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超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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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邙

1.

劫匪首领的额头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操,再给你们15分钟时间,如果不让出一条路来,大家他妈的一起死!”

原本熙熙攘攘的银行大厅,现在已经破烂不堪,几十个柜员和经理模样的人抱着头蹲在地上,脸色苍白,一些女孩子不敢大声哭,眼泪却已经把妆花了满脸。几个穿着黑色衣服,头戴面具的劫匪在中间焦虑不安地踱着步子。透过玻璃可以看见外面的街道上,行人都疏散开来,全副武装的特警将银行团团包围,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如果不是考虑到人质安全的话,这群劫匪早已经被射成蜂窝煤了。

“老大,没事,那群废物条子不敢开枪的,就等他们答应咱们的条件。到时候一出城,咱们弟兄就散开来,往外头山里一钻,他们上哪抓咱们去?”一个魁梧的黑衣劫匪凑到首领的身边,低声道。

“外面那群废物?再多十倍也没用。我担心的不是这个。”劫匪首领拔出枪,指着地上蹲着的银行员工,声音嘶哑,“我再问一遍,你们,手机全都已经扔了吧!”

“老大,我检查过两遍了,都扔了,我全给砸碎了。”黑衣劫匪说。

劫匪首领沉默了一会,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又问:“那喇叭呢,银行的播音喇叭都关了没?”

“关那个干什么?”黑衣劫匪不解。

“让你关就他妈的快去!”劫匪首领一巴掌砸在了他的头上,随手往地上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大理石的地面上,火光四溅,蹲着的人群中顿时一阵骚动和尖叫,外面警察的高音喇叭顿时喊了起来:“里面的人听着,不要伤害人质,你们的要求我们已经在考虑了!”

“废物。”劫匪首领掀起半张面具,露出下巴上的一道深深刀痕,他恶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黑衣劫匪扫视了一眼蹲着的人群,跨了进去,从里面拎出一个半秃顶的中年男人,一把摔在地上。男人原本笔挺熨帖的西装现在已经被汗水和眼泪鼻涕浸湿,整个人像是一只瑟瑟发抖的可怜虫,蜷缩在地面上,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老大,这家伙是银行的副经理,他肯定知道音响在哪。”

劫匪首领扫了那个男人一眼,不耐烦地说道:“再来个人,一边一个把他架起来!”

“好嘞!”旁边的一个年轻劫匪兴高采烈地蹦跶过来,一把抓住高管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黑衣劫匪愣了一下,还没说话,劫匪首领却猛地把枪口摁在了这个年轻劫匪的太阳穴上,声音冰冷:“你是谁?”

“别别别……”那年轻劫匪双手乱摇,“老大,是我啊,自己人,自己人!”

“谁他妈跟你是自己人。”劫匪首领冷冷道,“给你三秒钟,自己摘下面罩,不然老子直接崩了你。”

年轻劫匪的动作明显顿了一下,有些尴尬地喃喃道:“怎么这么快就被发现了……”他慢慢摘下了自己的面罩,露出一张清秀白皙的脸,与其说是匪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路边随处可见的普通大学生。

“你背上是什么?”劫匪首领手中加了三分力,枪管深深地陷进了年轻人的肉里。年轻人的背上有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乍看之下和劫匪的背包十分相似,如果不是劫匪首领问到,旁边的黑衣劫匪甚至没有发现他背的东西和自己的并不一样。

“嗯……音响。”年轻人笑了,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碎牙。

劫匪首领愣了一瞬间,然后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气味,可是鲜血却没有像人们所预料的那样溅射开来。随着人们的尖叫声和子弹打在墙上的巨响,一首不合时宜的音乐却猛然间从那个黑色的音响中响了起来。

“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机灵……”

“耳朵竖的像天线……”

年轻人站在劫匪首领身后,可是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过去的。他一只手抓住了劫匪首领握枪的手,另一只手随随便便地摘下了对方的面具,露出一张凶恶狰狞的脸。

“哇,斯诺皮,是你啊。”年轻人瞪大了眼睛,“我记得警方资料里,你潜逃三年,手里有十几条人命了吧,啧啧,逮了条大鱼啊。”

被称作斯诺皮的劫匪怒吼一声,手指扣动扳机,经过改造后的枪械疯狂地倾泻着弹药,向着地上的人质们扫射过去!

可是,弹壳噼里啪啦落在地上的声音和人们尖叫的声音混合在一起,仍然掩盖不住那幼稚可笑的音乐的旋律。

“啊~啊~啊~正义超人~”

“啊~啊~啊~正义超人~”

“城市居民向你致敬,向你致敬,向你致敬!”

