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伯乐主题写作之【小空间】
01.
前往坐落于菲德山的奥芬堡疗养不单是我一个人的主意。
春天的时候,我的脸上和身上开始发红斑,但红斑不痛不痒,我也就没太放在心上,以为只是花粉季的提前到来让我起了过敏反应。那时,我甚至和同住的室友开起了玩笑,我说,我是只骄傲的花斑奶牛,说完还把双手做成牛角状,顶住前额,哞哞着要朝她奔去。而她呢,食指捏起一块假想的红布,往空中一甩,做出了斗牛士的模样。我们笑成一团。
后来,不知怎么的,情况急转直下。我开始发烧头痛,严重的时候半边脸都是僵的,似乎吞咽也出现了障碍。那时我才想起求医问药,折腾了几周后,医生突然问我近几个月有没有去过野外?有没有被虫子叮咬过?我盯着他的眼睛,满腹狐疑地重复着他的话,虫子?什么虫子?他说蜱虫。我想我当时一定吓得大惊失色。我从小就对这小虫的“威力”耳濡目染,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受害者。我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摇摇头,没有,没有。
我在脑海里一帧一帧过了最近几个月的事情,才发现好像无意间撒了谎。
早春的时候,我和母亲去黑森林散过步。那次,她正式把她的男友介绍给我,她和我父亲离婚多年,对于她身边的异性朋友我早已有所耳闻,毕竟,她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个性。但她说,要等我成年后,再介绍我们认识,并且他不会成为我的继父,因为婚姻太累人了。
在餐桌上我第一次看到这一对,很有礼貌地朝他打了招呼。他们坐在我的对面,亲吻、耳语、交换盘子里的食物,很热切地表示出对彼此的爱慕。我倒没觉得不舒服,如果说每个人都会逐渐认识到自己是独立于那个生育你的子宫、有别于那个养育你的女人,那于我而言,这个时刻来得更早些。我很早就脱离了母亲的庇护,我们更不是彼此的影子,而是实实在在的两个个体。所以,我为她高兴。
饭后,我们去林子里走了走,母亲的男友刻意和我们保持了距离,走到一半又掉头回去,说是东西落在了餐馆。我想,他是把嘉比还给我。哦对,我母亲叫嘉比。刚才她是他的女友,现在她变回我的母亲。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这两个身份交集十分有限。
我们边走边说。母亲问我觉得他人怎么样,我说你喜欢就好,像是正中她的下怀那般,她笑得合不拢嘴,说,喜欢,我当然喜欢。我瞥了她一眼,我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短发,脸很瘦,戴着哗啦作响的木质耳环,开白色小面包,她从来不隐藏对事物的喜恶。一棵倒地的大树挡住了去路,我们绕开了。我清楚地记得草叶上的水滴蹭在脚踝上的凉意。
现在想来,应该就是那次了。
此时此刻,我平躺在奥芬堡阁楼那层的一间房间里,把一只红色的带眼睛图案的毛绒玩具抛向空中,玩具是我搬进来后在床底下找到的,可能是某对粗心的父母退房时忘了检查床下,他们的小孩子也许正冲着他们哭泣呢。毛绒玩具轻轻触碰了房顶,回落时正巧砸中了我的鼻子,啊嚏,我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如果说,这就是整件事情缺失的那块拼图的话,那后面的事情就简单明了了。接受治疗之后,能致人于死地的急症确实得以缓解,可慢性症状却始终挥之不去,头痛、无法集中注意力、关节肿胀。医生建议我疗养一段时间,我向院系教授请了一学期的病假,决定暂时离开学生宿舍。
南德的疗养胜地数不胜数,大多数都隐藏在山林流水之间,美是美,可住在里面的无非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拿退休金,有些积蓄。离群索居已经够让人难过的,和隔了几乎两代人的老人在一起更让我感觉格格不入。后来母亲提议了奥芬堡,她经常在山林中徒步,对于这样的多功能的小旅馆了如指掌,加上她自然爱好者协会会员的身份,我很快就得到了一个小房间,开始了漫漫的休养时光。
02.
