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激起阅读欲望的,并非是某本书惊人的销量,或者出于名家之手,而是它独特的书名。正如巜一个人的朝圣》。
这里的朝圣,与宗教没有丝毫的关系,它讲述的是一对夫妻彼此丢失了整整二十年之后,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而重新找回对方的故事。
哈罗德·佛莱,酿酒厂退休的销售代表,与妻子莫琳住在英国乡间,夫妻疏离,日复一日。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20年前的同事奎妮的来信:她患了癌症,写信来告别。
震惊、悲痛的哈罗德写了回信,但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都未投递出去。路遇加油站小姑娘关于信仰的谈话,使他决定亲自去看望奎妮,步行。
于是,87天,627英里,没有任何行李,徒步前往。
最后,他见到了草纸一样的、舌头都被迫切除、已面目全非的奎妮,也顿悟了人生的意义:自我价值和爱的回归。
蕾秋·乔伊斯以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成功描写了女主角莫琳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
当从电话里得知丈夫要走路过去,"会治好她的癌症",她双腿发软,靠扶着墙壁才没有倒下。她惊慌、开始冒汗,试图再说服他:"你已经六十五岁了,平时走得最远也就是取取车而已。"
但是,她坚定的阻止丝毫不起作用。"但是一封信怎么够呢?我真的要去,莫琳。求你了。" 于是,她变得愤怒。而对方,已挂掉了电话。
就此,她才意识到:她的丈夫已以如此方式将她丢弃。虽然,他们形同陌路已经整整二十年!
她开始了几乎无法承受的羞愧:如何向邻居解释?别人将如何看她?还有那一天天寄来的帐单……
人去屋空,莫琳痛苦地想起了遥远的过去,他没有受过教育,没有格调,住在地下室,但"只要看见他,她的心就轻飘飘飞起来。她会成为他从来没有拥有过的爱,成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朋友。她会是他的一切。"----她做了一个惊人之举:嫁给了他。
然而好景不长。
一切源于儿子戴维游向海的深处不愿回头,但父亲却以解鞋带拖延救援。那一刻,悲剧就已注定:丈夫失去了妻子,父亲失去了儿子。最终,夫妻失去了唯一的儿子。
乔伊斯的高明之处,在于对日常生活中渐行渐远的夫妻之间灵魂疏远的洞察。
儿子的自杀,销毁了他们之间仅有的关联:她搬出了卧室,住进了客房,关上了心门。而他,终究没有为此做点什么。整整二十年。
莫琳万万没想到,在丈夫为了另一个女人离家后,她竟开始想念和担心起他来,而且越来越发现她的生活里不能没有哈罗德!
同样奇怪的是,一直行走在路上的哈罗德,也开始不断地回忆起妻子和儿子来,并且越回忆越自责,越自责越想回去,他明白了:妻子早已和他的生命融为一体!
依然是在加油站的那位姑娘的启发下,莫琳又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驱车赶到了已神情恍惚的哈罗德身边,陪他与奎琳做了最后的告别。
他们多年来首次向对方道歉,承认对方的价值。"当她迎上他的注视,那目光是赤裸裸的。他抓住她的眼神,她也抓住他的目光,过去的二十年消失了。莫琳又看到了多年前那个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
"你连能不能去到那个地方都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办法。我爱你,哈罗德。"
历经二十年沧桑岁月,踏遍千山万水之后,在异乡的海岸边,两个暮年的老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因快乐而大笑不止。
昔日的爱,终又回归。
这份回归,是在双方各自心灵的朝圣之旅中艰难实现的。
------- 没有爱,就没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