年轻人像是信手漫步在枪林弹雨之中,所有的子弹到了他的身边都诡异地划过一个角度,四散射到了周围的墙壁上,像是上演着一出拙劣的卡通剧。

“BGM超人!”斯诺皮从牙缝里恶狠狠地吐出这几个字。

年轻人随手一挥,打落了两枚肉眼根本看不到的子弹,然后弯下腰,拉起一个倒在地上的小女孩。

“不要老是想杀人质泄愤。这是三流反派才会做的事情。成熟点,大家做事的方式都成熟点。”年轻人笑了笑,低下头,摸了摸小女孩的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抬头看着年轻人,过了两秒,忽然“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爸爸,妈妈,爸爸……”

年轻人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了起来,他蹲下身子,慢慢抚摸着小女孩的脑袋,轻声问道:“乖,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女孩伸出手,指向墙角,年轻人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对年轻夫妇倒在血泊中,已经早就没了呼吸,连流出的血都干涸发黑了。

年轻人垂下了眼帘,轻轻抱了抱小女孩,然后站起身来。

小女孩抬起头,泪珠仍然挂在眼角的睫毛上,她不知道这个第一次见的好看哥哥要做什么,可她在哥哥的脸上,看到了一种爸爸曾经教过的,可以称作“愤怒”的表情。

背后的音响中,音乐正缓缓进入激情澎湃的高潮部分。

年轻人站起身来,看向劫匪:“好了,到此为止吧。”

然后,他走了过来,枪林弹雨和三棱军刺在他面前好像一点作用都没有,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走到了斯诺皮的面前,抓住了他的头,然后一把砸进了大理石的地板里。

2.

云锦穿着灰色的冲锋衣,站在一个土丘上,放眼望去,漫天的风沙灰蒙蒙的,大地干裂出龟纹的深痕,天空中没有云,被毒辣的日光照成了灰白色。只有尽头的一点绿色显得格外扎眼。

没有代步工具,在这里,一切都只能靠双脚。距离这儿最近的一班公用悬浮机还是在一百八十公里外,自从大前天着陆之后,她已经走了整整三天三夜,携带的食物和清水已经几乎耗尽,为了节省体能,甚至今天早上起床之后,她就扔下了睡袋和帐篷,轻装上阵。

目的地的那群人倒不是真的没有能力派出一辆悬浮机来接送,只是他们不愿这么做。这一百八十公里、三天三夜的路程,是一个仪式。代表着远离城市的生活,下定决心,投身到这片末日废土中来。当初这个组织的创始人这么说:“连西游记里的如来都知道,轻易得到的东西世人不会珍惜,所以让唐僧走完十万八千里取得真经,而不是孙悟空一个跟头就送到大唐。那现在的人们,别说十万八千里了,连一百八十里都走不动了吗?”从那之后,徒步从城市的边缘走到这里来,变成了每个新人必须经历的一段考验。

那片绿色看起来很近,但从山丘下来,云锦又走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勉强赶在天黑之前,到达了绿色的边缘。

越靠近那儿,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越让她心神激荡。她能够感受到心肺间被一股从未有过的清新气息所洗涤,像是来自很古老很古老的本能,烙印在了她的血脉和肌肤里。她伸出手指,轻轻触在一块灰黑干硬的树皮上,一个声音从不远处响了起来:“新人?”

她抬起头,看到了一个正擦着额头上汗水的中年男人,穿着简单的背心,眼睛里带着欣喜和宽厚。她点头,问:“这是……什么树?”

“胡杨木,我们种的最早的一批。”男人走过来,“我叫胡函,是这一片树木的维护人,也承担了接洽新人的任务。”

云锦连忙伸手:“我是云锦,请多关照。”

胡函的手指粗糙而有力,重重地握了云锦两下,有点生疼,他爽朗地笑:“两年多没见到有小姑娘愿意来啦,这儿大多是些糙老爷们。我代表他们欢迎你。”

然后他像变戏法一样,从树后推出了一个形状古怪的机械,有两个轮子和一个把手,看起来十分简陋。云锦从历史书上看过,知道这是一种叫做“自行车”的交通工具,在曾经的人类社会一度风靡,后来被逐渐淘汰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一辆。她有些好奇地摸了摸车头的把手,胡函就笑:“放心,你们来的第一件事啊,就是教你们骑这个东西。它比起现在城市里的那些交通工具,确实又不方便又慢,可只有一点好处,就是没有污染。”他顿了一下,语气有点肃穆,“但是在我们这,没有比这件事更重要的了,不是吗?”

云锦点头:“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想来到生命之源的。”

胡函又笑了:“别叫什么生命之源,那是外界对我们的瞎称呼,我们自己人都称呼这儿叫做树海。”

“树海?”

