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都在

距离娜娜去北京快一年了,虽然她说她还会回上海,但是我却有一种感觉,觉得以后我们能见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大家的生活轨迹会渐行渐远,虽然心里会牵挂,却渐渐的少了话题,所以,我想用文字记住她。完完整整跟她相关的文字,等到某一天,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看到这些文字,或许会满是感慨。

                                                                                                  --------题记

娜娜是我研究生同学,一个大气,豪爽,洒脱,爱干净的女子。

研究生的时候,除了自己宿舍的人,刚开始很多人都不认识,见面也不多。已经不记得第一次听说她是什么时候了,想了很久,对她的第一印象是,我们班有一个叫娜姐的,很厉害,因为传闻她很厉害,所以,一直对她抱有一颗好奇心。第一次把人和名字对上号,是在一次上课回宿舍的路上,在五公寓前面,她跟她的室友在前面走,我跟晓婉,苗和任琳一起走在她后面,默默的观察着她,当时觉得,她的头发很漂亮。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跟她说第一句话的,我只记得注意了她好久,但是却从来都不敢去跟她说话,总觉得能让大家都叫她姐,一定是一个厉害的人。而我,很多时候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本能的趋吉避凶。所以,自然的躲着她。再加上我一个人呆在杨老师的实验室里,在图书馆那边,她当时实验室在光电楼后面,交集不多,连偶遇之后的客套都没有。

后来,她的实验室搬到了图书馆那边之后,我们的交集多了,自然而然就熟了。一开始,我也随众人叫她娜姐,后来很熟了之后,她跟我和冰园说,不要叫她娜姐,叫娜娜,叫娜姐很容易让人误会的,以为她有多剽悍。然后,从那之后,就开始改口叫娜娜了。

但是,她却总有一种让人想叫她娜姐的能力,很多时候不自觉的就想叫她娜姐。

她是个重情重义,敢想敢做,敢爱敢恨,对别人很宽容善良,对自己很下的去手的奇女子。跟她在一块的日子里,每天都是欢乐的。

研究生的时候,最痛苦的事情除了论文,还是论文。小论文,大论文就像紧箍咒一样,每每想到都会让人头痛,失眠,外加全身乏力。可是,为了毕业,大论文还是要写的,小论文还是要发表的。在每天早上9点去实验室,晚上9点回去,坚持了一个月,还没有写出小论文之后,我觉得很有必要逼自己一把,通宵写论文。那好像是我们第一次开始在实验室通宵,我在最里面的实验室里,娜娜在中间那个,冰园在右边那个,三个人开始跟论文奋斗。一个晚上之后,我跑完了实验数据,但是效果很不好,也不想改,就想着这么凑合着用,娜娜的论文好像没有搞定,冰园的倒是差不多了,晚上那么几个小时的时间,进度比一个星期在实验室朝9晚9的还要快。到了早上快7点的时候,三个人去厕所洗脸,然后去一食堂吃早饭,吃完早饭后,我回去刷牙补觉,她们俩回去刷牙,稍微休息一下,然后继续回实验室坐班。(很多事情都记不全了,只记得一些残片,很是悲哀)

后来的时候,我们三个中每当有人要留在实验室通宵写论文的时候,其他的人就会留下来陪,没事情的话,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或者是带着耳机看电视。等到早上5点多的时候,在窗口看日出,然后7点的时候去吃早餐。论文就是在这样通宵的日子中产生的,而在这所有的通宵的日子中,有时候是我不在,有时候是冰园不在,有时候我跟冰园两个人都不在,但是,娜娜却一直都在,在我们需要她的时候,她永远都在,而且她在,我们很安心,莫名的觉得很安全。这其中最大安全感可能就来自于,她的运动好。但是后来有一次,冰园说,其实我们跟娜娜在一块是最吃亏的,因为如果真有什么事情,她跑步比我们速度快,耐力比我们久,肯定最先脱险,倒霉的就会是最后一个了。而我是我们中间跑步最差的了。可是,这个并不影响娜娜在,我们胆子大很多,会不那么害怕。

