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学自己回家的路,迈开第一步需要勇气。
每个小孩都有很多属于自己的节点,完成这一个个任务意味着长大成熟。
比如自己回家,比如自己在家,比如自己睡一个房间...现在看来都是小事,当时的夜晚却总是久久难眠。
我是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自己回家的,那天母亲没有出现在校门口,联想到几天前她无意中提到该让我自己走回去了,我断定这是她给我的考验,毅然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其实那是一段2公里左右的路程,只需要穿过一条马路,如今看来近在咫尺,那时却觉得好遥远。
无数考验在等着我:校门口卖鸡架的小车使我攥紧了兜里少得可怜的几枚硬币,路边玩piaji的队伍拖慢了我的脚步,奇奇怪怪的小店使我流连忘返,还有看起来永远也不会没车的那个路口...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地跑过了马路,内心戏超足地抚了抚胸口,20多分钟的路被我走出了一个小时。
我以为,到家的时候会迎来一句称赞,我已经做好了谦虚的准备,可是进门后家里一片平静,老妈在厨房做着饭,看到我进来连头都没抬。
“回来了。”
“嗯...”我要跟她提一下我今天的壮举嘛?
“你今天没来接我,”还是提吧!
“我忘了。”母亲咚咚咚咚切着肉。
忘了...忘了...忘了...
我是充话费送的吧娘亲!
2.
不管怎么说,无声无息间我就开始自己回家了,四年级以后大多数同学都开始自己走路,所以我也有了不少路伴。
韩天骄,曹群,马英杰,我们几个回家的方向都是一样的,自然而然经常在一起走。
我发现他们并不“着急”回家,每天放学都要逗留很久,等到华灯初上的时候才慢慢回家,久而久之放学后我也不直接奔回家了。
那都做什么呢?
最多的是打球,四年级接触篮球,那时候姚明还在火箭队,每次比赛班上的小男生都激动的不行。我的高度足够,开始的时候不会投篮,韩天骄就叫我抢篮板,我发现这事还挺容易,抢到以后磕一下还能进球,慢慢地就管我叫篮板王子了。(这是什么鬼!完全照搬网球王子好吗!)
后来才知道这个位置是中锋,尽管没有良好的脚步,凭借着身体我还是玩的不亦乐乎。
上初中后身高久久未变,慢慢在同龄人中不再具有优势,我的位置也就转到大前或控卫去了,那是后话。
反正我的篮球生涯是他们开启的,记得为了锤炼投篮我有一整个暑假偷偷跑到没人的篮球场练习投篮,天黑的完全看不见球筐了才回去,正应了歌词里那句“苦练再苦练,经过女生看不见”。最后我的手感稳定了许多,再加上勾手老大爷的指导,命中率突飞猛进。
手感这东西,一旦形成,一段时间内也不会消退,但要是一年两年没碰球那肯定要重新形成肉体记忆了。
3.
那时候找篮球场成了麻烦事,太好的篮球场都是大孩子在打球,僻静一点的篮球场层层守卫森严,都在公司内部,根本不对外开放,所以每次打篮球都和做贼一样,要偷偷摸摸的。
常去的地方有三个,开始是在学校里头,后来被体育老师发现放学不回家就给赶出去了,从此每天有人检查;第二个是在一个公司大院,但是篮球场里总停着好多车,根本放不开手脚,想象一下每次抢不到篮板就要直直砸在车上的恐惧吧;第三个是在一个家属院里,环境最差,只有一个篮筐,而且还有点歪斜,旁边是生长了不知多少年的老树,但好在没人管束。
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在打球中跟人动了真火。
三班有一个黑胖黑胖的家伙,绰号“大驴”,在年级里名声不好,有一天傍晚来到球场要求加入。
让他加吧,感觉朋友间插进来一个人,玩的不痛快;不让他加吧,毕竟成天在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们都沉默了。
见没人反对,大驴直接走进圈里,从马英杰手里拿球,跳投,入筐。
“来来来,转球眼!”韩天骄抹了一把脸上的汗。
球眼转到谁谁就出去,凑齐五个就是一拨。
比赛开始了。
三个球。
第一个球,大驴接到发球直接运球突破单手上篮。
第二个球,大驴抢到篮板把球补进。
第三个球,大驴故意用身体撞我,然后勾手把球放进。
大驴的身体是真的强,小学时就有一米七八左右,尽管我在内线寸土不让也还是拦不住的。
胸口被撞了几下后我内心的邪火上来了,这局输了,大驴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再来一局?”