“对,树木组成的海洋……当然,比起人类曾经真正拥有过的树海,现在这儿的规模根本不值一提。但好歹是个希望。”胡函骑上了自行车,示意云锦坐到他的身后来,云锦小心翼翼地侧着坐上了后面的位子,胡函一蹬腿,自行车就晃晃悠悠地往前动了。

风从树木的缝隙里吹到云锦的脸上,微微生凉,带着一点点从未闻过的腥味,更多的是清香。云锦拂着被吹乱的头发,远处夕阳缓缓落下,她觉得自己像是在梦中一样。耳边传来叽叽喳喳的叫声,她听不出来是什么动物的,却亲眼看到了几只小鹿飞快地从草地上穿过。一抬头,树梢上还并排站着两只松鼠,咔嚓咔嚓地啃着坚果。

“别说我们是凑合着种出这一片绿地来,它们不也是凑合着活在这儿吗?都没得选。现在地球上只剩下这么一片树林和草地了,不想被人类关进保温房和城市里的,只能在这儿活。我们也顾不上什么动物保护了,能适应的就活下来,没法适应的就死。大自然就是这么残酷——可是话说回来,又哪比得上人类残酷呢?”胡函晃晃悠悠地骑着车子,竟然还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苹果,擦擦干净,递给了云锦,“尝尝,别的不敢说,水果这儿有的是。”

云锦小小地咬了一口,甘甜的汁水在唇齿间四溢,她从小到大吃过无数“苹果味”的食物,却还是第一次亲口吃到苹果。而比起这个,她更羡慕胡函可以一只手握住车龙头,一只手挥舞在空中,神采飞扬地讲着这儿故事的样子。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很快也学会骑自行车,就这么驰骋在这片绿色的世界里。

“……你说说,这一百多年来,人类都干了些什么破事,钢铁革命,太空移民计划,好嘛,惹来了外星人,轰轰烈烈地打了几十年。好不容易太平了,又出现了什么变异的超能力者,又是内斗几十年。别的没有,就把这环境给破坏的越来越厉害了。你说那些超人们闲着没事干,不能拿超能力来引流灌溉,种树养花?非得去打打打杀杀杀?他们没眼睛还是没脑子,看不出来连我们脚下这块土地都没剩几年好活了吗?到时候地球崩溃了,他们到外太空再打去?我呸!”

明明是很严肃的话题,云锦却忍不住被胡函逗笑了。胡函听她在后面偷笑,反而一本正经地说道:“你别笑,我还真想过,要是我家这小子以后能变异成超人啊,我就不让他去城市里搞什么幺蛾子,就在这儿,为树海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这儿多好啊。”

云锦笑着应和:“好,我以后要是结婚生孩子了,孩子有超能力,我也让他留在这,不去打不去杀,就是种树养花。”

胡函哈哈大笑。两个人这么一路聊着,很快就熟悉起来,胡函向云锦介绍着这儿的风土人情,日常工作。天渐渐黑了,远处的一点灯火格外显眼,胡函指着那儿说:“看见没,营地就在那,不远了。”

云锦怕他累着,便提出要下车自己走过去,胡函一瞪眼睛:“我平时上百斤重的树苗都摞在后头骑了就走,怎么,你一个小姑娘还能比树都重?”

云锦啐了一口,便也不跟他客气了。眼看着就要骑到营地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呜呜咽咽的乐器的声音,悠扬顿挫,苍凉古老,夹杂在傍晚夕阳的凉风中,好似天地间都寂静了下来,只剩下这深邃幽远的曲调。

云锦听得出了神,连胡函都停下了车,闭上眼睛,静静听着。过了一会,声音渐渐转低,他才睁开眼,叹了口气:“唉,小云你运气好,来的第一天,就听到了哑巴吹埙。”

“哑巴?”云锦好奇,他没想到,能吹奏出这样音乐的人,竟然是一个哑巴。

“他也是我们营地的一个怪人了,你很快就……喏,就是那个。”胡函手一指,云锦顺着他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的一株树梢上,坐着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留着半长的头发,侧脸上胡子拉碴,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竟然带着一股少见的英气。那人听见胡函的声音,侧过头,看到云锦,冲她微微点头,算作示意。他的手里拿着一个扁圆形的黑色乐器,约莫只有半个手掌大小,上头似乎有些花纹,离得远了,看不清楚。

云锦又一次出乎意料了,她印象中的哑巴应该是那种凶神恶煞,脸上带着刀疤的老人,没想到竟然是这么英挺的一个男人。

“走吧,先带你去见营长。说不定接下来,你和哑巴要经常共事了。他那一直缺个人帮忙呢。”

胡函带着云锦走进了营地,云锦进门之前,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仍然坐在树枝上,看向远处的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3.

