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户制度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是,每一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通常情况下,是每户一丁。
郑家的故事
洪武九年郑家两兄弟被编为军户,因此郑家必须为军队提供一名男丁,前往卫所服役。
后来次房景忠承担起服兵役的义务,但是长房景华以半数应得的家产做交换。
也就是说,弟弟景忠服兵役但是他获得了四分之三的财产。
这个决定不仅仅是两兄弟本身的,还会影响他们的子子孙孙。
(而兵役的世代相承一样,两兄弟的安排对后代一样有效)
多年后弟弟景忠年事已高,由谁替代的问题提上议程。
(长兄的子孙无需承担),因此要在自己的三个儿子中选。
这次郑家没有延续上一代的分法,很可能是财产已经没有那么丰厚了,必须采取新的方法了,这次从身份和礼仪展开。
协商结果出来,次子被指定为“宗子”去服兵役。
(宗子是当时的贵族实行的一种名为“宗法”的长子继承制。根据该制度,在家族的每一代人中,嫡长子继承父亲在政治与仪式上的特权。)
次子代替父亲服兵役,被选为宗子,从此成为父亲景忠这一支的长房,他的子孙将享受祭祀中的优先地位。
郑家两代人解决服兵役的问题,第一代靠的是财产继承的厚薄,第二代靠的是房分次序的先后。
对郑家而言,编为军户的影响远远超出替补军役本身,它形塑了家族的财产继承方式和产权关系、家庭内部结构甚至祭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