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质,是一份长期契约。
从经济角度而言,是双方达成等价交换。于社会领域考量,是共同协作以便生活。拿生物本能来说,是为了延续基因繁衍后代。
但这些说法,都被马酸酸嗤之以鼻头贴。
“甜甜,别吵我敷鼻头贴啊,黑头又多了。”
“有用吗这个?”
“不试怎么知道啊,再说包装好看。”
“那你先把酸奶放下行吗?”
马酸酸是我的朋友,因为爱喝酸奶,所以起名叫马酸酸。她今年35岁,未婚。
论相貌个头,马酸酸都不错,学历收入也过得去,还会插花、油画、半拉子钢琴和舞蹈。此外,字写得比脸都美。
唯一的缺点是,她坚称自己是白雪公主转世,一定要嫁给有王室气质的男人。
王室气质是什么气质呢?
这不像要求对方身高一米八脸如吴彦祖来的具体,也不像细心体贴知道让着我护着我一样实在,更不像必须有房有车年薪多少万那么功利。
这根本是莫名其妙。
“反正就是王室气质,你没见过当然不知道。”马酸酸吸着酸奶,自己也说不清。
说不清归说不清,丝毫不妨碍她挑剔所有追求者和相亲对象。
“鼻毛太长,我不喜欢。”
“喝完牛奶就放屁,我不喜欢。”
“普通话说的还不如我姥姥,我不喜欢。”
总之都不喜欢。
“酸酸,下个月你就36岁了……”
“哦。”
“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认识马酸酸这么多年,我早就学会了及时掉转话头。年龄,是一片她不愿提及的领域,就像没人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没人能走进那片无人区。
“想要,二十岁生日。”但马酸酸自己走进了无人区。
二十岁,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到了这个年龄,再往上,单身的男人不是离异就是变态。自然是往前翻到二十岁才好,那里的少年脑袋装着全世界,身体涨满荷尔蒙,除了没钱,做什么都勇往直前。
正是漫无边际爱来爱去的好时候。
“二十岁当然好,有挥霍不完的时间。”
“不,是因为王子都活不到三十岁。”
“啊?”
“你看过童话吗?王子娶了公主,然后过上幸福的生活,都是三十岁以前的事吧。”
“……嗯,好像是。”
“三十岁以后,他们会变成国王,不再是王子。”
“……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了。一个国家压在身上,能不变吗?”
否定的多了,轮廓也就渐渐清晰。
马酸酸心里,大概住着一个中世纪王子。会骑马舞剑,能吟诗弹琴,可以陪她在月光下喝着酒讲情话,在花园里唱着歌散散步,也能在刺客来袭的时候,强势将她搂进怀里一路突围。
但这个王子,不属于天下,只属于她。
只是中世纪的欧洲,黑死病蔓延,有多少心思放在你侬我侬上呢?
“不试怎么知道啊,”马酸酸有些出神,“再说,我的王子能战胜一切。”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样一天,这样一位王子出现在她眼前。恰巧能满足马酸酸一切要求,外表上的气质上的,具体的不具体的,都一一对应她心里那个模型,严丝合缝到像是为了模型而生。
但我知道,马酸酸是恋爱过的。
不是王子,也不浪漫,是个戴眼镜的大学生。
当然,那时的马酸酸也是大学生。
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一起上课,一起吃饭,在熄了灯的教室里偷偷亲吻,也在落着雨的操场上争吵后再拥抱。
也不止于此。
今天把男友的格子衬衫换成白色西装。明天要求背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后天得跟着电脑教程学习骑马。大后天还要去图书馆读《有风度的男人必须知道的99件事》。
或许,爱是一场乐在其中的改造。耗费无数心血与耐性,糅合了爱与等待,东一斧西一凿,亲手将对方雕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可惜,马酸酸终于没有等到独享成果。
大学毕业,各奔前程。
“我没有王子了,”马酸酸双眼通红,“他说,我不是他要找的公主,他要去找他心中的白雪公主了。”
突如其来,措手不及。像一条亲手养大的狗,狠狠咬了自己一口。
从那以后,马酸酸没有再恋爱过。她开始了漫长的寻觅和挑剔。不是王子,不谈爱情。
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她还要寻觅多久。也许明天就结束。也许永远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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