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年读书计划第20本书。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
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
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说来惭愧,我从未读过马尔克斯的任何一本书,唯一有关系的大概就是看过《一本好书》节目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买这本书时,其实并不知道这是马尔克斯的自传,只是被封面的那几句话打动: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读完后,发现自己其实对自己的家族知之甚少,也没有什么想法去探究那些逝去的人和事。我年少离家,不喜欢听家长里短,不愿去说那些是是非非。生活逻辑简单,你待我好,我会记在心里,日后会回报。你待我不好,只要不超过底线,该怎样还会怎样。但一旦过于过分,那就不复往来。不喜欢那些打嘴炮的人,但也不干涉别人的生活方式。毕竟生活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这本书回忆人物众多,我一如往常地记不住人名和地名。共八个部分,30余万字。这本书从马尔克斯的妈妈邀他一起去卖家里老房子之事说起,当时的马尔克斯大学辍学,想要当作一个作家,生活方式堕落,与父亲不合。在回家的这几天旅途中,他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父母的爱情,上校外公家里的每一个人及与他们之间的故事。这趟短暂、单纯的两日之旅,却成为了马尔克斯一生之中最重要的决定。要么写作,要么去死。
回来之后,他开始了第二本小说的创作,并与他的文学创作团队创建周刊,但最终因为定位和错误记录,失败告终。
在外公去世之后,他们搬回自己家里。自此,家里没有外公外婆,舅舅姨母,男仆女佣,只剩父母子女。父亲不久后就四处闯荡去了,家里靠母亲一人支撑起来。面对逆境,她像一头沉默而凶猛的狮子;面对上帝,她绝不俯首帖耳,而是誓死抗争。当贫穷压得他们不能动弹时,他们不再去别人家吐口水。妈妈一言以蔽之:“穷人的眼睛里都写着穷字。”父亲游荡回来后,家里的生活也逐渐好了起来。马尔克斯开始了自己一个人在巴兰基亚教会中学的学习。这期间,他有了第一次的性爱体验及偷情经历。在情人教导下,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换城市、换学校、换朋友、换一种方式生活。于是,他来到了波哥大。
在国立男子中学就读时,国家慢慢进入政治动荡期。中学换了三任校长,学校氛围也各有差异,政治也曾闯进校园,保守派和自由派发起冲突。在这四年里,培养了马尔克斯对国家的全局观:彼此迥异,各有所长,合起来,便是国家。在这期间,马尔克斯各种瞎混,因为没有弟弟的胆量和独立意识,无法只做自己想做的事。照此下去,他的幸福将不属于他自己,只能用来回报父母无尽的溺爱、莫名的担忧和乐观的期望。于是和母亲深入交谈之后,答应母亲读完高中,然后去读法律系。
在波哥大读完大一后,发生了剧烈的政治暴乱,马尔克斯转校了,随后开始他在巴兰基亚的生活,自此他开始进入新闻界,开始失败与成功。尽管马尔克斯毫无疑问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但他的经历也并非一帆风顺。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有的只是他以为的经历。我想,读过他小说的人,再来看他的自传,可能会领悟更深。我自己读起来倒没那么顺畅,实在是因为人名太多,太难记。
活着为了什么,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不为了什么,只为了活着本身。而马尔克斯,活着是为了讲述(写作)。我曾经在8年前问自己什么是什么,我不知道。3年前觉得活着是为了自由。现在觉得活着,可能只是为了简单爱。作为一个普通人,过着简单有爱的生活,做一些无用却舒服的事情,就已经很幸福了。
书中一些语录:
1、从出生到少年时代,记忆关注未来,忽视过去。因此,我那时对故乡的记忆才会一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
2、海没有那边。
3、因为没有四等座。
4、怀旧总会无视苦难,放大幸福,谁也免不了受它的侵袭。
5、所有镇子都比记忆中更荒凉。
6、个人志向与生俱来,背道而行,有碍健康。顺势而行,妙药灵丹。
7、读完《一千零一夜》和这两本书(金银岛、基督山伯爵)后,我永远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百读不厌的书才值得去读。
8、无论如何,那个短篇已经成为过去。如今,重要的是下一篇。
9、在卡塔赫纳这座城市,万物无需抵御时间的腐蚀。相反,时间为万物停留,岁月变老,万物依旧。
10、年轻有什么用,人像条老狗似的咳个不停。
11、生活中的糟糕事,写进书里也不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