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想过进入大学两个多月就会谈恋爱。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爱情像是面团,总是需要时间发酵才会慢慢有感觉。显然,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相处的时间也不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觉得,一切都对了,不是一见钟情,也快于日久生情。
记得高考完的夏天,正是《何以笙箫默》热播的时候,大学里的赵默笙像是一只勇敢的仓鼠,为什么说是仓鼠呢?因为小小的人藏着大大的能量,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能够死皮赖脸、勇敢前往。很多人说赵默笙没有女生的矜持,但是我确是打心眼里崇拜她的。两个人的感情中,谁都不应该是永远的高贵者,绷着一根弦,永远处于优势的地位,终有一天,那个人会逃跑吧。
当然也幻想过,我的大学里会出现这样一个人,他也许没有何以琛那样光芒万丈,对我却是时时上心,我不要求他无微不至,只是未来那么绚烂,总希望有一个人,牵起我的手,看云起云落,云卷云舒。
我觉得我比赵默笙幸运,因为我并没有走倒追那么辛苦的路,倒像是两情相悦,顺其自然。
现在他就坐在我身边,安静的、专心的看书写作业,我坐在不远处,可以偶尔偷偷抬起头,花痴的盯着他看一会儿,用眼睛,把他的鼻翼,他的眼睛,他的棱角都细细的描摹一遍,若是撞上他嗔怪的目光,就快点低下头,装作专心学习的样子,心里偷偷的笑,因为我也看得见他嘴角漾起的微笑。
怪不得人说恋爱中的女生是诗人,之前我总是固执的否定,现在才发现,自己之前眼睛里所有的不可能,都在自己身上亲身实践。曾经信誓旦旦的说两个人要有自己的生活,偶尔见一面就好,现在却已经受不了几个小时的分别;曾经觉得经常吃醋的女生是无理取闹,现在才了解,真的喜欢,就是即使对方是个丑逼,也会害怕他被人抢走;曾经淡然的觉得两个人不合适就分手,现在却开始信奉没有矛盾不能磨合。
不久前,他陪我度过了二开头的第一个生日,两个人,三道菜,一个小巧的蛋糕,还有一枚小小的银戒。灯光下他的微笑很好看,给100分,本来是90分的,多的那10是要让他骄傲的。毕竟宗先生有些小嘚瑟的表情还是挺可爱的。
我羡慕那些谈一辈子恋爱的人。起初,我以为他们都是相敬如宾,但是现在想想,相敬如宾多累啊,不如好好做自己,就像我俩这样刚刚好,我可以偶尔放纵一下小脾气,他被我欺负到极点也总是会绝地反击。当然会有争吵,就像是牙齿会和嘴巴打架,两个人都会疼,疼一会儿也就都不计较了。二十岁出头的我们本来就是孩子,我们只是抱着一个白头偕老的梦想,努力的学习着怎样爱人。
他在我身边擤鼻涕,我也是鼻子不透气,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感冒的频率都如此相似,我有些窃喜,这就是幸福感吧。
未来还很遥远,我们还在路上。但是我开始坚信,所有的不安和曲折,都会在以后回忆中,熠熠发光。突然就想要把这一切记录下来,许久之后,或许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当我们翻开时,这都是最美好的青春记忆,也是我们爱的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