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关于远方的定义,化作了所有家乡不具有的精彩和奇迹。
一个人往往都是从二十几岁才开始想念家乡。想念那一碧万顷的天空里漂浮着镶金边的云朵,想念那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雨露,想念那冬日里弥足珍贵的暖阳,想念那不掺肉沫清炒却清甜可口的蔬菜,想念那舀起来窝在手掌心里清澈冰凉的井水,想念那盛夏的竹林里肆意的蝉鸣,想念那盛开在夏夜里静谧而深蓝的星空。
十七岁的时候,并非贪慕虚荣,却对城市的浮华充满了幻想与痴迷,仿佛那些长久以来暗自滋长的力气都是为了有一日,能在庞大而冷漠的陌生世界里得到花费的机会。
十八岁,报考大学志愿的时候,义无反顾地填写了尽可能离家远的学校,恨不得版图画出金鸡以外。结局却是相当可笑,同省不同市。
好吧,那就尽可能的不回家。家里的风景早已不是风景,沿途走过,只是为了到达。
诚然我确实是个没有良心不恋家的家伙,假期结束总是千方百计地早早返校,好腾出时间把火车票改签到沿途的另一个地方去待上的一两天。
后来,沿途的风景看得多了,风景渐渐变成了最没有吸引力的东西,反而“在路上”变成了一件有吸引力的事情。
现在想来,毕业后肆无忌惮地离开家,来到更远的城市,也许就是出于“在路上”的吸引力。只是当时不知道,“在路上”意味着漂泊与不安定,意味着“独在异乡为异客”。
2015年夏天,爷爷突然的离世,让我,以及哥哥受到很大的创伤。尽管接到爷爷病倒的消息,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家,可还是没能跟清醒着的爷爷说上一句话,守在爷爷身边的那一个星期里,我们所有的亲人都花了很多力气尝试去听懂爷爷最后想说的话,却都是徒然。
如果不是离家八百三十的公里,也许陪伴爷爷的时间里,他早就交代完了所有悬在心上的牵挂。
再后来,仿佛从我们开始踏进二十几岁的光景里,年少时间原本高大伟岸的大人都开始渐渐老去,当我们在外面的世界里纵情玩乐,欢声笑语,他们就默默地走向衰老。
你要是每天面对着一个人,大抵是感觉不到他在日渐苍老的。14年春节我回家见到爷爷,突然感觉他老了,动作慢了很多,耳朵也慢了很多,人渐渐消瘦,仿佛是一瞬间促成的苍老。
再后来,我想起一件变化很大的事。
小时候,老家户户之间蜿蜒着的都是泥泞的小路,那时候的冬天,远不如现在的干燥晴朗,年年总要下雨,记忆里期间有两年是下了大雪的。记不起是哪一年,大雪的新年里,吃完大年的团圆饭,堂哥和哥哥带着我便出去辞年了(小朋友背着书包挨家挨户去向长辈问好,大人们会发糖果零食水果给小朋友带回家,以传递辞旧迎新之意),泥泞的路被大雪盖住之后又被踩出了一条小路,有些洼地被丢了一块四四方方的砖块来保持平稳,砖块上覆盖了冰霜格外的滑。才去了三四户人家,我就摔在了泥巴里,咿咿呀呀哭着回家换衣服,一来一去地那天换了三趟衣服,我再也不愿意出门了。从此便讨厌老家那寒冷又阴雨不断的冬天,讨厌老家那泥泞邋遢的小路。
而今,老家早已是一副新农村的面貌,水泥路铺到了家门口,架起了路灯,低矮的土房子都不见了踪迹,家家户户的庭院都扫去了尘土,打理的干干净净,菜园子整整齐齐。而我和哥哥,每次老家,都偏得挑那些仍旧是大水牛踏过留下坑坑洼洼的泥巴小路去走一走,总是在晴朗暖和的春节里发愁,没有下雨下雪降温的新年没有一点感觉。
哪怕我们都知道,我们发愁的其实只是长大这件事情真的好难过,就像是备受周遭所有事物的背叛和抛弃。
哪怕我们都知道,背井离乡的是我们自己,还是希望时光能给一个台阶下,在很困倦的时候,能够在家安然地躺下,睡一觉。
想起二十二岁离开家乡的时候,想,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在这里,我一定能够学以致用,有所成就。只需要三年啊,有了不错的经验后,我就回到家乡去安定下来。
然后,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三年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当你选择拥有的时候,就开始了失去。
十七岁你对远方的定义,和二十五岁有什么区别呢?
家一直没有背叛,叛离的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