奥芬堡有些年头了,城堡是谈不上的,也就是一幢老房子。一层是餐馆,楼上是房间。餐馆对外开放,作为承办婚宴和登山客们远足中途歇脚的地方,倒也是颇受欢迎。房间需要预定,但胜在价格便宜。这里住客的性质也多样化,偶有像我这样长住的,但更多的都是些短途旅客。
那天是母亲开车送我来的,山路崎岖蜿蜒,母亲的那辆白色小面包颠得咣当作响,我无心欣赏沿途的风景,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到了山顶,整个人才松弛了下来,背对奥芬堡极目远眺,近处青翠葱茏,远处山峦重叠。景致十分迷人。
如果往前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这座矗立于菲德山端,俯瞰漫山的葡萄藤蔓的城堡定是贵族的享乐之处。可如今,外墙涂料已经掉色,偶有红砖暴露在外,看起来毫无新意。
我们恰巧遇到一场婚礼,我穿过那对被众人簇拥着的新人,欢笑声、香槟的嘭嘭声弥漫在空气中,唯独我行李箱的滚轮磨擦着石子地面,发出了不和谐的咯哒声。进入室内后再踏上木楼梯,每一阶都好像踩在秋季落满干枯叶片的小径,咯吱咯吱地很是费劲。
打开房门后,我好奇地环顾四周,房间老旧狭小了一些,但也不算太糟糕。况且我母亲常说,看看你窗外的风景吧,那才是价值连城的,花这么少的钱就能置身其间,该偷着乐才是。我站在窗边,朝着已经回到观景平台的母亲招手告别。临别时她嘱咐我,要多去山林里走走,多呼吸新鲜空气,要很快好起来,我点点头。我看着她如鱼般灵巧地混入人群,她似乎自来熟地拍了拍那对新人的肩膀,口型上说着,祝愿百年好合这类的话,最后她消失不见。
我没有遵守与母亲的约定,关节疼痛得厉害,一起床天空就在打转。我有段时间没有离开我的小房间了。饭菜是楼下的厨房的一个阿姨送上来的,盘子也是她收回去。我和世界的联系变成了桌上的电脑和朝西的推窗。不过除此之外,我又养成了一个新的爱好:看黄昏。
这是我看的第三十个黄昏了,连续三十天,一天都没有少。如果说,前面的十来天还是我因病困于这间小室,每天只能以黄昏的多样性来打发机械般重复的日子的话。那后面的日子,看黄昏这件事的本质发生了变化,我在看黄昏,也在看一个人。说得拗口些,我在看一个看黄昏的人。
夏天的黄昏极其多变,不仅每天的不一样,甚至就是一天中那几个小时的光景也会完全不同。有时是鸽灰色的云朵里穿插着红霞,红霞的光芒硬是从厚实的云里射出,形成一道道光束,像是只受惊的刺猬,竖起了脊背上的根根厉刺。有时却连一朵云都没有,天空是着了渐变色的光滑的画布,从深蓝到金黄,颜色悄无声息又不留痕迹地变幻着。
今天呢,太阳一整天都没有露脸,天阴着,稀稀拉拉落着雨。山间升起了薄雾,萦绕在山头和山腰上,像一条飘舞的白色绸带。我没有开窗,只是隔着木推窗往外看,那条白色绸带舞动得厉害,我猜外面风刮得凶猛,若是开窗的话,会倒灌进来。
傍晚时分,我照例拉开纱帘,纱帘是白色薄纱材质,上面缀着些红色花朵,而绑纱帘用的绳子是我的丝巾,相似的白底印花,十分搭配。所以当我住进来的时候,这个想法几乎没怎么费力地就跑到我的脑海里面了。
没过多久,那个看黄昏的人就来了。他站在观景平台前眺望远方,而我站在他身后的某扇推窗后面眺望他的背影和远方。在一个明明看不到太阳的日子里,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出现了,我有点心满意足的感觉。
03.
