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踏处,陌上花开2

天神踏处,陌上花开1

那天承渊听闻庄中来了一群相貌恐怖的蛮人,并且来带来了一只相貌丑陋的妖兽,他拉着绝云就跑去前厅偷看。

那条传闻中食人的妖兽懒懒地趴在一个蛮人的脚下,脑袋搭在他的草履鞋上,听见有人来了,懒懒地睁开了眼睛。它神情忧郁,充满怨恨,不免让人感觉到凝重的怨气,再加上它实在丑陋不堪的样貌,承渊满脸鄙夷,欲带绝云离去。

岂料此时的绝云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甚至还进了厅堂朝那条野犬走去,也许是出于小孩子的好奇心,也许是莫名的触动。她慢慢走过去,蹲在里南蛮人不远的地方,眼睛里第一次亮起光来。正在跟客人谈话的莫铜不禁注意到绝云严重亮起的一抹微光,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小侄女清澈的眼眸了,十年来她好像还是第一次对一件东西赶起了兴趣。莫铜从主座上站起来,来到绝云的身边蹲下,他的这一动作倒是令蛮人有些尴尬,害怕失礼,那几个蛮人也站了起来。

酒鬼的脑袋从鞋上滑落,不得不懒懒的站起身,莫铜怕狗伤了绝云,就护着绝云问道:“伊儿,喜欢这只狗吗?”绝云盯着那条狗微微一点头。

莫铜大喜,起身问道:“不知贵邦的这条狗能否卖与在下。”

尽管蛮人未明其意,但还是坦言相告:“并非我们色不得这条猎犬,实在是这条狗天性凶猛,只在主人面前温顺,对陌生人却是极为冷淡,稍有不慎甚至还会扑咬上去。这条狗是战场上的霸主,皮质粗厚,皮毛刚硬,就像是武士的盔甲一样,遇到猎物的时候不将猎物撕咬的气绝绝不后退。”

莫铜听罢,也觉得买下来留给绝云喂养实在不妥,他刚想安慰绝云,却看见那条被主人形容的极其凶猛的猎犬正活动着它臃肿的身子咬着绝云的裙角玩得起劲,而此时,站在绝云身后的承渊也清楚地听到绝云久违的轻轻笑声。

蛮人见状也颇为惊讶,没想到他们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得以驯服的野犬,此刻竟跟一个小姑娘玩得甚欢,如此一来,他们也已不便说什么,只说要小心看护,不要惹怒了它,将这条狗赠与了铸剑山庄。

从那以后,绝云就多了一个玩伴,在眉间尺跟随外祖父练剑的日子里,它就陪着绝云、承渊游戏在山庄里。自此以后,平日里沉默不语的绝云才变得开朗了一点,但终归不像同龄孩子那样天真烂漫,笑声朗朗。

而至于为什么叫它酒鬼,是因为有一次他们贪玩去酒窖的时候,承渊不小心打碎了一个酒坛,猎犬闻到味竟径直走过去,将剩下的半坛酒给舔了个精光,然后就摇摇晃晃地昏睡在酒窖里,承渊和绝云无奈,只得一人拎着两条腿将它给抬了出来,从那以后它就得到了一个酒鬼的雅号。

酒鬼不仅喜欢喝酒,而且还喜欢睡觉,但是它在睡觉的时候耳朵和鼻子却从来都是醒着的。每当有陌生人的气味靠近它,它就会猛地爬起来,做好攻击的姿势,时刻都准备着扑咬上去。

“洛伊,看我带来了什么。”承渊领着半只烧鸡和一壶酒爬到山顶,“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酒鬼闻到了香味,从雨绝云的身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朝承渊跑去,边跑还边流哈喇子。

“给!”承渊折断一只鸡爪给它,然后拎着东西朝绝云走去。酒鬼就像没看到鸡爪一样,继续跟在承渊的背后摇尾巴。

“它是想喝酒。”绝云实在看不下去了,酒鬼的眼睛里就像是装满了金子,闪亮闪亮的。

“奥,你要喝酒啊,那可不行,谁知道这次你又会醉到什么时候,再说了,我可不愿意抱着扎手的你下山去。”他边说边故意将酒壶举高,馋得酒鬼围着他直转圈。最后承渊也实在累了,就将鸡肉沾酒喂给它吃。

