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阅读1小时,总计1615小时,第1558日
阅读《被统治的艺术》第一章 征兵 军役 与家庭策略
我们读明史,讨论军户的种种研究,大多从“制度史”出发。要么是讨论军户制度的衰败,要么是讨论军户逃亡引起制度上的弥补。但是,这本书的“制度史”,不是皇朝怎样修订制度,而是普通人在不完善的制度下怎样生活。明清时代的普通人,懂得在不同的税收制度之间,通过不同身份的登记,牟取利益。本书所探讨的制度,是“制度史”之下的制度的实际运作。我们研究“制度史”的朋友,喜欢装扮法律专家去讨论“制度”的所以然。正如这本书一样,我提议研究普通人在“制度”下怎样生活是更有意义的研究。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一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近两百年前,颜家被征入伍;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国家并不与民众互动,或者更准确地说,民众极少感觉到国家在和自己互动。民众的互动对象是国家的代理人:官员和胥吏。民众照章办事,造册登记,缴粮纳赋。我们可以从自身经验得知,在这类互动中,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我可以不折不扣地遵循政府官员的指示,一丝不苟、尽心尽责地登记各种文书簿册;我也可以拒绝服从这套程序,如果对方施压,我兴许会逃之夭夭,或者干脆揭竿而起。当然,民众和国家的绝大多数互动介于上述两个极端之间,对我们来说是这样,对古人来说也是这样。
海洋是东南沿海地区生态最突出的特征。对该地区的居民来说,海洋是生计的来源。他们出海捕鱼、在浅海养殖贝类,并在海上进行贸易和走私。他们乘风破浪,足迹遍及台湾岛、琉球、日本和东南亚。和其他边疆地区一样,情势危急时,百姓会选择逃离,而海洋则提供了逃生通道。沿海居民——包括士兵和平民——可以逃到台湾岛或某个离岸小岛。有时,他们的确是这么做的。
编为军户,干系重大,远不止于为军队提供士兵这么简单。它既会带来大量的赋税豁免,也会招致邻居的恐吓敲诈。军户家庭怀有强烈的动机,希望和在伍的亲人保持联络,因为他们可以证实自家谨遵军户体制的规定。福清叶氏即是一例。叶家最有名的成员一内阁首辅叶向高一为我们留下一段文字,记述了叶家为与戍守在北部边地的亲人重新取得联系而付出的百般努力。
古代中国财产继承采取在父系继嗣中分割继承的方式。当家庭成员决定不再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不再继续共享他们的财产和收入一此类决定经常出现于家长去世后一家产会在儿子间平均分配。家族可以视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都会遵循上述分家析产的基本原则,事实上这也是律法的要求
事实上,族谱是由某些家庭的某些成员带着各自的利益完成的作品。这意味着,和对待其他史料一样,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批判性地阅读族谱。如莫里斯•弗里德曼 (MauriceFreedman ) 指出的,族谱是“一份对血统与关系的宣示、一部宪章、一幅反映家族开枝散叶的地图、一个适用于各类社会组织的框架、一张行动蓝图。它是一篇政治宣言”。
禁止军户分家的目的在于让军队兵力维持在明初的水平。假设一个军户的几个儿子分家别籍,书吏就要为每户立籍,并分别征军。这样一来,明军将会因为人口的自然增长而不断膨胀,造成冗兵。我们或许以为,保持军户记录准确无误本应是国家的目标。但朱元璋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从中央的角度来看,更简单的方式是禁止最初的军户分家,让这些军户的后代共同解决补伍问题。实质上,这项政策把勾补正军的行政负担转嫁给登记在册的军户,从而减少管理成本。正是如此的决策,让军户家庭有机可乘,以最有利于自家的方式应对兵役之责。
倪五郎的长子被称为“南所公”,暗示着倪家此次补伍的过程直截了当。倪家长子到军队报道,而官差则在官方簿册里将他的姓名加到倪五郎的后面。补伍过程如此顺利,原因之一在于衙门无须跑到倪家原籍地进行勾军。倪五郎的儿子早已随父生活在卫所之中。此乃 15 世纪初制度改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