重新开始,我恢复了一下思绪,刚才的一切发生的太快了,都没反应过来。
大驴再次突破进来,我挺直胸膛,脚步跟着他变换,把前路封死。
‘嘭!’我再次被重重地撞了一下,一口气差点没倒上来,却没有后退,而是迎了上去。
大驴也有点生气,见我防的这么严专门与他过不去一样,霸王肘就往我身上招呼。
野球没那么多哨,也因此小动作多了很多,有时候就像打架一样。
就在我们俩较劲的时候,曹群看不下去了:“草,打球干净点行不行?”
大驴把球往地上一摔,瞪大牛眼看着我,我也恶狠狠地盯着他。
对峙了几秒,大驴点点头:“行,你们五班人牛逼,我记着了。”说完掉头走人。
在他没走远的时候我用他足以听见的声音说:“傻逼。”
我猜他那时很想转身打我,只是顾忌我们一群人而已。
后来那个篮球场附近的居民忍受不了我们的噪音,叫门卫把我们赶走了。
我们当然不是马上顺从的,但斗智斗勇几次后也失去了兴趣。
如今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了,只剩满地枯枝败叶。
4.
打完球往往已经五六点了,一身臭汗的我们把衣服搭在肩上,说说笑笑往家走。
小城市,同学们住的都近,所以你会在那条路上碰到很多人。
进了小店,跟老板打声招呼,熟练地拉开冰柜掏出一瓶冰红茶或是冰棒,仰头灌下的时候眼睛微眯,那一刻潇洒无比。
门口卖鸡架的,五毛钱的鸡架没有多少肉,但是骨头可以啃碎,刷上一层面酱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在校门口已经超过十年。
大拇哥商店的老板是个胖子,跟他关系好可以借他的游戏卡玩,学校角落里有一个小窗户可以直接从他们家偷偷买零食;引青管理局的书店里有很多旧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金城商店的老板腿有残疾,总是拄着拐,看上去表情很奸诈...
那时候我想,做个小店老板也挺好,一辈子跟孩子打交道,而且他们的钱好赚呀,他们爱玩的我也爱玩呀。
去年回去门口的小店已经都关门了,大概是学校终于下力气整治周边摊贩了,但是孩子们上哪儿去买零食和卡片呢?或许他们已经不玩了,或许不用我担心,商店总会如野火一样在阴暗中悄悄生长。
鱿鱼丝和香菇肥牛,牛羊配,酱香乌梅以及各种糖果、可乐冰构成了放学路上的时光。
4:28
少女心
来自骁骑
5.
那时候隔壁班有个女孩子很漂亮,韩天骄半开玩笑地说喜欢,我们下课后跑过去一看,也都觉得漂亮。
有时候放学路上能碰见那个女孩,我们还在吹牛打屁,声音故意放的很大,希望她能注意到。
有时候也会相互捅咕:“看到没,她在前面。”
咳嗽两声,不怀好意地大喊:“韩天骄啊...嗯嗯...”
时间久了那个女生也知道了,看到韩天骄会低下头飞快地跑过去,我们就坏笑着盯着她的背影。
那时候放学路上,相遇与跟随,忽远忽近的距离成了心知肚明的答案,放学的时候有些期待在路上看到她的身影,真见到了又有点心跳。
到后来,我们走得慢的话她也会慢下来,等我们往前走了再放下手中端详的小摊上的商品,轻快的脚步辫子飞扬。
我微笑着注视着这一切,阳光温暖,饮料很甜,每一个日子都普通,却与现在那么不同。
现在我只记得那双白球鞋和辫子了,也许那个年龄就是在忽远忽近若即若离的好感吧。
真怀念那时候的好天气啊。
每天都放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