“我哥还没有回来吗?”绝云接过承渊递给他的鸡腿,像酒鬼一样对它并不怎么感兴趣。

“没呢,谁知道这次又要待多久才肯回来。再说了,眼看着纯钧剑就要练成了,恐怕也是没时间回来了吧。”

“就几步路,却就连吃饭都舍不得回来。”绝云抱怨着。

“他们祖孙两个就是剑痴,谁叫我跟爹对铸剑都不感兴趣呢,现在有了间尺,祖父可算是找到了可以传授终生手艺的徒弟了。”

西边的云彩被烧得越发的好看了,梧桐树叶一片又一片地飘落,空山凄幽,秋风再临,悲意未减,眼泪悄碎,她又想起十年前的燃烧在眼前的一团烈火,像火烧云一样想抓却抓不到。久久被那个噩梦纠缠,这是她十年来都不再踏近铸剑房半步的原因。

细细算来,离开吴国已经整整十年了,她觉得自己该是回去看看的时候了。

晚饭时,她将自己的这一想法告诉了舅父,舅父也说是该回去看看了,于是就叫承渊陪她去。

承渊已经不再是初见时那个十几岁的青涩少年了,也许是因为经常会帮着父亲打铁铸剑的原因,他已经显得俊朗结实了很多,有他作陪,自然就会放心许多。

“你还记得你家住哪里吗?”承渊坐在马车问道。

“隐约中记得,只是十年没回来了,都城应该都变样了,我甚至都不知道那间无人打理的宅子是否还在。”

“洛伊,你放心,我还清楚地记得你家的房子呢,我一定能陪你找到的。”洛伊,她最初的名字,蒙冤离开后她再也没有用过这个名字,所有人都喊她云儿,只是有时候偶尔也叫她伊儿。总会有叫混的时候,叫哪个都是她,可是,叫哪个又似乎都不是她。洛伊已经在十年前随父母死去,所以她执意改叫雨绝云,不知道是为了隐姓埋名,还是为了与伤心往事断绝关系,为了欺骗自己已经从悲伤中走出来了。又或者说是,她就是想用这个名字记住那段悲痛,画地为牢,迟迟不肯走出来。

谁知到呢,这是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问题。

马车行至城内,承渊索性亲自驾马,凭借着隐约中来过几次的记忆调转方向。

雨绝云独自坐在城内,撩起帘幕看着已经陌生了的街道,眼前看去的完全不像是在这里生活了八年的地方,斗转星移,谁说物是人为,在她看来,人非物亦非。这座城,已经不再是她记忆里生活过的那座城池,变了,再也没有乡音与熟面了。人是城的过客,城又何尝不是沧桑的过客。

承渊将车停在一片废墟之前,雨绝云下车。

都已经快认不出眼前的断壁荒园了,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现在已经被荒草侵占。是不是还应该庆幸,至少还有一片残垣可以回来祭奠,她却连父母的尸骨都未曾见到过,也许此后也将再也无缘相见,来去无声,就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她一步一步踩在枯草上,在此定居的昆虫四处逃窜,她泛红的眼眶再次看到那个曾无数次出现在她童年梦中的地方。那处剑池已经布满灰尘,尽管如此,在雨绝云看来还是如此刺眼,母亲跳入剑池的那一幕再一次浮现在她的面前,如临其境,心如刀绞。

她慢慢走进剑池,蜷缩着坐在里面,任凭厚重的昏沉弄脏全身。眼睛里明明看到溶浆沸涌,周身却感受不到任何炙热的温度,她浑身冰冷,如坠冰窟,眼泪簌簌落下。

承渊什么也没有说,他环顾四下,曾经来此处玩耍时的记忆一点一点睹物思情。像是经历了一个世纪的世事变迁,所有的人没有告别就永远的离去,留下一个人孤独地坐在他的身边,寂寞无比,无言安慰。

时间在此刻被回忆的泡沫包裹起来,直到家仆慌忙跑了进来,说夫人遣他来告知,老太爷为铸纯钧剑气竭倒地,到现在还没有醒来,夫人叫你们赶快回去。承渊与雨绝云听闻来不及细问连忙往回赶。

