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是家里最小的,村里人都叫他老幺。他心气比别人都高,所以进城打工去了。
老幺在城里干活挺踏实,在一个厂子里卖苦力,每年都往家寄钱。渐渐的,在城里能赚着钱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村。
阿秀是自己托人给老幺家带话的,说自己愿意嫁给他,如果他能带她进城。阿秀是个贤惠的女人,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男人们老爱往她门口打转,而女人们总喜欢在后面指指点点。
老幺不管这些,对阿秀,他自然是欢喜的,专门回去接她一同进城,双双在厂子里安顿下来。阿秀不咋爱说话,老板让干啥就干啥,没有节没有假,日子就这么过了一年。两个人是分开休息的,也就是放假的时候阿秀去菜场买二两猪肉,给老幺炒个下酒菜。
厂子里的工友大都单身,虽然嘴上不说,看得出来,大家都很羡慕老幺,再加上阿秀五官端正,也不多话,大家对她也算关照。
阿秀烧的一手好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多了个差事,给大家做饭。从此以后,天蒙蒙亮就能看到她挎着个篮子去给大伙买菜。
老板对她也不错。阿秀多干活从来不在钱上跟他斤斤计较。买菜也从来不往自己那拿。他看在眼里其实是感激的。逢年过节发奖金,从来不亏待她。
还记得是那年秋天,按厂里的规矩照理是不放的,玩的比较好的几个工友约好了下班一起去喝酒。阿秀心疼钱,偷偷把老幺拉到一边说:要不我炒两个菜,你们把酒买回来喝。
大家自然是十分欢欣地叫好。其中包括一个叫阿兵的工人。可是此时谁也不知道,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男人将改变老幺和阿秀的一生。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阿兵这个人。30多岁的年纪,工人们大家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只知道他是隔壁厂的老工头介绍来的。平时不声不响,是个只知道闷头做事的男人。黝黑的皮肤下,是他长年累月干活多练就的肌肉。由于他的性格又有那一把子的力气,工厂的老板和老板娘对阿兵十分器重。
顺便提一句,阿兵在老家已经成家,有一个孩子。大家很少听到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起他的家。只是偶尔听他说起过,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去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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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月色带着清凉的风。九十年代的夜里还能看到满天的繁星。人们熬过了毒辣辣的三伏天,无不享受在这一年里最舒服的良辰美景。老板老板娘带着朋友送的金华火腿给大家作下酒菜。工人们心里都十分感恩老板的慷慨,每个人都喝得很不亦乐乎,大家天南海北地聊着自己家乡好玩儿的人和事。当然这些常年在外打工的汉子们免不了要聊那些男人最喜欢的荤段子。在他们绘声绘色,津津有味地说起这些男女之事的时候,阿秀也只能不好意思地假装进去盛饭。
在这交杯换盏的吵闹声中,天色已经很晚。工人依旧在那乐不思蜀的吹牛,老板娘看时间不早,便拉着老板先一步回家。
老板虽不乐意,但是他一向都很听老板娘的话,因为老板娘替他做的决定经证实,每次都是对的,所以他十分依赖并信任老板娘。老板和工头以及工人打了招呼,便醉醺醺地和老板娘回了家。
回家后,头还昏沉沉的,刚解开衣服准备去洗个澡。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
“妈的谁啊,正要洗澡呢。”老板不耐烦地嘀咕道。
“老老老老。。板,出事情咯!”
老板听出是工头罗老三的声音,这个小老头是四川人,为人很小心谨慎所以被老板娘提拔做了工头,就是平时爱大惊小怪,所以老板也没当回事,还打趣地学起了他“老老老老。。罗,撒子事情嘛?”
但这次让老板没想到的是,真发生了大事。
“老板。。老幺家媳妇。。被阿兵那混球给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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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戒写作训练营--第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