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投资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银行监管部门一再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要求银行切实做到为投资人负责的原则,但是有些地方的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还是钻了空子。
例如,按相关规定,客户在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候应在相应的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超过一年没有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一些情况可能影响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也应在相应网点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由客户签字确认。
可是很多银行客户经理为了把自家的理财产品销售出去,往往会在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把与产品对应的风险等级答案告诉客户;或者在客户如实做答后得到的风险测试结果与理财产品要求不匹配时,诱导客户改答案重新做一遍。更有的客户经理甚至直接替客户进行测评,并且不进行足够的风险警示。
再比如今年的监管要求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网点要“双录”,但在有的银行网点,大堂经理会主动告知客户“可以省去录音录像环节”,直接使用网点电脑,由大堂经理或理财经理帮助操作,即可在网上购买理财产品。在购买环节,理财经理迅速勾选产品说明书等协议,客户很难仔细了解产品的相关细节和风险等级就已经完成了购买。
如果碰到靠谱的银行理财经理还好,要是碰到不靠谱的,真是伤钱又伤心。所以八条鱼提醒:投资人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也要谨慎,不要因为是银行就轻易相信,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损失的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