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稀,挴之而弗得,名之曰矣,三者不可至计,故混而为一。
——《道德经》第十四章,道经
这一章在《道德经》中,排名是很靠前的,十四,所以,相比于五六十的章节,我对它更加的熟悉。
最开始时,我就知道它的含义了,通过书的一些注释,网上查的资料。当然,由于当时的我年纪尚幼,经历不足,许许多多的理解都似是而非,如今看来,实在是贻笑大方了。用今天我将要讲的话说,就是“视之而弗见。”
解释本章之前,我先问一个问题。我们读书,是为什么?
依我看来,每本书,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所获得的是不同的,由此导致“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哈姆雷特”的现象。由此,我们读书,实际不是读书,而是读书中我们喜爱的内容,接受它,抵制那些不符合我们观点的。所获得到的一切,才是我们读到的书。由此,本文乃一家之言,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大家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有所取舍。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挴之而弗得”这三个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我便先以“视之而弗见”展开论述。
视之而弗见,其实是有所见,有所不见,而书中所想表达的,或许你是未曾察觉到的。这可能是因为经历的缺乏,人生的磨炼,切身的体会导致。
这是单一把“视之而弗见”这句话拿出来讲,根据上下文语境发现,此处只应当为“看,却没看见”这般翻译。由“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这完全的一句话来讲,理由这样解释:“看却没有看见,这叫做微小。”这是我突然顿悟到的,从前受“断章取义”的影响,单一把“视之而弗见”抽出来看,是有些体会,不过相比于老聃真正想表达的含义,却相差万里。
于此,我们这样理解,微,就是视而不见。这样就好理解多了,微,是抽象的,只要你看不见,就是微小。由于现代科技,我们惯性的把事物具体化,比如说多,就是几百亿,少,就是几分几毛,实际是,多少是无法衡量的,而是对比产生的。说道化学中的单位,似乎原子是最基本的单位,后来又出现了夸克,我们可以说夸克是最小的吗?不,不可以。同样道理,这里的微,只要是我们看不到就算是了,发丝,毫末,等等,都可以说是微小的。
老子用这三个例子,目的是在于描述道,表述道,是以,“三者不可至计,故混而为一。”这三种东西不可以用确实的数来形容,但又可以用一种东西来体现、表达,这个东西就是道。哲学的观点来说,就是辩证与统一的关系。
我们看书,一定要以自己不懂的心态去看,这样,因为我们什么都不懂,才可以看到相比于“懂”更多的东西。虚心或许就是这样的道理吧。
皇氏三坟,布道天下,虽千夫指,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