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8年6月16日,某网记者刘某在网站上发布标题为“山西宁武:一项目三套说辞疑借地质灾害治理进行盗采”文章,此文被众多不明真相的自媒体平台大量转载引起舆情发酵。经相关部门介入并邀请原文记者实地走访,通过大量数据及资料撰文记者承认该文章属于不实报道,并公开向企业道歉。撰文记者同时声明,对转载此文章的其它平台将配合相关部门走法律渠道。
2018年6月16日,某网记者刘某在网站上发布标题为“山西宁武:一项目三套说辞疑借地质灾害治理进行盗采”文章,此文被众多不明真相的自媒体平台大量转载引起舆情发酵。文中主要描述在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中白泉村附近出现数台大型挖掘机在山上作业,给来往车辆也给村里增加了不少安全隐患等,质疑该项目不合法。
针对网曝内容,官方于6月16日发出回应,接到舆情通报后,根据文中描述事例进行一一核实,
6月1日该文记者邀请国家级媒体也赶赴现场,通过大量数据及资料撰文记者承认该文章属于不实报道,并公开向企业道歉。
6月14日,企业根据网曝内容委托法务部及律师进行报案,根据企业提供的所用资料以及调查结果律师介绍说: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撰稿人承认,网络编辑发布的内容属于错误行为,公开向涉事单位道歉;
撰文记者同时发布,声明由其编辑发布的“山西宁武:一项目三套说辞疑借地质灾害治理进行盗采”属于未经严格采访后发布的,信息不属实,对于其他平台进行转发该文章的将配合涉事企业以及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进行追责,未经本人同意转载的由转载方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