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仪式感可以给沉闷孤独的人生旅途增添光彩,让某一天或者某一个时刻变得与众不同。
厨房里用各种食材搭配人生,在各种火候之中拿捏幸福,用各种烹饪方式燃烧生命。
忙里抽闲,要以或清茶或咖啡,在幽暗的灯光下印照精致的着装和披身的闲散惬意,感怀生活。
读书仿佛和阳台更配,明媚又不刺眼的阳光,或者要有细腻细碎的雨声浸润,窝在舒服的沙发里,最好有轻音乐伴奏,最好有茶香萦绕。
指尖的笔、笔触下的本子、书中的书签也是要足够精致的,方才配得上读书这个看起来挺美好文艺的事情。
而我的状态总不是这样。
随手拿来一张名片、布满广告的小小单页,甚至一张纸巾、纸币、快递单页,只要能将我读过的和未读的纸张分开就都可以拿来放在书中。
那天朋友在我的书里居然发现了一个那种宾馆中的薄薄的小梳子,她惊叹,我笑笑。
当然也会被那种精美的书签所吸引,可也终究不会特意去拥有。毕竟它终究没有给我的书带来多少可观性,而且它无论是什么样子,未读和已读之间的鸿沟都无法由书签来决定。
要是再谈到读书的场景和画面,更是过于随意,坐着的时候翘着二郎腿、一脚压在屁股底下都是常常会有的;或者窝在床上,我大多住在宿舍,上下铺的那种,睡在下铺最爱干的就是腿搭在到达上铺的梯子那,画面简直不堪入目。身旁的水杯更是经常被不小心打翻,换来一片狼藉。
果真,生活确实是由一日三餐串联而成。就餐的仪式感在这个步旅匆匆的时代,在大多数人那里早就荡然无存,在我这尤甚。
食堂、快餐店几乎是生活的主角,我享受着这种便利和快捷,直到有一天我也渴望可以为一个人或者只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在食物里怒放我的爱与激情。
也是也渴望过可以打破现状,不那么将就,放眼看看自己所用的,大多并不讨自己喜欢,可是自己实在是无用,慢慢倒也安于这种毫无仪式感的日子。甚至在内心里又极度懂得《百元之恋》的女主。
将就,几乎是我生活的主旋律,吃穿用度,怎么简单怎么来,也许是懒惰所致,可能也多少和由于少小穷养刻在骨子里的观念所致。或者就是我的天性如此吧。
除了日常生活,唯独还能讲究的也许就剩下这颗尚且还未妥协的心吧!不过,它也许终究会妥协、会将就的!早晚会!
可我仍旧想说,没有谁可以就这些评价我什么,关于生活的艺术、人生的意义、成功的内涵永远都不该只是一种答案和模式。虽然我承认我确实很loser。当然,还没有放弃努力和挣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