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王小波:必须做个有趣的人

王小波,你好: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敢给你写信。

但读了你的全集之后,我也张狂了不少,人生贵快意,有话要说就直说,有事要做就直接去做。

因为对教科书实在没好感,也因此迁怒到你的那篇选入课文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从课本里读到的时候,觉得不赖,但没觉得多好。

我第一次觉得你写得好,是在大学的逸夫馆里,二楼文学区,你的书和琼瑶全集做了邻居。

我选来选去,选了你的《黄金时代》,看书名,我以为是一本讲述淘金的故事。

彼时,我还没有女朋友,又年轻,晚上春梦从不重样,早上小和尚挺立,有“西北望,射天狼”的气场,常常担心宿舍的天花板会被我的灵光击穿。

我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精力,大把的求知欲。

我找了一张僻静的桌子,那天天气很好,外面有年轻人莺莺燕燕的叽叽喳喳,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的,不用仔细看,就能看到尘土在光柱里跳舞,像大学生们一样欢快。我旁边坐了一个打扮土气但仍旧难掩清秀的女学生,她正在看琼瑶的《窗外》,时不时发出为书中人担忧的叹息。

我漫不经心地打开了你的《黄金时代》,上来就在讨论破鞋的问题,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是破鞋,我想弄清楚,于是一个新的世界在我面前打开——

这个世界在云南,世界里有两个耀眼的男女,男的叫王二,女的叫陈清扬。

陈清扬是个大夫,一直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因为破鞋需要偷汉,而她只是心地善良、长得漂亮,并没有偷汉。

王二在云南插队,没事就放牛,并不觉得是不是破鞋这件事有多重要。他更想弄清楚,陈清扬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

陈清扬想让王二证明自己不是破鞋,她坚持认为,有一个承认自己不是破鞋,和没有人承认不一样。这是她的反抗方式。

可是王二就是不愿意,王二有自己的理由,队长冤枉王二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因此总是给王二穿小鞋。

王二很生气,就借了罗小四的气枪,用用一碗绿豆做子弹,打瞎了母狗的右眼。母狗没有了左眼,又没有了右眼,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

禁不住陈清扬的央求,王二提议,只要做一次爱,就可以证明陈清扬的清白,结果就招来陈清扬的耳光。

女孩总要小气一点。

但是没关系,王二很快就用伟大友谊的名义说服了陈清扬,跟他睡一次。

敦伟大友谊,进而产生了爱情。

当时我还年幼,和王二一样,男女之事还没有体验过,很不甘心。对这件事有过各种幻想,单单是女孩子衣服里面内容的排列方式,就想象了N的N次方种。

王二和陈清扬启蒙了我,云南山上的露水,月光,星光,还有王二放的那头牛,都用他们各自的方式启蒙了我。

我觉得我有责任启蒙我接下来要爱上的姑娘,经历一场以伟大友谊作为名义的爱情。

我和王二一样,二十来岁,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我也有很多奢望,想爱,想吃,还想再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生活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我即将要经历的苦难,和在云南的王二和陈清扬并无本质的区别。

那我应该如何自处?怎么反抗?

答案王二和陈清扬告诉了我,要混不吝,要爱谁谁,要去他妈的,要做个有趣的人。

用有趣来对抗坏人坏事,用有趣来经历悲伤和爱情。

我要像王二一样,去打瞎敌人家母狗的右眼,去一本正经而又豪不正经地生活下去,去拍我喜欢姑娘的屁股,发出清脆的声响。

《黄金时代》是我写作和人生的启蒙老师。

二十来岁的我,在光柱中飞舞的灰尘里笑了无数次,小和尚一直挺立着,旁边看琼瑶的女孩好几次都过来拿眼睛瞪我,但我根本不理她,她哪知道,我要开始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了。

我继续着写作,寻找我自己的语言风格,要有趣,我对自己说,像你一样有趣,如果短时间之内做不到,我就慢慢来,我就师承你,我就模仿你,总有一天,我能身体力行地做到有趣两个字,不止是写作如此,生活亦然如此。

我要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从你的作品开始。我要知道,谁影响了你,你又影响了谁。