娜娜是我们中运动最好的,也是最爱运动的,擅长跑步,篮球,射箭,羽毛球,排球,台球。曾经跟冰园一起坚持跑步,每天晚上操场跑10圈,坚持了好几个月,有一天晚上,我好奇的加入了,没能坚持跑10圈,跑完6圈就不行了,然后从此就没有去过。她在公司参加羽毛球比赛,获得女子单打冠军,奖励了一幅球拍。平时实验室组织去体育馆打球,她都会积极参加,而我却有各种理由,去的不多,跟她打球的时间也不多。在为数不多的几次里,有一次跟她打羽毛球,发现她的力气真的很好,体力也很好,满场跑一点都不累,深深的佩服。在众多运动中,篮球是她的最爱。经常自己一个人去篮球场,球技也是满满的,在业余打篮球的女生中鲜有对手,经常跟男生一起组队PK。排球也还可以,至少能在我们组织的排球赛中以实力获得队长的身份。很多球类运动,她学的很快,而且过段时间就会发现,她已经算是很擅长的了,但在众多球类中,她从来都不打乒乓球,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不打乒乓球,她说,乒乓球太小,晃来晃去的头晕。我一直记得她说这句话的表情,萌翻了。她喜欢打台球,记得有一次,她跟余星PK台球,我在旁边看,两个人技术差不多,余星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最大的印象是我快被蚊子拖走了。

娜娜很能吃,是我们几个中最能吃的一个。最喜欢吃麻辣烫,可以一顿吃完30块钱的麻辣烫,外加一个鸡蛋饼或者酱香饼。她喜欢吃,也经常会吃撑,每当她吃撑了以后,就会买一瓶550ml的益酸菌喝下去帮助消化,或者泡一大杯的咖啡。结果是,更撑!每次跟她一起打完球,都会去六食堂二楼吃火锅,她很喜欢吃六食堂二楼的米饭。哦,对了,她对米饭情有独钟,曾经有一段时间,快放暑假了,她宿舍的同学都回去了,就她一个人留守,她就自己买了米,然后用电饭锅在宿舍煮饭,就白米饭,菜就是买的各类咸菜:老干妈,饭扫光之类的,整整一个月,她几乎没出过宿舍门,没在外面吃过饭,宅在宿舍看动漫。其实,那段时间,她是需要准备考六级的,是最后一次考六级的机会了,我说我的六级是看美剧看过去的,推荐她看,结果她就宅在宿舍看日本的动漫,结果六级没过,但是那次貌似是她考的所有的六级中成绩最高的一次,可能是轻装上阵的原因吧。我在她自己独自这么吃了两个礼拜之后,又一次忍不住好奇心,决定去她那里蹭饭,于是约了冰园一起,在一个下午,我们自己带了碗筷,愉快的去了她的宿舍,三个人每人一碗饭,然后拌了老干妈,坐在小凳子上,围着电脑看动漫,那情景,永生难忘。后来,她告诉我,她回家之后她妈吓死了,觉得像见了鬼一样,严重的营养不良,整个人很苍白,感觉很虚的样子。

娜娜很善良,永远都对别人保有善意,如果哪个人是她觉得人品不好的,那那个人就真的是人品差到一定的地步了。有一次,在回宿舍的路上,她跟我和冰园说,她不开心,因为实验室组织活动,很多人都去了,但是聪聪却没有邀请她,她就对聪聪的印象打了折扣,她是一直很喜欢聪聪的,把她当朋友的,但是却觉得聪聪没把她当朋友,所以,她很伤心。我跟冰园安慰她,怎么说的忘记了,安慰的效果差强人意。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她说是她误会聪聪了,原来那次活动不是聪聪组织的,是一个师姐组织的,所以没叫她,那时候的她,很是开心,像个得到老师表扬的孩子一样。我们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误会解除了就好了,这个事情就可以过去了。可谁知,她自己一个人默默的去跟聪聪道歉去了,说她误会她了。我听到她说她去道歉的时候,整个人震惊了,这整个事情,从误会到解除误会就24小时的事情,聪聪并不知道这些,而她却觉得她误会聪聪这件事情,深深的对不起聪聪,她一开始就不应该去误会聪聪的,所以,她去道歉了。她说道完歉,她心情好多了。然后,我就被她震撼了,能成为她的朋友,是一种幸福。而我,现在拥有着这种幸福,很是感激。

娜娜很搞笑,会做一些蠢事,但是却让你觉得很可爱。她喜欢用薄荷提神,于是我把医生给我开的西瓜霜全部都给她了,然后她在某一天跟我说,她觉得她好难受,整个人都不好,特别是从头到脖子那段,像是被吊着的。我让她去医院看看,想着夏天,天气热,可能没休息好有点累,也没太在意。后来她跟我说,她那是因为吃西瓜霜中毒了,医生说不能吃那么多,我当时快笑哭了,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很搞笑。她方向感很差,做事情有时候也比较迷糊,特别是在迷路上面,从来不曾让我孤单,像坐错车,坐过站,坐反方向,看错时间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去翻她的qq空间,会发现多条这样的状态。每当我迷路的时候,我就去看看,心情瞬间就会好很多。