他们刚跑出宅子,就有一位方丈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位女施主,贫僧在此等候你多时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雨绝云当时身穿男装,这僧人竟能一眼就看出她并非男儿身。尽管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可是当他细看他的眉宇之时,却总觉得亲切无比,竟也不由得深信他说的每一句话。

“出城西行三十里,有一个县城名为丰城,城内有一大湖,名为延平津,湖内有一白龙,正是你欲见之人。”

“洛伊,别听这疯和尚的胡言乱语,我们还是快回去吧!”承渊拉着她急着要走。

“可是。”雨绝云说不上是什么理由,总之她真的很想去看看,当她迟疑着回过头来的时候,那个和尚已经绝尘而去。

承渊也颇为惊讶,对于这样一个神出鬼没的和尚,他不由得有点半信半疑了。

“要不我们先回去,等过两天我再陪你去丰城。”承渊道。

“可我想现在就去。”尽管眼前回家看外祖父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她还是觉得有个声音在呼唤着她前往丰城,她像是走火入魔一样急切地想要去找一条明知不可能存在的白龙。

“也好,你就坐马车去吧,路上有小风照顾你我也放心。”随后他叮嘱了几句赶车的小风,然后跃马而上,着急地赶回去了。

车马颠簸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最终行至和尚所说的湖边不远的的地方马车就再也不能前行了,雨绝云下了车一个人朝湖边走去。

那是一片藏在山中的大湖,湖边的风景宛如画中,垂柳倚岸,芳草连连。湖水清澈见底,蓝天映在水面,水里水草飘摇。身处在如此世外桃源之地,雨绝云的心情不禁转好,她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如此轻松过,就像睡在母亲的怀里。

她围着湖边转了一圈,也没有见到什么白龙的影子,这时湖面突然下起雨来,她没有想要躲雨的意思,她觉得这些雨丝温柔而细腻。她继续安静的往前走着,前面有一个亭子,走进了才发现亭上写着白龙亭,她在走进亭子里坐下,趴在围栏上看湖面的风景。

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湖面升起了彩虹,太阳重新钻出来,雨绝云趴在围栏上半睡半醒。朦胧中,她听到了母亲的声音,尽管十年过去了,她还是听得如此真切。

“伊儿,等你长大了,要嫁人了,就带上这把绝云剑,有它在你身边,无论我们相隔多远,它都会像爹娘一样陪伴你,守护你。如果你想爹娘了,就拔出剑看看,我们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

雨绝云从梦中惊醒,恍惚中看到湖面有一条白龙一闪而过,又重新潜入湖底。她看到手里的剑已经脱鞘,清冷的白光像一条白龙陪在自己身边。

她合上剑鞘,然后朝着荡起涟漪的湖面磕头拜别,她知道,她见到了自己想要见到的。

她重新回到小路上,朝马车停靠的方向走去。

两匹骏马从她身旁疾驰而过,马蹄踏进接满雨水的土坑,泥浆飞溅了她一身,马上的人扬长而去。

想去给雨绝云送伞的小风沿着湖面找过来,却看到有人溅了洛伊一身泥巴。见状他立刻就追了上去,大喊道:“喂,你们给我站住!”一边追一边喝着,却不成想差点被马撞到,还好他敏捷地躲过了,那骑马的人分明就没将他的这条人命放在眼里。

“小姐,你没事吧?衣服都脏了。”骂完之后他又赶紧跑回来查看雨绝云的衣服。

“没事。”

“吓死小风了,都怪小风没有照顾好小姐,才让那两个人弄得小姐一身的泥浆。”

“没事,不过就是弄脏了。”

“小姐,现在天色都已经晚了,我看我们还是赶紧找家客栈住下吧,小姐的衣服也都被雨淋湿了,我们又没带换洗的衣服,还是回到镇上,小风去给小姐买衣服换上,要是小姐您感冒了,回去小风一定会被公子骂惨的。”

“也不知道外祖父怎么样了。”雨绝云不免担心起来。

“放心吧小姐,老太爷吉人自有天相。”

