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销压力下,非虚构书作者往往需要提出“反直觉”观点来赚足眼球。保罗.布鲁姆的书《反对同理心》就是这样,将这样的题目用做噱头。
在书中被他称作“同理心”的东西,和常规语境上的同理心很不相同。他对于同理心的定义非常奇怪:他明示自己所谴责的是“情感同理心”,即“感他人所感”。他将其与“认知同理心”分开来,这个名词被他定义为“尝试去理解他人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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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到底是什么?
我对于同理心的理解一直是“试着想象别人的感受”,设身处地理解他人的立场。但是布鲁姆将其解释为字面意义上的“感同身受”,别人痛苦时自己也痛苦。两种定义时常混淆,但实际上后者已经偏离了“同理心”这个词的一般用法。
所以这本书更像是立了一个稻草人式的假想观点,而避开更加有力的大众观点来反驳的典型。
因为字面意义上的“感同身受”是荒谬的,要想达到这点,只能进行身体交换。
很少会有有同理心的大夫因为在病人痛苦的时候他也在痛苦,影响了治疗。更普遍的情况是,当医生去想象自己是病人时,能够更加关怀他们。不能重历他人的痛苦,并不能说“没有同理心”。
用文学作品也可说明这两者区别。人们说读小说能让读者和各种观点产生共鸣,这并不是布鲁姆的那种说法——去真的感受主人公的经历。当你在读《局外人》或者《罪与罚》的时候,不需要感到自己真的杀了人。但是你能的确感受到处于拉斯柯尔尼科夫或者莫尔索的境地时的心情。这并不是所谓当别人的孩子死去,你也真感到自己孩子去世了。更多是尽力去想象自己的孩子死去是什么感觉,以此来更加人性地和正在经历这一切的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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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对同理心的模糊定义不看,“同理心”——即感受他人的情绪,在人的基础伦理中是不需要的吗?
在布鲁姆看来,同理心是有选择性的:它使我们同情特定的受害者,受感情支配作出轻率的决策,而不是冷静地作出最符合道德准则的决定。
在此布鲁姆的观点部分正确,但他所批评的仍然是“情感支配道德”,而事实上他忽略了关键一点:同理心为理性的决策提供了数据。如果你要对他人的生活做成本效益分析,同理心能帮助你理解他们真实的喜怒哀乐。布鲁姆及其支持者认为应该在决策中排除同理心的数据,因为它影响了结果。
但这恰恰是不理性的。他们经常对成本效益分析中的逻辑陷阱视而不见,造成一种错觉:自己主观想法是精确计算过,客观正确的。但事实上未经同理心调和,纯粹的利益成本分析同感情用事一样危险。
布鲁姆批判的其实是伦理决策应该基于理性而非感情。理性,仔细地对待道义问题,平等地对待他人,而不是将某一受人同情的群体孤立出来,显然是好事。但没必要用反对同理心的方式支持这个观点。
他本可呼吁我们对所有群体心怀同感,反省自己在道义上的偏斜。但他选择盖棺定论说因为我们不可能对多个群体产生同理心,所以干脆别费这个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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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太容易陷入唯我主义,忘记周围的人和我们一样有人性。
乔治奥威尔在战场上没能射杀一名法西斯士兵,因为那人正提着裤子,而“一个提着裤子的人并不是’法西斯’,显而易见他只是一个同胞,你下不去手杀他。”对于纯效益分析者,这是一个反驳同理心的好例子:一个与他人感同身受的士兵无法开枪,就会输掉。
但是如果我们想要终结战争,建立一个彼此理解的世界,就需要每一个人都领会到这世上全都是同胞,大家都只是在提着裤子活着——同理心是一件好事,而且我们只有在学会感同身受之后才能认识到自我的存在。
《反对同理心》这样的书令人出离愤怒。首先,它唱反调,忽悠读者;其次,我们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这种言论。现在这个没有人愿意了解彼此,充斥着孤独感的时代,真的需要有人来鼓动我们少关心他人吗?毕竟在当下,让大众去歌颂,甚至只是理解彼此之间的差异已经这么难。
不过话说回来,我能对布鲁姆感同身受的是,这年头卖书不容易。
本文编译自:
EMPATHY: PROBABLY A GOOD THING ,by NATHAN J. ROBINSON