娜娜很爱干净,喜欢白色的东西,白色的羽绒服,白色的裙子,白色的毛衣,白色的杯子,就连抹布也是白色的。她在的地方永远都是特别的干净与整洁。不管有多忙,有多累,她都会坚持把宿舍,家里打扫干净,东西收拾好,不会堆着衣服很久没洗,白色的抹布永远跟新的一样白。自己会给自己做饭,很遗憾的事情是,到现在还没能吃到她亲自做的饭。

娜娜很喜欢兔子,一开始养了一只结果忘记给兔子喝水了,渴死了,为此伤心了好几天,电话关机,短信,qq,微信都不回,急死我们了,怕她一个人在家出什么事情,让苗去她家看她才得知,她在家伤心她的兔子。后来去北京之后,她又买了一对,长的很可爱,也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她家的兔子,不允许我们说兔子的坏话,也不许说不吉利的话。每次要是拿她的兔子逗她,她都能炸毛的。

娜娜还会画画,会画各类古风的美女帅哥。有一次,上李锐老师的分布式数据库的时候,大家都听的很困,我们坐在门口靠墙的那边,娜娜坐在我前面,她默默的拿着她蓝色的签字笔在墙上开始涂鸦,画了一个美女。她画了改,改了画,画了整整两节课,我就在她后面看她画了两节课,然后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又圆满了很多。除了画画以外,她还特别特别的会唱歌,特点是,声音好听,音域比较广,肺活量也足,体力也好。我们经常会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三个人去图门路那家ktv唱歌,我跟冰园一般1个小时之后就蔫了,然后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看mv,听娜娜唱歌,她能唱完全场,而且不带一首重的。

娜娜最让人想叫她娜姐的时候,是工作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我很强大,目标清晰,很有行动力。可是,娜娜比我还要厉害。她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工作起来能拼命的一个人。上学的时候,我们不是一个方向,我做网络安全,她做数据挖掘,工作的时候,我们不是一个领域,我做游戏,她还做数据挖掘,所以,并没有太多的合作机会,唯一一次,是我在安居客实习的时候,当时要做一个汇报的PPT,我想做网页版的,全自动的那种,要用node.js写,时间很紧,就一个晚上,然后我让她陪我通宵,在她的实验室。印象深刻的是,那晚,我们喝了好多杯普洱茶,到天快量的时候,基本成型了,但是有一个bug,对不同的浏览器不能自适应,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我整个人已经疲惫不堪了,脑子已经在自动屏蔽了,但是我不甘心,还是想找到,于是就撑着在那里一点一点的看。娜娜也整个人困的不行了,眼睛都眯着了,也在那里帮我找,对于那个东西,不是我的方向,也不是她的方向,我们都是当天晚上学的,几乎没有经验,百度也帮不上忙了。到我快放弃的时候,她鼓励我,一点一点的帮我分析,然后到天亮的时候,我们解决掉了这个问题。一起去吃早餐,她回宿舍补觉,我去公司上班。我们好像一直都是那样,需要帮忙的时候,去找,从来未曾特意的去感谢过,也从来未曾想过,她会故意不帮忙。不管什么时候,你叫娜娜,总会有一个人在那里。

