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妞的一个朋友跑来咨询一个问题:她和她们上司一行四人出差,两间房,每间400,一共800,再加部门经理消费了一瓶矿泉水10元。回来填报销单。她的直接上司指着10元矿泉水那项对她说:这个要注明,不能报。
她觉得这个事她很为难。
按规章制度,她应该上报。按人情事故,她最好是视而不见。更何况,部门经理是新来的,她不能得罪。
大妞仔细地问了下她们公司的操作流程,比较混乱,没有规定的时间,对上报的格式也不统一,几乎属于是随心所欲。
朋友说,她们公司上报从来都是这么干的。每个人都这么做,也从来没出过事。
大妞想起欢乐颂里小蚯蚓的一段。当时小邱和白主管分手了,突然就变的水火不容。
又偏偏,小邱的主管要出差,要她去和财务部商量提前拿报销的钱。
好了,问题就来了,她受到了各种刁难和推脱。
白主管说:“你这个贴的不对,不符合规定。”
小邱气吼吼地说:“以前不都这么干的吗?你就是故意的!”
很多人看到这一段都会觉得这白主管太坏了,怎么这样子?就因为两人分手了?太不是个男人了!
但是,大妞就要说了。
为啥不按规定来?
人情管人情,规定管规定,把人情当规定,就是把自己的主动权双手奉给对方当刀使。
小邱的领导觉得这次小邱干的太不好,又安知难道不是因为她平时干的太好的原故?
平时好的时候,自然啥都能好说。
我放你一马,是我仁义;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我给你面子。而一旦较起真来,就是各种不得瑟。
那时候,再要拿以往那些个“为什么不能按以往的来做”的说辞,只会被笑天真了!
职场上,从来就没有天真这回事。
当你把人家放给你的情分,给你的便捷,看成了理所因当,就离你摔下来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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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及瑜伽修习者,专注理财及自我修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