去收拾了行李就给大姐夫打了电话,他就在工地上开着挖掘机便把我接走了。
我好像出了笼子的小鸟,高兴的不亦乐乎。大姐夫也拿我没有办法,毕竟不是自家人也不好多说什么。我不敢回家,就被他接到了工地避难。
纸包不住火,辍学的事情还是被父母知道了。就是那个自称是我姑父朋友的老师打电话到家里说的。这样我对他更是恨之入骨。
我被叫回了家,父亲气得说不上话来,病了好几天。母亲,也是摇头叹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其实是个蛮孝顺的孩子,自小父母对我的好,我都记着,只是不懂得该如何表达。
整个事件又在这个小村庄传开了,东家西家的开始传播。什么版本都有,还有说我把校长打了的,说我姐夫开着铲车要把学校端平的。那些闲的没事的妇女就会围成一个团,开始议论非非。父亲好几天没出家门,怕是别人戳脊梁骨,问什么他不知道该如何作答的话。
那一天,我在村东头的山上割草,一辆小汽车的经过夺走了我的眼睛。我一直注视到看不见为止。听说那是村里的胖哥回来了。胖哥在北京发展,村里人都夸他有出息,说是在大城市做买卖。他妈妈也常常引以为豪,出门走路都是唱高调的。跟别人谈起胖哥,眼眉都乐得往上翘。
我跑下了山,回家开始收拾行李,也想到北京闯一闯。这个小山村我实在是呆够了。这里的人只会风言风语的说着闲话。我给他们留下的印象也是糟糕透了。我决定离开,走出去闯出一番天地。
父母拦着我不让我走,我哭了。父亲,拿起烟袋蹲在门口,抽了好一阵子,回过身来说,给他拿上点钱放他去吧。儿大了不由娘,男孩子闯闯也不怕啥,想好了就去吧。
那一年,我17岁。
花了32块钱买了一张硬座火车票,做了整整一夜的绿皮火车来到了北京。
这个诺大的城市,让我眼前一亮,从小到大没出过镇子的我,喜出望外。心里百感交集,看着眼前的一切,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要干嘛。
在街上悠悠荡荡了一天,吃了两个烤红薯, 花了10块钱。心里想着城里就是不一样,什么都要花钱,在村子里红薯随便吃,这的红薯都烤糊了还这么贵。到了晚上,又困又累,寻找着睡觉的地方,这里的宾馆酒店,富丽堂皇,装修大气,走到门口便没了进去的勇气。看着差不多的地方,住一夜也要一二百块,摸摸口袋里的钱还是转身离开了。
夜晚的北京也很美,站在天桥上看着远处的灯光忽亮忽暗,竟然有点想家,想那个村子,想妈妈包的饺子,做的菜。那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时候的他们一定都睡了吧。夜晚总是会使人多愁善感,既然出来了就不能再回去,打退堂鼓会让人更看不起的。
那一晚,我听着天桥下流浪歌手唱的那首《北京》在桥洞子下过了一夜。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心想着这一天我必须找到工作,保证自己的生存。
在密密麻麻贴满电线杆的小广告上,我看到了批发市场在招库管。没什么学历更是没有工作经验还是未成年的我,只好硬着头皮去试试了,结果没想到还真成了。接待我的是那里的老板娘,也是外地人,丰满的身材,画着妖艳的妆,嘴里也是叼着一颗烟,是那种细长的女士香烟,吞了口烟说道:“留下来试试吧,只要好好干,不怕辛苦没有啥。”包吃包住,工资定在了1800,能吃能住就行了也没计较能赚多少钱。
就这,我在北京有了身存之地。
库管,这个活也不累人,就是帮着盘盘货物,点点数,看着东西别丢。库房的东西品种很多,大多都是百货用品。物品排放整齐,交待了一遍我便记了大概,生性开朗的我也跟这里的同事打成了一片。
那天其中的一位大哥提议说是大家搞个聚会,吃吃饭然后去KTV唱唱歌。从来都没有去过KTV的我,被这红灯绿酒迷了眼,吵杂的音乐,奇装异服的人群,还有那身材要好的姑娘。看着眼前的一切如梦如幻,很享受。
吼了两嗓子后去卫生间,碰见了正在趴着厕所哇哇吐的一个醉汉,满身都是刺青,看起来很凶。但是看他难受的样子,着实有些心疼。我拿了一瓶水并从地上把他扶了起来,他很感激我的样子拉我去他的房间唱歌,里面全都是跟他一样纹着同一头狼纹身的男人,他们都叫他大哥,他问我是干啥的多大了哪里人,简单了解后说:“兄弟们这个以后就是我二弟,大家要多加照顾,你以后就跟着我混吧。”
此后的日子,我除了上班以外的时间便跟着他们一起作恶。后来库房里调整了时间俩人一班工作一天一夜,休息一天一夜,这样我的闲暇时间开始多了起来。也跟他们越混越熟,他们是专职的黑社会,那个大哥也就是他们的头头,那时的北京朝阳区,他们在黑道上是出了名的。
那个所谓的大哥可能是因为感激我,所以对我很好。他们这些人并不是很坏,不会刻意的去找别人的麻烦,只要不招惹他们就会相安无事。但是如果有人到他们的地盘闹事,可就要出事的。
那一次,我亲眼目睹了一场血案的发生.......
【故事未完待续,想要继续看的请关注我,第一次写小说,喜欢你能喜欢。】
作者简介:
艳伟,一个正儿八经的吃货,喜欢旅行,大爱美食。热爱运动,喜好读书;圈里圈外的斜杠青年,啥都研究,觉得生活就是要研究,要折腾。没事喜欢写写画画,性格开朗,标准的狮子座,正能量满满的小太阳,如果你也喜欢我,那么请你关注我,一个很平凡却不简单的姑娘。希望我的文字可以温暖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