我是奥芬堡餐馆工作人员名单里面找到的他,那个叫君特的男孩。有图片有名字,应该不会错。
起初我不太相信他叫君特。在我印象里,叫君特的都是老家伙了,比如君特·格拉斯,那个写《铁皮鼓》的作家。我在读文理中学的时候学过他的作品,晦涩艰深。一个得到铁皮鼓作为三岁生日礼物的小孩,一个因为人生艰难而拒绝成长的带有特异功能的小孩,考卷上总爱问,格拉斯先生如此设定的意义何在,我答不上来。《铁皮鼓》节选章节的首页就是一张君特·格拉斯的照片,他是一位戴椭圆形眼镜的老人,叼着烟斗,脸上没什么笑容。那张照片像刻印在脑海里那般深刻,以至于每当我听到君特这个名字,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那张脸。但我的这位君特很年轻,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爱看黄昏。
君特是奥芬堡餐馆的服务生,工作服是白衬衫和黑西裤。他瘦瘦高高的,头顶一团毛线般的棕色卷发,走路很快。至于虹膜的颜色、鼻头上是否有雀斑、胡渣刮没刮干净,这些细节我是看不清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留下很舒服的印象,也许是因为坐在低矮的竹条沙发椅里的顾客点菜时,他会微微弯腰,作出细心聆听状;也许是我不止一次地看到他给那些坐不住的顽皮小孩发晶晶亮亮的糖果;也许是那次他恰巧朝着我窗户的方向露出笑脸,那是张帅气干净的脸。他一定不是在朝我微笑,可我竟一边手忙脚乱地合上了纱帘,一边躲在窗框的阴影下面窃望着他。他笑的样子给人以温柔感,我像是浮在天空那朵蓬松的白云之中,即便坠落在地,也不会摔疼。
君特爱看黄昏这件事是我在不经意中发现的。服务生的工作十分辛苦,但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拍下夕阳的照片也不是件难事。每个黄昏时分,他都会站在观景平台的石墙旁边,脊背挺直,双臂撑在石墙上,一动不动地望着西边的天空,然后他会掏出手机,拍一张照片。有时我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是一位站在圣坛上的新郎,正在等待缓缓朝他而来的新娘,他们很快就要牵上手了,等待牧师的证婚。其实他站在那儿不过五分钟的光景。随后他又回归了服务生的身份,端茶倒水、上菜收碟。
就像君特在等黄昏那样,我开始等他。我不确定这种行为是否正义,可我很快说服自己,君特在看黄昏,我也在,而他恰巧站在了我的黄昏的图景里,是他闯入了我的画。所以正义与否,并不在我。
我在日历上打勾,每一个有君特的黄昏都标注出来。除了不当班的日子,他一直都在。即便是落雨的黄昏,观景平台上没有客人,他也会撑把黑伞,从室内快步跑出来,拍下照片再迅速折返。
一天又一天,日历上的勾越来越多,时间像流水一样哗哗向前。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发现自己变得贪婪起来,我幻想着下楼去,在落日将至时,站到君特的旁边。黄昏是一日之光将尽,是凄凉和忧伤,那么一个人看黄昏看的就是须臾无望的人生,可两个人一起就不一样了,是扶持与互助,是借余热而共度寒夜。
后来,我在电脑上几近颤抖地输入了君特的全名,无论是社交账户还是职业平台,我一个一个都看了个遍。最后,我确实发现了一个社交账号,上面在日复一日发着奥芬堡黄昏的图片。君特给他的黄昏标了号,现在他已经拍了近两百个黄昏了。
我一度想破解他拍照的意义所在。所有照片如果都连在一起,那就是一段连续的黄昏,所以他会是从事和气象相关的工作吗?怎么会呢?他明明在这里做服务生呀?他这么年轻,会不会只是在这里兼职赚钱呀?一定是这样的吧。或许他只是纯粹爱看黄昏呢?可他连沉闷的雨天都拍照留念,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吧?
无数的可能性从原点发散出去,像无数条跑道,我靠着蛛丝马迹要寻得那条正确的,然后开始拼命奔跑,以祈求它把我带到真实的君特的面前。可又有谁知道呢,我是不是跑在了正确的路上?
04.
夏天正在以一定的速度隐去。
夏至日那天像山脉的最高峰,之前太阳都在悠悠地爬坡,哪怕每天因为在夕阳的光下发呆而多浪费掉一点时间,我也不会过度苛责自己,因为下一天,就是这颗火球完全隐去又再度勃发出来的下一天,天又拉长了一点。可过了夏至日就不一样了,白昼在缩短,我像那些感知了自然节律的候鸟,内心深处好像有种类似本能的冲动,要迁徙了,要抓住些什么。可越是这样,越是焦躁地什么也抓不到。天黑得越来越早,盘旋在我脑海里声音在低语,君特会不会也像夏天那样要远走?