我看见了洛阳城里豆青色的城墙,泥泞如河流的街道,踩着高跷穿梭在街道里的居民。

我想打一辆洛阳城里的出租车,脑袋后面留着小辫子的黑人,只穿一条兜裆布,手里一条帆布大口袋,问好了去处,他就张开口袋把你装进去,一个大钱一公里,可以把你驮到任何地方。

我想嚼那时候的口香糖,泡蜂蜜的牛皮。

我认识了风尘三侠,李靖,红拂,虬髯公。

还有建元年间,去长安城寻找无双的王仙客。

无双进宫前托罗老板给王仙客带一句话,又留给王仙客一条带着唇印的汗巾。

却被罗老板贴肉揣着腻歪,等王仙客搜出来的时候,汗巾已经沤臭了,唇印也变得暗黄。

时间太长,罗老板忘了无双的话,最后终于想起来,无双说的是,告诉我表哥,到掖庭宫找我。

可是掖庭宫是大内,王仙客根本进不去,无双也出不来,王仙客最终可能是找不到无双了。

一对男女终究要找不到彼此,太他妈悲伤了。

李靖把红拂当成娼妓,红拂把李靖看成流氓。

李靖死后,红拂也不想活了。因为死亡不比无性、无智、无趣的人生可怕。

男人和女人之间,就是能产生种种奇妙有趣的关系,这让我着迷,也多少影响了我的品位。

后来,听见有人说你的作品注重趣味,而又流于趣味,我第一反应,是他只读到了你的趣味,而没有读到趣味背后的伤感。有多少人能用、敢用趣味消解人生的悲凉呢?

有趣至少是人生的意义之一。

后来,看到你的书信集,谈情说爱也毫不含糊,撩起妹来也是丧心病狂。

以至于很多句子都被引用了个遍。

我最喜欢的是这一段:

你知道吗?

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时候天蓝的发暗,天上的云彩白得好像一个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就走过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傻呼呼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的那张相片上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的要命出奇的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当男人爱上一个姑娘,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她分享自己的整个人生。

你也写诗,也写情诗,我也发觉情诗哪仅仅只是谈情说爱,情诗也是一种反抗庸俗和沉沦的武器。

当我跨过沉沦的一切

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

你是我的军旗

我小时候听磁带,不爱买专辑,只听精选集,总觉得专辑里难免有凑数的嫌疑,好作品都在精选集里。

但你的作品我却决定要看全集,尤其是1997年你就死了。我觉得很遗憾,有一种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的遗憾。这种遗憾,我从前只在我姥爷身上有过。等我记事的时候,我姥爷已经走了很多年,我甚至记不起他的样子。人的记忆有时候也不靠谱,我只能通过我妈,我大姨,我舅舅兄妹的回忆里,努力还原他的样子。

好在,你有作品,你留下许多文字,文字就是另一个你。

前段时间,看到了一个你的专访视频。

你不帅,头发蓬乱,笑起来还有点欠揍。你面对着镜头,回答一些并不高明的提问,但你的答案却很有趣,就像你这个人一样。

我为了了解你,去读你老婆回忆你的文章。她写了很多,跟你一样坦诚,有些甚至我都觉得不该写,但还是有幸读到,那是另一个维度的你。

你死前心脏病突发,身边又没有人,很痛苦,独自一人在室内挣扎了几个小时,白灰墙上还有你牙咬过的痕迹。很痛苦。

你很多读者接受不了这个死因,他们希望你是因为太正直、太聪明、太有趣,得罪了这个世界,所以才死掉。

就像是李白是捞月亮淹死的,李贺是被上天叫过去撰碑文才死的,那是一种深情地想象。

也有读者自称“王小波门下走狗”,越来越多人议论你,你被赋予了一些也许你并不愿意接受的标签。

但这也没什么。

你的故事总是喜欢讲述,一个正常的人进入了一个不正常的世界,个人用常识和有趣去对抗一整个世界。

你自己也是这样。

你都死了,世界还在谈论你,你还在用文字来对抗和嘲弄着这个世界,这很有趣。

以前,你生怕不能像你喜欢的作家那样,说出“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说出“活过,爱过,写过”,这样的话,所以你努力工作。

但是现在,你也不必说了,你做到了。

今生今世对于你而言,根本就不够,你已经有了诗意的世界。

我从你这里学到的有趣,也会成为我的武器。

就像你说的,什么样的灵魂就要什么样的养料,越悲怆的时候我越想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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