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单位吃中饭,大家偶尔说起清明放假的事。对了,清明放假是这样安排的:周四到周六休息三天,周日(补周五)上班。有同事提到了一种算法:周四到周六休息三天,周日却要补上一天的班,3-1=2(天),实际相当于休息了2天,也就是相等于没放假。
虽然,听到这种算法都知道它的荒谬。因为明明放了一天假嘛,怎么可能等于没放假呢?所以,问题不在于判断到底有没有放假,而在于指出这个算法的错误所在。而且应该是直接指出,而不是拐过弯证明确实放了假,然后言其荒谬。
首先,我们来看一道同类型的数学题(顺便也让我做做发财梦),王老师做小本买卖,前三天各赚了1亿元,第四天亏了1亿元,请问这四天王老师一共赚了多少元?不少幼儿园小朋友都会解:3-1=2(亿元)。
现在,我们参照这道题,把休息1天记为赚1天,即+1天。那上班一天应该记为什么?是-1天吗?上班也就是不休息,按休息一天极为-1这种记数规则,应该是0天。如此+3+0=+3(天),也就是休息了3天,并无问题。
但是,有人可能就要反击了,星期天上班那不是普通的上班啊,那是本来应该休息的,却要上班,就是加班嘛。这是很有道理的,比如你请假了一天,随后在本该休息的那一天,加了班,1-1=0,抵消了。
如此一来,把星期天极为-1天,有其合理性。那么,周四到周六这三天应该极为几?还是+3吗?我们先来研究下这种记数规则,星期天本来是休息的,现在变为上班,记为-1,也就是说把“休息→上班”记为-1,那么+1就是它的反面,即“上班→休息”。而0呢,则应该是“休息→休息”or“上班→上班”。
如此一来,周四记为+1,周五记为+1,周六记为0。这四天的整体情况可以用+1+1+0-1=+1来表示,最终的结果+1也就是说,这四天相当于有一天“上班→休息”了,也就是放了一天假。
回头来看,这里面涉及到了两种记数方法,我们可以把结果作为记数标准,休息记为+1,那么上班(不休息)就应该是0。我们也可以把过程作为记数标准,状态不变的(上班→上班,休息→休息)记为0,状态变化的,视变化方向分别记为+1及-1。不管采用哪一种记数方法,最后都能得出正确的结果。
但如果是把这两种记数方法混用,即在前三天用结果来记数,记为+3,在星期天又用过程来记数,即记为-1,然后把数值进行运算,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调休放假等于没放假。
回头再看,前面王老师赚钱的例子实在蹩脚,但是一则找不到更合适的例子,二则难得在文章里发次财,姑且由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