山里的清新空气、满目苍翠似乎给我的身体带来了好消息。我感觉身体正在恢复力量,就像蛰伏泥土已久的蝉,感受到了天空的召唤。
可一想到君特,我又觉得还没有准备好。我站在洗手池的镜子面前打量里面的那个女孩。如果能除去脸上红红白白不匀称的花斑,那我应该算是一个普通的十九岁女孩。对,就是普通的。我的人生很平凡,我从文理中学一路读到大学,打过零工,拿了驾照,喝醉过酒,看过午夜电影,有几个闺蜜,去探索过一点周边的世界,当然,也曾暗恋过而未说出口。像我这样的人,这个世界成千上万。
尽管信心上有所缺失,但我也一直在准备,比如我该怎么和他打招呼,开场白如何,穿着如何等等。
“嗨,你好,君特。”哦,不,直呼其名一定会让他觉得我是个跟踪狂。
或者,在他当班的时候,我下楼就餐,当他把矿泉水端上来的时候,我“失手”打翻了玻璃杯。哦,不,真是够烂俗的情节。
那天睡前,我一直抱着这样的心情辗转,好像潜意识中明天君特就会失踪不见。我把那只红色的毛绒玩具攥在手里,与它的眼睛对视,它没有画嘴巴的图案,大概没有办法为我指点迷津,十分可惜。我就这样和毛绒玩具僵持着,直到睡意像风一样卷起我如羽毛般轻盈的躯体。
君特依旧站在石墙边,平台上没有喧嚣的人群,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他独自面向着远处绵延不绝的群山,而太阳高悬,如一只金色的圆盘挂在碧翠之上。我透过窗户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充满困惑,明明还没到黄昏时刻,他怎么就已经来了。他好像感知到了我的存在,没有拍照,而是转身,朝着我的窗口走来,我竟没有一丝紧张,推开木窗迎着他。他在低处仰望我,我在高处俯瞰他。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他,他的虹膜是灰绿色的,脸上很干净,鼻头没有雀斑,甚至连痣都很少,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脸颊两侧和下巴带着微青色。那些之前纠结的细节一一得以解答。不过远观时的温柔感保留着,甚至因为靠近而无限放大。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照片,递了上来,我接过一看,那不是我吗?我伏在小木桌上,在纸上涂涂写写,那条我通常用来绑纱帘的丝巾被我系在了前额上,真奇怪,我完全记不清什么时候这么做过。不过,丝巾的白底印花在阳光底下闪着金光,竟说不出的好看。
有鸡鸣声在山间回荡。梦该醒了,原来真是一个梦。不过梦境给了我灵感,我心里有了主意。
第二天因为等待而显得格外漫长,我在小房间里前后踱步。大概是整个人完全心不在焉的缘故,我几次撞到了桌子、床沿和水池。那位楼下厨房的阿姨来敲过几次门,可餐盘里的食物丝毫未动,她抱怨了几句,我怕她再来打扰,便给门把手上挂了“请勿打扰”的标牌。
有几分命中注定的味道,这一天有一场盛大的黄昏。明明已经是夏天的尾巴了,白天却异常炎热,没有一丝凉风。果不其然,傍晚时分西边红霞满天,像是燃起的熊熊火焰。我不知道君特什么时候会出现,便干脆拖了张椅子坐在木推窗前,默默等待着。
他来了!那个瘦瘦高高的人影在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穿过喧嚣热意的人声。他的背影是如此犀利,像刀锋,能把它自身和周围的一切分割开来,万物似乎都静止了,唯有他在移动,在朝着那颗金色的太阳移动。那一刻,我激动得几乎从椅子上跳了下来。
黄昏独美,君特似乎在石墙边站了比以往更久的时间。在他拍下黄昏的瞬间,我也把他拍了下来。照片中,他面向漫山遍野的绿意和延绵起伏的群山,比绿植和群山更辽远广阔的还有夕阳无限的美好,他定定站着,一定是感知到了这一切。
05.
