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英语情结
今晚陪女儿上英语课,Omar是十二中的外教,课堂全英语,作为妈妈的我蹭课的同时仿佛回到读书时的英语课堂。
初中时才接触到英语。初中英语老师是我父亲平师同学,不苟言笑,不怒而畏,在她严格的教学下我们英语书面分都很高。我父亲唯一一次的当面称赞“你朗读英文很好听”,让我一度在家中成了播音员并乐此不疲。美妙的外语在父亲为我购买了录音机后更成了我的迷恋,自然枯燥的记单词也成了美妙之旅。
中考如愿考上当地最好的高中,我也幸运的遇上了迄今我仍认为最有个性最有味的miss ke。那一年miss ke刚从杭大毕业第二年,长发,中个,不白皙也不重肤色,一切都刚刚好恰是我喜欢的老师。最有味的是ke的薄兮的嘴唇和整齐的白齿,那单词那句子那整段英文就精灵般从中蹦出,像魔术师一样让我着迷。课堂中有时因昨晚的小说分神,有时因miss ke的一句作品介绍而走神(miss博览群书尤喜法国文学),ke火眼精星必将你拎出并设一情境这时你必一段英语口语或一段英文背诵,众目睽睽之下无处可逃,但磕磕碰碰中总能胜利出逃。许是miss ke并不想惩罚我,许这就是ke的教学方式,总之在她的教学方式下我着迷于她也陶醉于英语课。因为每周有一天在学校广播室播音,午间休息时ke会邀请我去她寝室小憩,寝室里排排的书柜满是我喜欢的书籍,她如数家珍的谈中外作品,那些日子我曾坚定的认为大学我的专业只报中文和英语,这世上还有比语言更美好的专业吗!
大学时读了汉语言文学专业,但是因为两年的专科,学校没有设置英语课程,从此与英语悠哉辗转反侧,后做了一个英明决定——自学英语,使用《新概念英语》教材,自此一学年时间自学背诵了两本半新概念,第三本背到一半。
时光荏苒,女儿也开始了英语之旅。她没有当初我的着迷,甚至有点害怕英语,为女儿也为自己的英语情结,蹭课的妈妈重回了英语课堂。
一切在孩子的课堂中完成英文学习中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