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和友人一起吃午饭,聊到儿女情长的话题,话间她有些郁闷不解的问我:到底什么才叫“喜欢”?心中所想,口中所答,没有犹豫的说出了那个名字。友人以为我答非所问,我便又重复说:那人来过,我才知道什么叫喜欢。
在一起不过短短数日,分开也已两年有余,那人却始终在心里扎了根。原先我一直以为,两年是一段足够长的日子,可我却经常感觉和他不过是前一阵子刚刚发生的事情,没有问候各自生活的两年,该是早应被时间和琐事冲淡了的情感,却依然牢牢稳稳的存在着,在一起的日子太少,化不开的浓情都转化成了对往事的清晰记忆,他的语气和低笑都还清晰的荡在耳边,酒后神智昏沉的呼唤,透着思念与依赖,我至今回味。有时很久很久都不会想起,有时却又突然蹦出扰人心神。
忘不掉的,便记住罢。
余生还长,天地广阔,此生无论如何你都是我心中骄傲清高的少年。有幸领略过你的温柔关怀,至今难忘。愿你天地间自由飞翔,待你为人夫之日,我定斩断情丝,诚挚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