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逸马杀犬于道”
欧阳修在翰林院时,常常与他人出游。
一次,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
欧阳修说:“你们说一下这事。”
一人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
另一人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笑说:“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
那二人说:“那你说呢?”
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
此事传为佳话,后人常以此比文字应精简,避免冗杂多余。
古时条件所限,自然惜墨如金,这才有了“郑伯克段于鄢”这样的春秋笔法。
但如果缺乏旁证资料,这样的描述也有可能让读者一头雾水。
现今的读者们可能不会止步于了解这么一件事实。
可能有的人会关心马在多高的速度之下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有的人会在意怎样合理规划市政设施,防止动物在大街上睡觉。
但人毕竟不是机器,对于信息的处理速度的确低下得可怕。
并且现在人普遍浮躁,对于长一点的文章都是 tl;nr.
因此对于这样一份记录,仍然需要欧阳公这样的提炼,才能让人读得下去,读得完。
但可能需要在这句话上加个链接,在对应的详情页里放上详情描述和照片视频这样的客观记录。
另外,处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社会,一个这样信达雅的标题却未必能吸引到观众的目光。
因此对于一名内容工作者,震惊体也是必修科目之一。
这件事可能被记录成:《兽性大发!大街上竟做出这种事情》,《惨绝人寰!99.99%的人都不知道的死法》?
关于虚无主义与存在主义
为什么说人要多读书呢?
因为见识多了之后,你会发现很多你原来苦苦思索过的问题,先贤们早已研究过无数次。
就比如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唯物唯心一元二元的对立就先不提了,一对比较直接关系存在意义的概念就是虚无主义与存在主义。
所谓虚无主义,顾名思义,认为存在完全没有任何客观意义、目的以及可以理解的真相。
既不存在活下去的理由,也不存在去死的理由。
虽然虚无主义因其消极被广为嘲笑,但它绝非一拍脑袋冒出来的,而是经过对存在意义的漫长思索,却始终得不出任何结果而得出的结论。
而存在主义,并非和虚无主义完全对立。
首先它承认虚无主义的基础,即存在的确没有意义。
但是存在主义者更积极乐观一点,他们觉得可以自己去定义存在的意义,认为即便是荒诞的人生也是值得活的。
来自维基百科的表格:
--- | 无神论存在主义 | 有神论存在主义 | 荒诞主义 | 虚无主义 |
---|---|---|---|---|
1. 存在一个叫作“意义”或者“价值”的东西 | 是 | 是 | 也许 | 否 |
2. 宇宙存在内在的意义 | 否 | 是,但来自对神的认识 | 也许,但人类不可能知道 | 否 |
3. 对意义的追求本身可能存在意义 | 是 | 是 | 也许 | 否 |
4. 个人有可能构建任何类型的意义 | 是,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目标 | 是,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目标,但必须结合神的存在 | 是,但一定属于每人自己且要面临荒缪;而且无法验证自己构建的意义是否符合某种内在的意义 | 否 |
5. 个人追寻意义的渴望是可以满足的 | 是,就是创造个人自己的意义 | 是,就是创造个人自己的意义,包含神的存在 | 也许是创造个人自己的意义,但与宇宙内在的意义无关(如果有的话) | 否 |
关于真理
尼采说,“每种信仰、每种认为的正确都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根本没有正确的世界。”
这话深得我心。有段时间就一直在想,这个世界是否存在绝对的真理。
可以通过反证法去推导答案。
假设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绝对正确的事情,那么这句话也不是绝对正确,就是说是存在绝对正确的事情的。
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所以假设不成立。
一度以为这就是答案了。
但转念想想,这个推导过程是基于现有逻辑学过程的,预先假设了逻辑思维本身是绝对正确的。
可如果这个理论体系并不是颠扑不破真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