“少爷,你还没有玩够吗?你要是再不回去,恐怕到最后夫人又会派人来带你回去,到时候我的日子也一定不会好过。”石裂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他剑眉如松,胡渣潦草,手上青筋拱起,明明已经步入不惑之年,可是除了懒得刮的胡渣之外,他的这张脸看上去却像是和镂铉一般年纪。

“少废话,本少爷又不傻,回去我这辈子就玩完了,你要是敢跟老婆子泄露我的行踪,我变成厉鬼也绝对不会放过你!”镂玹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夹了一口菜。

他眼角微挑,瞳孔如矩,表情慵懒,却锐气逼人。有一种人,是看到他的脸就会被他的华丽外表所吸引,却又会被他眼睛里的强大气场给震慑,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男人就是以此种气氛存在着。

雨绝云和小风一前一后走进客栈,小二连忙跑过来招呼。

“两位是喝酒还是住店?”

“来一间上房,赶紧准备好洗澡水,我们家公子要沐浴。”小风上前吩咐道。

“好嘞,二位楼上请。”小二爽朗地应道。

镂玹抬头望向刚进店的这两个人,看到雨绝云身上的泥点不禁笑出声来,石裂见状也随声望去。

“看那刚才在路上被我戏弄的那两个人吗?真是冤家路窄。”镂玹勾起嘴角笑着说道,然后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得眼睛里闪过一道诡异的光芒。

他本来就是出名的爱惹祸,动不动就喜欢招惹别人逗自己开心。所以,珍爱生命,远离镂铉。这是整个屠城的人像遵纪守法一样严守的生存法则。

“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呢?”石裂人虽看上去年轻,但是毕竟还是一副不惑之年的身姿,他睿智稳重,将一切都看得清楚,因此从来都是聪明地对少爷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恍若无闻。

他们的关系,在外人看起来是一主一仆,但是镂玹从来都没有指望石裂能够对他无理的要求言听计从,相反,有时候镂玹反而还要对石裂客气一分。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功夫深不可测,还因为他曾经从山贼剑下救过母亲性命,所以,在家里,所有人都会将其视为恩人对待。而石裂之所以会跟在镂玹的身边,实在是因为镂玹总是惹祸,有他跟着,镂玹还能安份点。也正是因为有石裂陪着,城主才会放心让镂玹在外面胡作非为,闯闯小祸。

“知我者,石裂也。你去把我那套旧衣服送到他的房间去,我看他们也没有带行李,就知道他一定没有衣服可换,你就说是我的赔礼之物,请他一定要换上,我倒要看看,我的衣服穿在他瘦瘦的身板上是怎么个滑稽样儿,快去!”镂玹一边说着,一边陷入遐想,自顾自地笑起来。

石裂懒得问缘由,他的鬼主意多了去了,见多了也就懒得管了,随他去也就是。石裂送衣服上楼时正好看见小风出来,于是就都走向前去说。

“今天对你家公子多有冒犯,这是我家少爷的一点赔罪之物,少爷见公子随身没有带衣物,特让我送来,还请收下。”

小风没有接过衣服,只是说要先问一下公子的意思。他敲了敲门,然后应声进去,过了一会又出来收下了衣服,然后冷冷地谢过。

“小姐,你为什么要收下他的衣服,我一会上街上买一套不就行了。”小风等石裂走远了回屋问道。

“天色都这么晚了,你去哪儿买去?”雨绝云一边说着一边打开衣服比量了一下。

“那也不能穿他的衣服啊,他今天还溅了你一身泥,我看他当时就是故意的。”

“好了,这衣服我穿有些大了,你去跟店家借把剪刀跟针线来,我一会改一下。”

趁着店小二准备洗澡水的时间,雨绝云缝缝改改倒是把衣服改的合身了。准备玩洗澡水的店小二不禁感叹道,“没想到公子还有这手艺。”小风在一边偷笑。

之后雨绝云便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小风在外面守着。

梳洗完毕之后,她跟小风下楼吃饭,并想当面答谢那位公子的衣服,只是不知道那位公子是否已经吃完饭上楼歇息了。

镂玹哪里还会急着休息,他故意放慢了吃饭速度,就是等着雨绝云下楼吃饭,然后取笑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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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踏处,陌上花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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