毕业的时候,娜娜找了一家国企的工作,只做了两个月就辞职了,原因是不喜欢里面的复杂的人际关系。然后去了现在的这家公司,做数据挖掘。记得那时候,毕业没多久,我们第一次一起聚的时候,在五角场,万达那边的猫屎咖啡,她说她通宵加班,老大也陪她通宵加班的事情,说的很轻松,只有通宵加过班的人才懂那并不轻松。她说她喜欢她现在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是能学到很多东西,同事也很好,那时候的她就像是一尾鱼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池塘一般开心与满足。去年,娜娜突然在群里说,他们公司上海这边的研发人员要全部撤到北京去,然后他老大让她也过去,她在犹豫要不要去,我们都劝她慎重,好好考虑。后来,一个星期不到,就说她准备去了,她老大打电话给她了,没有用工资,各种福利游说她,只是简简单单的告诉她,她去了之后会给她什么样的工作,那些都是她没做过但是很感兴趣的部分,当时就在电话里答应去了,并没有想太多,那时候的她,就像是一匹饿久了的狼,见到马上到手的猎物一样兴奋,连跟家里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留,直接就跟家里通知她要去北京了,结果,她家不同意,为此还别扭了一段时间,她也纠结过,后来还是觉得承诺过的事情要做到,就坚持去了北京了,她是一个尽可能言出必行的人。我们也都尊重而且支持她的决定,然后问她什么时候走,她说这周末,下周一去北京上班。效率之高,令我无比的佩服。很多人在上海换个工作,都要休息一个星期什么的,她换一座城市,搬一次家只要一个周末。她去北京的时候,我没有去送她。我不喜欢离别,我并不觉得离别之后,还能有多少再见的机会,很多时候,离别就意味着缘分尽了,有的是慢慢的退场,渐渐的忘却,有的是戛然而止,从此再无音讯,不管是哪种,我都不喜欢。所以,我特意避开了。在她走之前的那个周五晚上,我下班之后跋山涉水的从闸北到浦东,去帮她收拾行李。那是我第一次去她家,特别的干净,也特别的舒服,以前大家约过很多次说去她家一起吃火锅,却一直未能实现。进门的第一句话是,你吃饭了吗?我说还没有。她说就等你来做。我当时就懵了。什么叫等我来做?我做饭自己都不想吃,她还真是勇敢啊。我问她,真的?她说是,冰箱里有菜,还有饺子,汤圆什么的,反正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就把冰箱里的菜都吃了。既然她敢吃,那我就敢做。那是我当时做饭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唯一一句话,也是支持我把那顿饭做完的信念。然后拿了她的头绳把头发盘起来,让她给我找了一副手袖,系上围裙,开始了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做饭。我努力的回忆我妈教我的理论知识,以及平时她做饭我站在旁边围观时看到的东西,耗费了一个多小时,做了一个青椒炒茄子,一个青椒炒鸡蛋,然后煮了饺子和汤圆,等我做好饭之后,苗也过来了,于是我们开饭。苗一路批评,嫌这个嫌那个的,娜娜一个人默默的吃着,然后来了一句,“亲,其实你做的饭还挺好吃的,但是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炒茄子要放生姜呢?我一直觉得茄子的味道有点不对,吃了半天才发现里面有生姜。”我说,“茄子里面不放生姜的吗?我看你那里有很多生姜,不放也浪费了,就全丢进去了。”娜娜绝倒。结果那顿饭,苗嫌弃难吃,吃的少,我本来就不喜欢吃自己做的饭,也吃的少。而给力的娜娜,把菜和饺子,汤圆全部吃完了,尽管茄子里面有很多生姜,鸡蛋有点咸。吃好饭,苗刷碗,我们接着收拾东西。那个晚上,估计隔壁的邻居很讨厌我们,因为我们笑的很大声,很多事情看起来没什么,但是当我们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各种搞笑的事情就都来了。曾经我还想过我们可以办一个综艺,估计特别的搞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笑的可以肆无忌惮,玩的可以异常轻松。到晚上3点多的时候,我跟苗都很困了,准备睡觉了,但是她的被子什么的全部都打包了。那是冬天,空调的效果相当一般,于是,她拿出了她的外套,我跟苗盖着她的外套睡了,她继续打包行李。后来我突然之间惊醒过来,灯开着,一抬头,看见娜娜穿着她的那件红色的马甲,抱着双手蜷缩在我跟苗的中间。我担心她感冒,很想把身上的衣服给她盖着,然而挣扎了一下却又睡过去了。后来到早上的时候,她起来洗头发,接着收拾,苗出去买早饭。吃过饭之后,我先回来了,我受不了成为留下来的那个,也受不了是最后一个走的,所以,我避开了送她走的那个瞬间。而她那天因为物流的原因,并没有离开,直到第二天的时候,她才去北京。