年轻人拖着半死不活的劫匪走出银行大门的时候,夹道的民众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BGM超人!”

“BGM超人!!”

年轻人和在场的警督简单交接了一下,就低着头挤进了人群,他似乎早已对这种场景熟悉到了免疫的程度,一扭两扭,就从人群中晃了出去,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穿过商场,进入地下车库,一个老人已经在那儿等着他了。老人头发花白,打理得一丝不苟,身上穿着熨帖的西装,手里还提着厚厚的一沓资料。年轻人到了他的面前,先从耳朵上取下了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小装置,很快,他的脸上就模糊一片,原本的面容消失,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样子。

“老丁,这次没出什么岔子吧。”他问。

老人微微一笑:“没,很完美,你真的很有当一名秘警的潜质,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年轻人往车头上一坐,懒洋洋地摆手:“老丁,这几年来你都问了我十万八千遍了,不去,不去,我对什么秘警毫无兴趣。不是早就说好了吗,我只接受和你们最低限度的通气和合作,别的一律概不奉陪。”

老人叹了口气:“臭小子,又倔又硬,油泼不进。”

年轻人咧开嘴笑了笑:“我说老丁,你都这把年纪了,还天天地盯着我这年轻人不放,什么时候才轮到退休,回去过好日子啊。”

“就今天了。”

年轻人愣了下。老人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老狐狸奸计得逞般的笑容,翻开了手中的档案:“BGM超人,原名薛卫,23岁,自由摄影师。2179年1月13日注册超人通过,能力为因果律系,评级B—S+。一旦播放《正义超人》的音乐,则获得结界BUFF,短暂时间内免疫所有伤害,并对敌人造成超位元层面上的致命级别损伤,无法豁免。原理:不明。守望人,丁春鹏。”读到这儿,老人顿了一下,“真快啊,一转眼都六年了。”

“喂喂,老丁,你不会真的要退了吧,别耍我啊,谁来接你的班啊,好不好相处啊,该不会又很麻烦吧,我这人最怕麻烦了。”薛卫有些苦恼地搓着手。

老丁摇摇头:“你放心,这几年你的表现一直很好,所以上级特殊照顾,给你派了个最优秀的新人来,你们会很合得来的。”

“真的假的?”薛卫狐疑,“不会还是老一套想要说服我加入九龙司吧,我跟你说没可能的,我当超人纯粹是个人兴趣使然,别想给我加什么压力啊。”

“是吗?可是今天你救那个小女孩的时候,如果再早到一点的话,说不定连他的父母都可以救下来哦?如果省去了警方跟他们无用的对峙环节的话,起码伤亡可以减少一半吧。如果加入了秘警的话……”

“我跟你讲哦,当超人跟赌博没啥区别,最忌讳的一点就是:贪。救了一个还想救第二个,救了第二个就想救一百个,然后一千个,一万个,然后想救国家,想救人类,最后甚至连地球都想救了。你觉得我没能救下小女孩的父母,可我觉得能救一个小女孩已经很好了耶。这年头啊,当一个老老实实的邻家英雄肯定没错,一旦上了你们的贼船,那这辈子就奔着救人救到死去了,傻子才这么干。”薛卫没好气地说,“我可没什么责任感,就一句话,救一个不亏,救两个血赚。说到底,还不是你们警察无能,用着纳税人的钱,结果靠我们这些超人无偿帮忙才能解决问题。”

老丁头叹了口气,跟这个牙尖嘴利的臭小子讲道理,讲一百次他能输一百次。

“那也只能随你吧,记得明天开始对新人好一点,别拿对我老头子的这套去欺负人家,听见没?”老丁吹胡子瞪眼。

“好啦好啦,知道了。”薛卫托着下巴,撑在膝盖上,问,“老丁,晚上要不要吃顿散伙饭?我请客。”

“免了。对我们守望人来说啊,能安安稳稳熬到退休,没跟你们这些超人一起死,或者被你们弄死,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何况你小子又不肯收我们的酬金,就那点摄影投稿的收入?我工资都比你高十几倍。”

老丁摆着手,有些意兴阑珊地转头走了。走到一半,忽然停下了,头也不回地问:“小子,我再最后问一次,你真的不愿意接受条约,当一个秘警吗?”他的语气平平淡淡,像是若无其事,可薛卫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觉得老丁的语气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的担忧,甚至……求恳。

他想了一下,还是摇摇头:“我不适合。”

老丁没有再说话,而是继续往前走了,很快就消失在地下车库的尽头,像是被黑暗吞噬了进去,再也看不见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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