等我拿到这张冲洗出来的照片的时候,君特已经有几天没有出现了。确切地说,我把他和黄昏拍下来的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我在奥芬堡的日子似乎又陷入了无所期盼的死循环,我试图往回走,在这场僵局之前寻求一个出口。可每当我站在木窗前,看到的是如常的登山客、鱼贯其中的服务生和一如往昔热闹的餐馆,没有人为君特的离去而黯然神伤,他们都在往前走。大自然也在往前走,夏天真的远去了,翠绿的葡萄藤叶变得金红。放眼望去,山间像是换了新衣,与之前的景象大不相同。我是唯一一个想倒退的人。有时候我甚至产生了一种恍惚的感觉,君特是不是我脑海中的幻象,只为了陪我度过漫长的时光。可照片总不会骗人吧,我又那么笃定地相信他存在着。
我把绑纱帘的丝巾彻底拿了下来,像梦境里那样系在头上,我开始伏在桌旁写写画画。虽然眼睛时时刻刻盯着面前的纸,可我的心飘在窗外,会有人趁机拍下照片吗?从清晨坐到黄昏,面前的纸张上都是些无意义的直线曲线、圆圈三角,说是两岁小儿画的也不会过于夸张。可是没有人,一个都没有。
我和母亲通了电话,我说我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主要是头脑不再像浆糊那般黏在一起了,有了思考的自由,那身体力行起来就简单多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雀跃,一定是认为送我来奥芬堡休养是个好主意,里面自然有她的功劳。我们约定在离开奥芬堡之前,在这里的餐馆一起吃顿饭。
那天,我早早收拾好行李,沿着木楼梯下行,走到观景平台上。我清晰地记得来时的情景,碎石子地面如何摩擦着行李箱的滚轮,木台阶如何咯吱作响,一切如同电影回放。我挑了张最靠近石墙的桌子,也就是离曾经君特看黄昏所站位置最近的地方。我几乎可以把那张照片举在空中,缓慢移动,直到眼前之景和照片之景完全吻合,但一经对比才更会意识到眼前之景少了些什么,是啊,少了一个看黄昏的人。
我望着远方发呆,母亲这才和她的男友姗姗而来。他们打扮得异常正式,他穿着衬衫西裤皮鞋,她穿着针织连衣裙和高跟鞋,好像我的康复是件严肃而重要的事情。两个人一脸幸福地朝我走来,我起身迎接他们。
母亲很快就注意到了我放在桌上的照片。她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张黄昏的照片。她又拿起来仔细端详,半晌之后才问我是不是就在这里拍的,我说是的,随即指了指前方。她点点头,只说了句美倒是真美,注意力就被一只来抢食的麻雀吸引去了。我想她一定没有注意到墙边的君特的背影,那个被热闹人群湮灭的孤单的背影。
我从座位上起身,开始往石墙边走。也就是几步路的光景,却觉得时光漫长,遥不可及。当我最终站定下来后,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墙头的砖块吸饱了太阳的热度,摸起来暖暖的,身后的奥芬堡依旧挺立着,我站在君特的位置上看夕阳,看的甚至是同一颗太阳。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际遇本就是不可预测的神奇,那我希望我们会有再见的那一天。这个想法来临时,我几乎流下泪水。
我回头看母亲,黄昏的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像只小鸟般轻轻地啄了一下她旁边的那个男人的嘴唇,他们会心一笑。是啊,两个人的黄昏是多么幸运。
回到桌边,我把笔记本电脑拿了出来。母亲问我干吗,我说我要给朋友写个消息。我找到君特发奥芬堡黄昏照片的那个社交账户,他有段时间没有更新了,我在最后一张下面点了回复,把我拍的照片传了上去,我写到:我们曾在同一个黄昏之下。我把电脑合上,我不知道会不会等来一条新消息。
如果说你我都是宇宙之间方向不定的微尘,擦肩而过本身已经是稀有事件,那为了重逢,我需要往你的方向迈一步,也许依旧遥远,但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转头望向西边的太阳,它正在慢慢沉到群山身后,它似乎在朝我微笑,我也以微笑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