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证据种类:
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符合“以合法手段取得、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三个要件的视听资料,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5、电子证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
鉴定人未签名或者盖章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当事人可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8、勘验笔录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提交的证据范围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证明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如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终结书,车辆转让、租赁或承包协议,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单、保险费票据等。
3、证明损害赔偿事项的证据材料
4、其他证据。如与赔偿请求金额相关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