自从她去北京之后,她就更忙了,加班比我还厉害,经常是12点之后回去,早上8点多又开始上班了。周末加班加点是正常现象。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可以为了工作拼命,毫不动摇。在我折腾的时候,经常会找她聊两句,聊完之后,一切就都好了。记得前几天跟她抱怨工作的时候,她说,不能瞎作,要惜福亲。我纠结了几天的心,就在那个时候放下了。每当我觉得加班辛苦的时候,觉得工作让我窒息的时候,想想娜娜,想想她的坚持,她的付出,就会觉得不那么孤单,不那么辛苦了。有人比你还要努力,还要辛苦的去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你还有什么还抱怨的呢?我经常跟她说,我发现最近工作效率不好,来这里找点鸡血。是实话,不知不觉间,她成了我们中的一座灯塔。我不善于坚持,而她却是一个能一如既往的人。她在上海的时候,我们还能隔段时间约在一起聊聊天,自从她走后,剩下的这三个人就没怎么聚齐过,中间约了很多个计划,去欢乐谷,去玩桌游,可是一直都只是一个计划,三个人都太懒,总能有各种理由往后拖。娜娜是一个造了计划就会实施的人,如果她在上海,说不定这些所有的计划都已经完成了。

娜娜的感情故事,不方便透露,不过有一个比较搞笑的梗,有一年情人节,我发现她那里有很多吃的,就八卦的问她,她说是她妹妹给她过的情人节,还说了一句巨经典的话,原话记不清了,大意是:“能不能争气点,明年不一个人过情人节了”,这句话写在这里并不觉得好笑,可是看的时候,想象一下娜娜说这句话,画面感就会好很多了。其实在感情这件事情上,她也是一个干干脆脆,大大方方的人,喜欢一个人会说,不纠缠,不暧昧。不喜欢的也不拖着,利落的拒绝,绝不将就。我一直都相信,最后能跟她比肩而立的那个人,是真正知她,懂她,怜她,惜她,敬她,爱她的那个人。

最近一次见到娜娜是她回上海玩,跟我们聚,跟她宿舍里的同学聚。周五的时候她来的上海,晚上在苗那里住的,周六的时候过来我家,晚上苗也过来了,时隔半年多,我们三个又聚在了一起。那一次,从早上到晚上,我都没有休息,起来之后去家乐福买东西,然后去菜场买菜和水果,回来了就开始收拾房间,还买了一个沙发床,找了房东一起过来组装床,晚上又在家做饭。我买了当时在她家冰箱里看到的所有的菜,排骨,茄子,青椒,还买了点玉米。那是我第一次做排骨,百度了一下,就开始自由发挥了。娜娜问我,“亲,你排骨里面用料酒去腥了吗?”我答:“没有啊!我第一次做,不知道。”她又绝倒:“你不会百度一下啊!”然后开始动手放料酒。那天我忙了整整一天,结果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手疼的不行,一晚上没有睡安稳,到第二天的时候,我太累了,就没有陪她出去玩。也就没有送她去火车站了。

娜娜去北京快一年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能回到上海,在她不在的日子里,我才发现,她影响了我很多。娜娜很喜欢喝咖啡,所以,我们每次聚会的时候,总会在咖啡店里坐半天,她们喝咖啡,我喝牛奶。我以前从来都不喝纯牛奶的,但是跟她去咖啡店聚多了,我发现纯牛奶也好喝了。后来我才意识到,不是纯牛奶的味道变了,而是跟她们聚的时候,心情很好,顺带着纯牛奶里面也带有那段美好的记忆了,味道就好多了。娜娜很喜欢看动漫,而我是一个几乎不看任何动漫的人,第一次陪她去看动漫,是在五角场的万达,看超能陆战队,全程我都在那里研究镜头,特效,动作,好几次都有点一下看看播放进度的冲动。到最后大白牺牲自己的时候,娜娜哭了,在那里默默的擦着眼泪,我觉得不可思议,看个动画片还能看哭的。可是上一次,我去看大鱼海棠,认认真真的自己看完了,我哭了,鲲死的时候,爷爷死的时候,我都哭了。我想告诉娜娜,我去看动画片了,而且还把自己看哭了,可是却没有说,怕她嘲笑吧!毕竟当初我笑过她,而且还着重申明了我不喜欢看动画片这个问题。

也许,娜娜以后就留在北京了;也许,娜娜会回上海;也许,等她回上海的时候,我却离开了上海;也许,我们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有新的朋友,生活会渐行渐远;也许,我们能一直保持着,有一样的目标与追求,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话可说。未来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我要谢谢她是我的朋友,也很感恩她的一直都在。希望以后她也能一直都在。而我,也会一直都在。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6,378评论 6 481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8,356评论 2 382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2,702评论 0 342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5,259评论 1 279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4,263评论 5 371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9,036评论 1 285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349评论 3 40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979评论 0 259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3,469评论 1 30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938评论 2 323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8,059评论 1 333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703评论 4 323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257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262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485评论 1 262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5,501评论 2 354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792评论 2 34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