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 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引自豆瓣
小编第一次遇到马尔克斯便是从《百年孤独》开始,所以说这本书对小编的印象深刻,影响巨大。大概是14年左右,从某本杂志上看到关于马尔克斯的推崇,那时候貌似老先生刚网刚过世,一时间网络上都是关于他的身前简介作品品鉴及缅怀。就是抱着在那时候我一种好奇和想要看点什么的心情买了《百年孤独》,很厚的一大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看完了一遍,然而看得我像魔怔了一般。虽然看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但却被这种独特的“魔幻现代主义”深深吸引。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百年的兴衰,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传奇故事来反映出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的风云变幻。
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是这样写得: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而纽约时报的评价则更高:《创世记》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毫无疑问的是马尔克斯是一位伟大的作家,《百年孤独》则是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它伟大的让人难以描述,它魔幻的合情合理,它荒谬的恰到好处,它开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这种方式既吸引人们去模仿,却也让人们永远无法模仿。这便是马尔克斯及其《百年孤独》的伟大之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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